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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的博弈分析_最小保证金-论文网

时间:2013-12-04  作者:万应君
事实上,几乎所有的博弈都会至少有一个纳什均衡,但并不是所有的博弈都存在在象表一博弈中那样的占优解,因此纳什解比占优解更为重要和普遍。

博弈论认为,如果一组策略组合不是一个纳什均衡,它就不可能是博弈的解。这很好理解,因为一组策略不是一个纳什均衡,那么根据纳什均衡的定义,在给定对方的策略选择时,参与人的策略选择就不可能是一个最优反应,而这与理性的参与人这一前提假定相矛盾,故一组策略不是纳什均衡却又是博弈的解是不能成立的。实际上,纳什均衡的意义在于揭示了在给定参与人策略空间的条件下,它是一个能基于博弈参与人信念的自我实施方案。易言之,如果一个方案不是一个纳什均衡,那么在有其他选择的条件下,它就没有自我实施的可能。这里,参与人的信念,也就是对对方行为的预期至关重要,如果司法机关预期犯罪嫌疑人妨害诉讼对之有利,则我们也可预期司法机关会适用逮捕,因为这是一个纳什均衡。如果司法机关预期犯罪嫌疑人不妨害诉讼对之有利,则我们就会预期司法机关将不适用逮捕措施,因为这也是一个纳什均衡。实际上,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目前提出的许多措施并不能降低逮捕率,但定罪不捕却仍然少量存在的原因,因为现实中,司法机关虽然在绝大部分情况下认为犯罪嫌疑人会妨害诉讼,而在少数具体的个案中,根据实际情况却仍然坚信犯罪嫌疑人不会妨害诉讼的缘故,司法机关相信,此时犯罪嫌疑人不妨害诉讼对他更有利。

在表二博弈的两个纳什解中,司法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与犯罪嫌疑人妨害诉讼这一策略组合与表一博弈的解完全相同,双方的收益也是相同的。但司法机关不适用逮捕与犯罪嫌疑人不妨害诉讼这一纳什解却是表一博弈所没有的,在这一组策略组合中,犯罪嫌疑人的收益为11000元,是其所有可能策略中最高的;而司法机关的成本则为0,则是其所有策略中最低的。这对于理性的司法机关和犯罪嫌疑人双方来说,都是一种理想的结果,因而是一种双赢的结果。如前所述,这种结果在实践中也是存在的,但它能大量存在吗?

四、困境:非理性的监视居住和难以适用的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都属于法定的强制措施,一般认为,相对于逮捕而言,这两种强制措施具有非羁押性和低成本性,因而似乎比逮捕更合乎司法机关和犯罪嫌疑人的理性。但实践中,两者特别是监视居住却用得很少,这又是什么原因呢?下面分别对它们进行分析

(一)、监视居住适用的非理性

假定在适用逮捕的情况下,司法机关与犯罪嫌疑人双方的收益不变。而若对犯罪嫌疑人采用监视居住时,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妨害诉讼,其收益为0,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监视居住要费4000元成本;如果犯罪嫌疑人妨害诉讼,则其可得到1500元收益,而此时司法机关却要花费更大的成本,假定为5000元。用二元矩阵表示双方在上述不同情况下的收益,就可以得到如下博弈表三:

 

      司法机关

逮捕

   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人

妨害

     -3500

1000

      -5000

1500

不妨害

     -3000

0

      -4000

0

表三

根据表三,从理性人的前提假定出发,我们可以很容易得出司法机关不应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而应适用逮捕这一结论。因为如同表一所表示的博弈一样,在这个博弈中,妨害诉讼是犯罪嫌疑人的一个占优策略,而适用逮捕则是司法机关在犯罪嫌疑人占优条件下的一个次优选择,因为3500元的成本总比5000元要少。

这一博弈实际上表达了这样一个核心思想,即如果我们预期犯罪嫌疑人妨害诉讼比不实施对之更有利,并且监视居住所花费的成本比逮捕羁押高,那么对犯罪嫌疑人适用逮捕就比采取监视居住更好。不幸的是,在现有的法律规则下,这些都是事实。因此,在笔者看来,监视居住的适用与司法机关的理性假定是矛盾的,其适用并非是一种理性的选择。

(二)、难以适用的取保候审

1、保证人保证方式的取保候审

现在同样假定在适用逮捕的情况下,司法机关与犯罪嫌疑人双方的收益不变。而对犯罪嫌疑人采用取保候审时,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妨害诉讼,其收益为0,此时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成本也为0;而如果犯罪嫌疑人妨害诉讼,则可得10000元收益,而此时司法机关要花费更大的成本以消除犯罪嫌疑人妨害诉讼行为的消极后果,假定为8000元。如用二元矩阵表示双方在上述不同情况下的收益,就可以得到同表一完全一样的博弈表。博弈的结果当然也完全一样。根据这一博弈模型,可以得到的结论是:只要我们预期犯罪嫌疑人妨害诉讼比不实施对之更有利,并且消除犯罪嫌疑人在非羁押状态下妨害诉讼所用的成本比羁押状态下高,就不应对犯罪嫌疑人实施以保证人担保的取保候审。实践中以保证人方式取保候审极少适用的原因正在如此,因为我们正是作这样的预期的。

2、保证金保证方式的取保候审

现在同样假定在适用逮捕的情况下,司法机关与犯罪嫌疑人双方的收益不变。而对犯罪嫌疑人采用取保候审时,假定其交付的保证金为12000元,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妨害诉讼,到时依法退还保证金,其收益为0,此时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成本也为0;而如果犯罪嫌疑人妨害诉讼,则可得10000元收益,而此时司法机关要花费更大的成本以消除犯罪嫌疑人妨害诉讼行为的消极后果,假定也为8000元,但此时司法机关要依法没收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这样犯罪嫌疑人的最终收益为负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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