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就是儒家对道德的治国价值的基本阐释。同时,道德不是针对所有人的一种精神追求,而是少数“志士仁人”升官进爵和表达忠心的一种手段。道德所应有的正义价值被愚昧的“忠义”表现所替代,道德所内涵的公共精神被士大夫的悲悯情怀所扭曲。道德变成了自上而下的一种“训诫”或是士大夫阶层聊以自慰的一种精神追求。道德的存在意义仅在于建立一种统治的秩序,而与社会个体的幸福生活和精神自由没有了关系。这样在国民的内心深处自然会产生对道德的抵触情绪,这种缺乏公共理念和大众参与精神的道德,必然使人们忽视甚至是意识不到社会公德的存在。
3.缺乏社会公德意识
传统社会推崇的是人伦道德和基于家、族、国,整体利益的责任意识,然而,无论社会的政治法律还是文化意识,对个体权利、他人权利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尊重和维护向来十分缺乏。个体权利和利益纠纷的解决也往往不是依据法律而是依据情、理;财产的所有权本是人格尊严的保证,但千百年来人们的个体权利和利益得不到任何尊重和保护,“溥天之下,莫非王土”,人们认同“公”,却又使自身利益在“公”的名义下往往被权势家族(乃至国家)任意侵害;中国传统社会从来不是平等的社会而是权力、“身份社会”,封建统治者依身份地位随意掠取个人财产、强行占有社会财产的现象,在数千年历史中已被社会视为正常合理,人们被迫认同了“胜者王侯败者贼”的现实,“天命”模糊了是非观。我们必须看到,在我国传统社会里,作为个体的“人”从未产生过权利意识,也谈不上形成尊重个体和他人权利的道德态度。个人与社会公共利益、财产均无关系,就更谈不上在道德上必须尊重公共生活规则,不可能产生建立在身份平等、人格自由基础上的公德意识。中国社会历来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社会,以家庭家族为重心,社会就是一个扩大的家庭,家庭就是一个缩小的社会,家庭伦理引申为社会伦理和国家统治的政治原则。家庭社会轻个人,强调个人对家庭的义务而蔑视其权利,所以只能产生私德。而公德是在以个人为本位,以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为原则的社会生活中产生的。所以中国历来缺乏公德资源。“作为社会道德体系组成部分的社会公德,是从社会公共生活的维度的角度讲的,讲的是社会公共生活之客观需要的社会公德规范。”社会公德意识的形成不仅需要相应的社会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基础,更需要社会公共生活的空间和一些基本的公共生活规范,同时,还需要一定的培育时间。
三、我国传统社会公德缺失缺乏公民意识
“公民”是一个外来词,在中国传统社会里,人们普遍是以臣民自称,在统治者的奴役下劳作他们根本没有人身自由,他们潜意识里都是忠君报国,在一定的意义上说,他们的存在只是为了一个“君”,根本没有自我的独立性,没有自我意识,更不用提公民意识了,人是作为主体而存在的。在认知领域人是主体,但在价值领域,在涉及包括社会公德在内的道德问题的时候,人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丧失了自己的主体地位。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公民身份,所谓啊“公民身份”即“公民身份是个人在一民族国家中,在特定平等水平上,具有一定普遍性权利与义务的成员身份”在中国,主体地位的丧失是与公民意识的欠缺和对公民身份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密不可分的。中国自古就是一个臣民社会而不是公民社会,中国人的集体无意识中有的是臣民意识而不是公民意识。所以,打假英雄王海、状告村长的秋菊,在某些“公仆”眼中就是“不稳定因素”,是“动乱分子”。我们以前所说的“主人翁精神”与公民意识是一致的。因为只有感觉到自己是一个公民,是国家的主人,所以才会把社会的公共财产,都当做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对社会的公共规则,也会认同和遵守;对国家所倡导的风尚和价值观,也会由衷地赞成并身体力行。但在传统社会里,人们基本上没有社会的认同感,更多的是重视的是“小家”然后想的才是“大家”,私德与公德不是相通的,而更多地成为了一种对立关系。人们更多的是重视私德而不是公德,这主要也是由于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决定的,在当时的统治下,人们不可能形成一种统一的公民意识,不公平和不正义的社会制度也为社会公德缺失埋下了无尽的隐患。由于儒家伦理在传统文化中长期占据主导地位,人们在形成高度重视慈孝友悌等家庭私德的伦理传统的同时,轻视社会公德的倾向,以致一些基本的公德规范,如诚实守信、公正守法、遵守公共秩序、讲究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等,时常受到漠视。公民意识的培养缺乏一定的社会基础。传统社会中的人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主人地位,统治者也只是做一些有利于自己统治稳定的事情,对其人们生活的公共环境基本上漠不关心,没有给人们形成一个良好的公民意识的条件,总之,公民意识的缺乏也是传统社会公德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
参考文献
1 夏晓虹.梁启超文选[M].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
3 焦国成 .《公民道德论》.人民出版社 ,2004.
4 托马斯.雅诺斯基.公民与文明社会[M].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作者简介」季素娇(1983-)女,汉族,辽宁省建平县人,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硕士,研究方向:公民道德教育。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