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种,以转注原体字的本义或引申义为源义素,加注事类形符,造成转注字。这时候的转注字多为会意字。
如孙雍长先生所举例子:“甲文‘它’与‘虫’同字,本义即指蛇,引申为有事故、灾害之义。为了区别本义和引申义,所以将“它”作为‘转注原体字’而移附受注于类首“虫”而成‘蛇’字,以专表本义;又将‘它’作为‘转注原体字’而移附授注于类首“止”而成‘ 止 ’字,以专表 事故、灾害之引申义。
它

之所以用‘止’为类首,是因为脚下踩踏了蛇,自然会被伤害,则‘止 ’它
’之构形,又兼有会意的意味了。”
由以上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到“它”“止”“虫”都是象形字,小学数学论文而这些象形字的再组合所成字,按王力先生的理解,当是会意字。
再如“甫”字,《说文》云:“男子美称也,从用父,父亦声。”引申为大,《尔雅·释诂》:“甫,大也。”又为博,《后汉书·班彪传》注:“甫,博也。”为彰显其“博”义而加“寸”为“傅 ”,

另外还有“社”。《说文》:“社,地主也。”段玉裁注云:“社者,土地之主。土地广博,补课遍敬,封五土以为社。”《公羊·僖三十一年传》:“诸侯祭土”何注:“土谓社也。”“土”是“社”的初文,为象形字 ,为受祭祀的封土之形,引申为地主。为了突显其引申义而附加了与地主相关的表祭祀之事的形符“示”,故而形成了“社”,为“土”的转注字。
可见,但转注原体字以本义为源义素的时候,多是为了强调,突显,原体字的意思而附加相关的形符,以起到彰显本义的作用。而当以转注字的引申以为源义素的时候,附加形符,是为了通过与引申义有关的形符来把引申义从转注原体字中分化出来,避免汉字使用时造成本义和引申义的混乱。
第三,以转注字的引申义为源义素,转换事类形符,造转注字,亦多为会意字。转注原体字会随着文字的使用产生引申义,通过转注来为引申义造专字,形成转注字,而转注字本身亦会不断产生引申义,故而也需要通过转注,来为转注字的引申义再造专字,这样一直延续下去,不断为新的转注字的引申义追加形符来造专字,因为是通过追加形符的方式来造字,故而产生的转注字多为会意字。而这样形成的会意字,从造字的方法来看,应该与唐兰先生所指的“缢重字”相似。
在章太炎的《语言缘起说》中也有提到:“如立禺字以为根,禺亦母猴也,猴喜模效人举止,故引申之凡模拟者称禺···其后木偶之字又变为偶,《说文》云:‘偶,相人也。’偶非真物而物形寄焉,故引申为寄义,其字则变作寓。凡寄寓者非能常在,顾适然逢会耳,故引申为逢义,其字则变作遇。凡相遇者,必有对待,故引申为对待义,其字则变作耦矣”可见,“禺”为转注原体字,引申出模仿人举止的意思,于是加形符“人”形成转注字①“偶”。而转注字①“偶”又引申出寄义的意思,于是追加形符“宀”形成转注字②“寓”。而形成转注字②“寓”继而引申出相逢之义,故而再追加形符“辶”,形成转注字③“遇”。 3/5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