[1]苏联模式社会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比较 |
时间:2011-04-22 作者:秩名 |
|
|
首先,斯大林只讲先进民族应当帮助后进民族,根本不提甚至否认列宁关[2]于“大民族要以对待自己的不平等来抵偿实际形成的不平等”理论。在斯大林看来,大民族应该在绝对平等的基础上帮助少数民族,这既不符合苏联民族关系的国情,也与列宁的思想相左。由于斯大林没有真正理解列宁关于民族平等,大民族对小民族要多让步和多宽让的国际主义思想,加上对苏联社会现实认识上的偏差,从而导致了他在民族问题上做出了不正确的判断。例如,他认为到1936年,苏联民族问题已经解决了,即消灭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的任务已经实现了,30年代后期,斯大林在处理民族关系上,更是逐步背离了民族平等原则。主要表现在:肯定沙皇征服并兼并非俄罗斯民族的历史,把沙皇对非俄罗斯民族的兼并说成是少数民族自愿与俄罗斯民族合并;吹捧俄罗斯民族是伟大民族和领导民族,强迫迁移11个少数民族,剥夺他们的民族权利;取消了20年代成立的数千个民族区和民族村镇苏维埃。这些都反映了斯大林在其指导思想上未能坚持列宁的民族平等原则,反而实行纵容大俄罗斯民族主义的政策,从而导致非俄罗斯民族但是不满与怨恨,加速了苏联民族矛盾的量化积累过程。
其次,30年代中期以后,斯大林及其后继承者逐渐背离了马列主义关于民族法制是实现民族平等的根本保证的理论,苏联的民族法制建设进程明显减慢,民族法制理论被歪曲。斯大林通过不断强化中央集权体制削弱了各联盟主体的民族自治权利,使民族自治实体徒有虚名,根本无法行使宪法赋予自己的权利。这些都造成实际中的少数民族与大俄罗斯民族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这也是90年代苏联爆发 民族关系危机的一个基本原因。
民族平等,是邓小平民族理论的立足点,也是我国民族工作的立足点。邓小平同志明确提出“我们的民族政策是正确的,是真正的民族平等,”[1]“是真正立足于民族平等。”[2]邓小平强调真正的民族平等的含义在于:一是强调在政治上,“中国境内各民族只真正平等的。”[3]“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民族歧视,”[4]各民族政治平等为各民族经济和文化平等提供了政治前提和政策保障。二是强调我们解决民族问题的政策是真正立足于“民族平等”。民族平等是理论口号,但要重在落实。斯大林也倡导民族平等,但在实践中却步入了“歧视民族”的不归路。免费论文。三是强调把真正平等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立足点,在于不仅仅是帮助少数民族在政治上有平等地位和权利,还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是少数民族在经济上,文化上得到改善和提高,并把帮助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作为实现真正民族平等的核心。强调民族平等不仅仅是政治上,同时也落实在经济文化各个领域的真正意义的民族平等。
三:解决民族问题的政治制度不同
列宁去世后,斯大林在列宁的联邦制原则上,逐渐有了背离,开始推行名为联邦制,而实为“自治化”的一套做法,从30年代初开始形成的中央高度集权政治体制,使联盟中央与加盟共和国的关系更不正常,苏维埃联邦制很快成为纸上谈兵,苏联国家体制开始变形。一:联邦制成为苏联国家体制的外包装,实行的是以党为纽带,具有一定封建性的高度集权统治在这种体制下,加盟共和[3]国基本上丧失了管理内部经济,政治和社会事务的主权,一切听命于中央联盟,否则就会被扣上地方民族主义的罪名加以清洗。二:在经济管理的部门原则使中央与地方的权利严重失衡,大权全部集中在各中央部门机关,共和国失去了最基本的自主权。三:联盟中央机关组成不合理,违反了各民族一律平等原则。四:俄罗斯联邦共和国在全苏享有特权地位,违背了加盟共和国平等原则。以上结果必然导致广大少数民族对这种联邦制的性质产生怀疑,正如苏联学者所认为“我们从来没有过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列宁主义联盟。”[1]这也可以说为苏联的民族关系危机孕育形成始于很早。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国家重要的政治制度,它把国家集中统一和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地地方性事务的权利有效结合起来,有利于增强民族大团结,促进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将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结合起来,实现了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正确结合,有利于各民族发展政治,经济文化,走向共同繁荣。
邓小平同志说:“解决民族问题,中国采取的不是民族共和国联邦制的制度,而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我们以为这个制度好,适合中国的情况。”[2]1984年,我国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这从法律的角度切实保障了少数民族的自治权,保障了民族自治地方各族人民自主管理和安排本地区经济,文化事业的权利。从而真正发挥少数民族地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各少数民族地区结合自身特点,努力发挥地方民族优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都有了长足的发展,社会比较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发展决定一切,经济是基础,只有良好的经济基础,才能换取安定的政治生活。
四:不同的民族经济发展观
在民族经济发展观上,斯大林补充论证了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民族经济以过度到社会主义的必要性。然而在后来的实践上又出现了严重的失误。苏联在30年代后期形成的以单一计划经济为主要特征的纵向型斯大林经济体制,给民族经济发展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一上在中央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专业化劳动分工和拉平各民族经济发展水平的政策并不成功;二是片面强调全苏的经济利益而忽视各民族共和国的经济利益。高度集中的中央部门管理体制,剥夺了加盟共和国的经济自主权,而联盟中央却贯以“区域专业化”为原则进行经济布局,使各加盟共和国的经济不能自成独立完整的体系,带有很大的依赖性。民族经济利益受到严重损害;三是斯大林长期否定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不肯通过商品经济,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来协调各民族的经济利益,加强 [4]各民族的横向联系,这不仅削弱了各民族发展经济的创造性和活力,而且也使各民族不能感受到在联盟统一市场中的共同利益。从而削弱多民族国家的内聚力。
邓小平民族理论的核心内容是让各民族得以发展。免费论文。邓小平同志认为,发展
是“民族的要求,人民的要求,时代的要求。”[1]在民族发展的基本内容中以社会经济发展为其最主要的内容,是决定民族全面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是衡量民族发展程度的根本标志。邓小平同志提出:“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2]“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发展少数民族地区”。[3]邓小平还把民族发展作为判断中国民族政策的两个标准之一,(另一个是对少数民族有利)[4]邓小平民族经济发展理论中也体现出:“发展是硬道理”民族地区发展起来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政策的根本立场和着眼点。针对民族地区整体生产力水平低,与发达地区差距拉大的现实,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加速发展民族地区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实施举措。在财政,税收,金融,投资等方面对民族地区实行优惠政策,同时在生产力布局和制定经济斗争规划时,做出有利于民族地区的安排。在开发民族地区资源时,尽可能照顾民族地区利益,有利于民族地区真正的发展。这些措施有利于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各民族人民生活水平也显著提高,真正实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共同富裕。免费论文。
2/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