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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的博弈分析_最小保证金-论文网

时间:2013-12-04  作者:万应君
因此,对司机而言,在能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和犯罪嫌疑人不再会进行新的危害社会的行为的前提下,对每个犯罪嫌疑人能不用逮捕措施就应尽量不用。也就是说,尽量少用逮捕措施是司法机关的偏好。而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由于人向往自由的天性,不被羁押则显然是其利益所在。

其次,对具体的犯罪嫌疑人而言,逮捕措施最终是否适用取决于司法机关和犯罪嫌疑人的互动。法律规定的逮捕的必要性条件是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犯罪嫌疑人发生危害社会危险,也就是说如果犯罪嫌疑人能配合司法机关,保证诉讼顺利进行,并且不再进行新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就不必适用逮捕。因此,是否逮虽然程序上的决定权在司法机关,但实质上却要决于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行为的预期而定。

再次,司法机关和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都是策略性的。对每一个具体的案件,司法机关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偏好预期犯罪嫌疑人是否会采取妨害诉讼的行为,并以此来决定是否适用逮捕措施。反之,犯罪嫌疑人也会根据对司法机关是否会对其适用逮捕措施来决定自己的行为。并且双方都知道对方在进行这样的考量。

二、现状:犯罪嫌疑人占优前提下的次优选择

可以构建一个正规形式的博弈模型来分析在逮捕适用中司法机关与犯罪嫌疑人行为之间的相互作用。正规形式的博弈包括博弈参与人、参与人的策略空间及每一种策略组合下参与人的收益三个元素。博弈理论研究从给定社会状态的简化入手,“基本精神就是写下一个能抓住问题的基本要素的具体最少元素的博弈”。为了简化问题,我们可以假定所有司法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适用逮捕上利益都是一致的,这样,博弈中就只有司法机关和犯罪嫌疑人两个参与人。对于司法机关来说,可以将收益定义为逮捕羁押与否所要支付的成本;而对犯罪嫌疑人来说,假定收益的含义是妨害诉讼与否所能在诉讼方面得到的利益,比如,由于毁灭、伪造证据而得到无罪、轻罪、或减轻判决,由于逃跑成功而导致本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无法被追究,等等。我们可以把收益都用人民币表示,这样,一方面是为了观察讨论的简便直观,另一方面,不管是司法机关的成本还是犯罪嫌疑人在诉讼中所得的好处,都的确具有经济上的意义。比如一个犯罪嫌疑人如能通过破坏证据而少判一年,那么至少可以得到作为自由人工作一年的收入,而这些完全是可以用数字来衡量的。

对司法机关来说,其可供选择的策略只有两种,即要么对犯罪嫌疑人适用逮捕,要么不适用,但这两种情况的成本是不同的。假设对犯罪嫌疑人适用逮捕,所需的羁押成本只有的经济成本,在犯罪嫌疑人不妨害诉讼的情况下,每天的羁押成本为35元,犯罪嫌疑人平均被关押三个月,则在逮捕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不妨害诉讼,司法机关所需的成本约为3000元。假设在羁押情况下,由于实施犯罪嫌疑人妨害诉讼行为,会给司法机关多增加500元的成本,则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适用逮捕的成本为3500元。若对犯罪嫌疑人不逮捕,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妨害诉讼,则于省去了所有的羁押成本,故成本为0;而犯罪嫌疑人一旦妨害诉讼,如逃跑等,则司法机关消除这种妨害诉讼的行为的消极影响如追逃等,并进行羁押所需的成本总计为8000元。

对犯罪嫌疑人而言,其策略空间同样也是两种,即妨害诉讼和不妨害诉讼。

假设在被逮捕羁押的情况下,由于犯罪嫌疑人不妨害诉讼,他将受到公正的追诉,则其收益为0。而在逮捕羁押的情况下,若犯罪嫌疑人妨害诉讼,则可能由于可以导致某种程度的从轻、减轻处罚从而产生1000元的收益。在不被逮捕羁押的情况下,若犯罪嫌疑人不妨害诉讼,他会受公正的追诉而无额外的好处,因而其收益也为0。在不被逮捕羁押的情况下,若犯罪嫌疑人妨害诉讼,如逃跑成功、妨害证据得逞,则可能导致无法追诉或较大程序的从轻、减轻处罚而有较大的收益,现假定这一收益为10000元。

如果用一个二元矩阵表示司法机关与犯罪嫌疑人在上述不同情况下收益,就可以得到如下的博弈表(表中的每格的第一列表示犯罪嫌疑人的收益,司法机关的收益都在表中每格的第二列表示)。

 

      司法机关

逮捕

   不逮捕

犯罪嫌疑人

妨害

     -3500

1000

      -8000

10000

不妨害

     -3000

0

      0

0

表一

以下我们可以对这一博弈进行求解。首先要假定博弈的参与人即司法机关和犯罪嫌疑人双方都是理性的,即他们总是偏好更高而不是较低的收益,基本意义是他们总是使自己的偏好最大化而明智地实施其行为。观察上述博弈表中的收益可以发现,不管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是否进行逮捕羁押,犯罪嫌疑人采取妨害诉讼的行为总能给自己带来收益(在羁押时是1000元,在非羁押时是10000元),而不妨害诉讼却都不能给犯罪嫌疑人带到任何收益。因此,对犯罪嫌疑人而言,无论是否被逮捕羁押,采取妨害诉讼的行为总比不采取好。在博弈论中,如果一种策略总是优于另一种策略,哪么这种策略相对于另一种策略而言,就是“严格占优”策略,反之,另一种策略就是“严格劣”策略。如果一种策略总不比另一种策略差,并且在某种情况下优于另一种策略,哪么这种策略相对于另一种策略而言,就是“占优”策略,反之另一种策略就是“劣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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