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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网络政治参与的局限性及思考

时间:2015-12-02  作者:王 磊

摘要: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网络政治参与成为人们参政议政的重要手段。网络政治参与正逐渐成为公民有序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式。然而,网络参政作为新兴事物,优势与不足并存,在新的时代下,研究网络政治参与的局限性问题,对于规范网络参政,提高我国的政治民主水平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论文关键词:网络政治参与,局限性,思考

一、 网络政治参与已成为中国政治发展新阶段公民参政议政的重要方式

网络政治参与,一般是指政治参与主体通过互联网直接或间接影响政府决定和政府活动相关公共政治生活的行为。“政治民主的进程一方面是指国家政治结构和政治体制的民主化,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与社会民众的广泛社会动员和政治参与联系在一起的。” [1]随着民主的进程,公民的政治参与,尤其是网络政治参与,日渐成为影响政府公共决策的重要力量。

2011年1月19日,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了《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4.57亿,较2009年底增加7330万人,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拥有网民数量最多的国家。随着网民数量的急剧增长以及公众对社会事务参与度的提高,互联网正成为网民集结舆论的平台,由此,网络舆论的监督和影响也日益凸显。如2003年广州“孙志刚事件”导致中国强制遣送制度的废除和救助制度的改革。尤其是近两年,从上海的钓鱼执法案、杭州飙车案、南京江宁房产局长周久耕案、以及湖北的邓玉娇案、陕西药家鑫案等案件的发展经过和结果来看,公民的网络政治参与对政府公共行政以及司法审判独立的影响日趋显著。相比传统的信访、集会、游行等反映表达渠道而言,公民依托互联网平台行使和实现对政府政策或重大事件的评论和监督权利更加便捷、安全和高效。这也是网络政治参与日趋扩展的根本原因。

“网络技术的日益普及,互联网在中国民众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已成为公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渠道,通过互联网广大公众进行政治参与意识空前高涨,亿万网民密切关注公共事务和社会现象。” [2]在新的时期,随着网络技术的深入发展,网络政治参与在舆论可信度、规模度和安全技术保障层面都不会再是一般现象,完全有可能成为国家政治民主发展的基本制度。

二、 我国现阶段网络政治参与的局限性

任何事物都具有其两面性,尤其是从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我国的网络政治参与还处于发展的萌芽阶段和初级阶段,不可避免的会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1、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均衡造成了“信息鸿沟”的出现

虽然网络政治参与的主体正在逐渐增加,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上网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还很低。受到国家经济发展不均衡的影响和制约,网络技术的发展在国家内部也是不均衡的。在东南沿海和内陆经济发达地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参政议政的意识和热情也显著增强,并且科技的发展也使公众的信息来源更加广泛。另一方面,某些特殊群体如文盲,贫困人群、老年人以及生活在中西部或者偏远地区的人群,由于信息和网络基础设施相对匮乏,他们的网络技术知识,甚至是计算机技术知识仍处于盲区,网络化无疑加剧了他们在信息占有方面的劣势,扩大了网络政治参与主体的不均衡现象,而他们往往又是最需要获得信息,表达政治利益的群体。这实际上也就限制了网络政治参与的范围,影响了政治民主在各个地区,各个阶层的合理分布,造成了“信息富人”和“信息穷人”的矛盾。

2、部分网络信息真实性缺乏进一步考证

正如埃瑟·戴森所说:“数字化的世界是一片新的疆土,可以释放出难以形容的生产能量,但它也可能成为恐怖主义和江湖巨骗的工具,或是弥天大谎和恶意中伤的大本营”。[3]客观全面的信息是公民政治参与的基础和前提。但是由于互联网本身就是一个虚拟的世界,许多上网者都披着“网络马甲”,无需为自己的言论和行为承担法律和道德责任,因此,很容易有信口雌黄、人身攻击、粗暴无聊等倾向的信息出现,例如2009年“闫德利事件”,“虐猫事件”等就是虚假的信息。网络上虚假的信息很可能会误导公众,使公众被这些虚假伪造的信息所左右,政治判断和评价就会发生偏差。类似的事件如果发生在网络政务中,很容易会造成危言惑众等挑战网络政治参与的恶劣行为,影响政府和民众的获取真实的信息,甚至导致政策的发布和施行遭遇不必要的阻力。

3、网民的整体素质,特别是政治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比较政治学研究表明,在一般情况下,受教育程度越高则对政治的关心程度越强,因而往往积极自觉地参与政治活动,而且遵守政治参与程序的自觉性也较强。

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农村网民规模达到1.25亿,占整体网民的27.3%,同比增长16.9%。30岁以上各年龄段网民占比继续上升,从2009年底的38.6%攀升至41.8%。初中学历网民增加明显,占比从26.8%提升到32.8%;高中学历的网民占比首次下降,从40.2%下降到35.7%,降低了 4.5个百分点。在这些人群中,接受过正规政治教育,特别是高等政治教育的人数只占少数。因此,他们在进行网络政治参与时,个人的主观性较强,若干带有情绪性的结论或言论,又会通过网络迅速传播,汇集成一股强大的情绪化民意,给网络政治参与带来了强大的舆论压力,从而影响了网络政治参与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比如近年常出现的反日情绪,随着靖国神社、钓鱼岛等事件发展,网络出现了抵制日货,甚至更加激烈的抗议活动等,这些情绪化的行为,干扰了国家正常的政治生活。

4、网络政治参与可能导致非法政治参与的扩大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世界本身的虚拟性和隐匿性致使网络犯罪日趋增多。一些对现实不满的个人或者组织利用网络散播谣言,制造混乱,诋毁政府等,尤其是近年来此类非法政治参与频发,并呈现扩大趋势,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煽动或扩散虚假信息,抓住一切机会制造混乱,以此迷惑网民,特别是青少年网民,试图造成混乱。同时,一些反动或邪教组织也把网络作为宣传、联络的快捷工具,传播其歪理邪说,煽动群众静坐游行,攻击党和政府,至今“明慧网”仍是邪教组织法轮功在互联网上发布其歪理邪说的主要站点。

三、关于网络政治参与的规范及思考

“必须指出,尽管公民网络参政有明显的不足和潜在的缺陷,但它是科技发展的选择,是历史的趋势。” [4]因此,如何规范网络政治参与,引导网络舆论,建设好公众参政议政的互联网平台,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时代课题。

1、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网络政治参与秩序

美国著名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认为:“一个政治制度能否对那些提出新要求的集团所使用的新的政治手段加以吸收,缓和并使之合法化,实际上是对这个制度的适应性的一种考验。” [5]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任何政治行为都应有相应的法律作为规范和保障。由于我国互联网技术发展较晚,制度化程度还相对较低,特别是在网络政治参与方面,还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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