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中说:“转注者,体不改造,引意相受,令长是也。”故,朱骏声认为,转注,即本字拥有引申义,而不为引申义另造专字。
黄侃:他认为“同声同义而异字,即‘转注’也。”即现在所说的异体字。
转注的会意形声造字法
前人对于“转注”的理解,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各有理据,也自有其合理与不足之处,未成定论,笔者亦不加多评,仅欲于前人研究基础上,提出另一种可能的思维方式。笔者认为转注的其中一类型可能是以象形为基本原则的会意和形声的延伸造字法,是根据这会意形声造字法的原则来造新字。
根据王力先生的观点,认为“会意和形声在多数情况下也都是以象形为基础的。所谓会意字,常常是两个象形字的结合”形声字是形符和声符的结合,而其中的形符也多是象形字。
而一些转注字是遵循会意形声字的这样一个组合原则再以源义素为转变核心,以转注原体字为声符,添加“类首”为形符,形成形声字。而另一种就是在转注原体字的基础上,添加形符或转形符,形成会意字。
第一种,以转注原体字为声符,并且以声符的语源义为源义素,以“类首”为形符,造出转注字。可见,这种转注类型造出的转注字多为形声字。建筑工程论文以“转注原体字”为声符再附加事类形符的造字法主要是基于假借造字法的局限性而延伸出来的。
其实,这类转注有点类似与假借,假借的造字原则是“本无其字,依声托事”。假借字是借形表音,不造新字。转注同样也是借形表音,但是却是借转注原体字为声符词,不仅表音,更重要的是声符词中的语源义。而且转注是有另造新字。徐锴先生说:“‘转注’、‘假借’为一类。·······假借字多了,一字赅多义,使用时容易发生问题,于是增加偏旁,以分别其义。这就是‘转注’,即加偏旁以转相注明也;偏旁,即‘建类一首’之谓也。例如,中山王鼎铭文中‘隹’字有多种意义,后人就加偏旁,分别其意义;(1)加‘口’成发语词‘唯’;(2)加‘心’成副词‘惟’(独也);(3)加‘言’成疑问代名词之‘谁’;(4)加‘虽’成为语首助词之‘’;(5)加‘’成为动词‘罹’(遭也);故以一字赅多义,或声音相同,既可通用,谓之‘假借’;后人以偏旁转相注明,使此多义各有所属,谓之‘转注’。”由此可见“唯”、“惟”、“谁”“”“罹”等字原先读音都与“隹”同或近似,在书面表达上都用“隹”来记这些字。这时候“隹”字总共有六个语源义,即发语词,独也,代词,语首助词,遭也,及一种鸟。而后来,人们为了分别其义,避免混乱,就加相关偏旁来分别注明。这时候,“唯”、“惟”、“谁”“”“罹”和“隹”就是转注字群和转注原体字的关系。所谓的“建类一首,同意相受”就是指在以转注原体为声符的基础上,附加各转注字的事类部首,即形符,以表示转注字的意义范围,然后将声符中的其中的发语词,独也,代词,语首助词,遭也这五个语源义分相受于转注字“唯”、“惟”、“谁”“”“罹”。 2/5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