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律制度视野下解决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对策建议
《物权法》对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原则等方面的规定,会计专业毕业论文对规范财产关系,维护经济、社会的秩序相当重要,能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鼓励人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土地流转工作涉及农村经济发展和稳定,国家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管理办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农村土地的权属。对土地流转的原则、形式、审批程序、主管部门和土地用途、地价及级差、流转期限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应加强这些法规的宣传,增强实施的自觉性。
(一)加快土地流转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关键是缺乏社会化服务体系。因此,要及时建立与农村土地流转相关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利用现已初步建成的农村劳动力信息资源系统,经过适当技术改进,收集发布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促成农户之间、农户与产业化公司之间的土地流转。二是建立土地流转的法律服务组织,为流转双方提供民事仲裁、公证、法律咨询与援助。三是建立农地技术经济评估组织,以便保证土地流转的价格和用途经济合理。四是建立土地流转的管理咨询组织,为土地流转及后期经营策略提供咨询等。五是建立土地流转的金融保险机构,提供土地交易担保、交易信贷、经营保险等。
(二)积极培育农村土地市场,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
积极探索和建立鼓励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利益约束和激励机制。根据土地闲置时间长短,制订土地流转收益比例。制订土地流转产业政策,对于合乎农业产业化和土地流转政策导向的土地流转在税收上应予以优惠,以优化土地流转的宏观效益。
建立完善的土地交易价格制度。对土地流转价格的评估,应以社会、经济、生态综合效益为标准,充分考虑转让方的目标临界值、土地的选择价值和外部性问题,使土地的价值得到较为客观的体现。因地制宜地建立多元化的流转价格体系,通过土地流转价格来调节土地的利用结构。同时,根据市场供求、经济运行状况和受让方的投资变化,在充分考虑受让方承受能力的情况下,适时进行流转价格的调整,以便更好地反映土地的价值。
建立和完善土地交易制度,把各种流转方式纳入规范管理,确保交易双方权利明晰。设立土地交易中心,发布土地流转的信息,统一办理土地出租、租赁的咨询、权利认证、收益结算;办理土地股份化折股,已发行的土地股份的转让、抵押、并购、流转收益的结算,以及吸收农户短期土地储蓄,办理土地托管、信贷、抵押等事宜。
(三)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5/7 首页 上一页 3 4 5 6 7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