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二十多年来,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法律法规建设、民主选举等方面都取得诸多成就,但也凸显不少问题。应该从经济、法律、观念等方面多管齐下,不断提高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不断取得新的成就。
论文关键词:农村,基层民主政治,新农村建设,村民自治,依法治村
一、加强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性
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四项制度安排之一确定下来,将城乡社区建设统合为一体,提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3]的目标和任务。由此可见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性。
(一)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政治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
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属于民主的范畴,在我国具体国情的指导下,农村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十七大报告指出:“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将基层民主定位为“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4]这种新的定位深刻反映了农村基层民主在现实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一方面,基层民主建设的实践可能为高层民主建设提供宝贵的经验。另一方面,基层民主建设中产生的问题和教训,在建设高层民主的时候也可以避免。发展农村基层民主,能够有效地落实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培育人民的民主意识和提高人民的民主实践能力。而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可以扩展社会主义民主的能量和张力,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
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应有之义。只有大力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才能使农民真正当家作主,才能真正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广大农民在广泛的社会政治参与中增强民主观念,学会民主方法,行使民主权力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保障。因此,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有利于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实现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处理和协调农村各种利益关系,解决农村矛盾,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5]发展农村的基层民主,让农村人民大众普遍地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可以培育农民的民主意识,可以有效地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政治意识和参与技能,增强其民主观念,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困扰中国社会发展多年的“三农”问题,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整体推进。
(三)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由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对我们这样一个农村人口占大多数的国家来说,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邓小平曾高瞻远瞩地指出:“中国经济能不能发展,首先要看农村能不能发展,农民生活是不是好起来”。“农村不稳定,整个局势就不稳定。”著名政治学家亨廷顿认为:“在一个政治参与很有限的政治体系中,传统农村精英的支持已足以保持政治稳定;在一个政治意识和政治参与都很广泛的政治体系中,农民乃是举足轻重的集团。”他断言“得农者得天下”。[6]没有农村的基层民主,就没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社会也就无从谈起。
二、当前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以村民自治为基本形式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村民自制制度不断创新;法律法规日益规范;民主参与比较广泛,但作为中国最基础也最重要的基层民主建设任重而道远,也存在不少值得注意的问题。
(一)农村经济发展滞后,严重阻碍了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
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成为主要制约因素。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不同的占有形式上,在社会生存条件上,耸立着由各种不同的,表现独特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人生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7]民主的发展水平是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主化的广度、深度、方式等都要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总体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总体水平仍然偏低,发展极不平衡,而且农村人口基数大,经济基础薄弱。相对于城市而言,农民人均收入的增长远远落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农村与城市的差距还在继续拉大,使得作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主体的农民首要关心的问题仍是生计问题,他们既没时间也没兴趣参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活动。落后的经济发展状况制约着村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制约着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
(二)农民民主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政治参与能力偏低
农民群众的素质、观念制约着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推进。我国农村农民整体民主素质不高的现状必然制约着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健康发展。由于长期受小农生产方式的局限,农民平均、保守的思想严重,缺乏民主意识和民主传统。一些村民的民主意识不强,法治观念淡薄,不珍惜手中的选举权利,轻易接受别人的感情、物质、金钱贿选。同时,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农民的知识水平和文化素质还相对较低,而受教育程度低的人缺乏政治参与意识,即使在制度上为农民创造了政治参与的条件与机会,有的农民也不能很好地进行利益表述,无法正确履行自己的民主权利,进而影响到政治参与的质量和态度。因此,提高广大农民的民主意识、培养其良好的民主习惯,全面提高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素质,就成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三)民主制度还不完善,民主化程度低
一是决策民主化程度低, “权大于法”的观念、“人治”观念和专制作风仍出现在村级事务的管理当中,决策不讲民主,办事不重村民意愿,村里的事情被党支部或村委会左右。二是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个环节中缺乏相配套的法律,在实际操作中具有较大的随意性。三是村务还没有实现完全公开。有的乡镇和村只求公开出来了事而不注重村务公开的质量。四是村民政治参与的渠道不畅。村委会选举活动是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渠道,却经常受到上级的干涉而流于形式,阻碍了村民政治参与的渠道。由于参政渠道不健全,村民在参与政治活动中出现了功利性的政治参与和政治冷漠并存的现象。
(四)乡镇政府、村委会与村党支部之间的矛盾突出
乡村的治理虽已建立权责相对明确的管理机构,但并没有明确划定三者间的权利与职责界限,对村委会如何开展自治。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村委会与村党支部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表现在:(1)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没有理顺。村委会与乡镇政府的关系规定得非常粗略和原则化,既没有明确规定“指导、支持、帮助”的内容、方式和方法,也没有规定“协助”的范围与方式,从而导致乡镇政府对村委会过多的行政干预以及村民自治过度膨胀。(2)村委会与村党支部间的权力界限不清,关系紧张。在一些地方上,村委会与村党支部双方关系紧张,各自为政。一方面有的村党组织负责人把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简单地理解为“党支部说了算”,沿袭一元化的领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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