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时教师配以必要的语言提示,让学生随着教师的思路看得更清楚,从而加强了示范的效果。
示范动作力求技术正确、姿态优美、节奏鲜明、富有表现力。使学生能够清楚地看到正确动作的完美形象和技术规格。
2.示范的方法
示范的方法可分为:完整示范、分解示范、重点示范、领做示范和正误对比示范等。
完整示范:指在进行完整的单个动作或成套动作教学时,采用从预备姿势到结束姿势整个动作的完整示范。
分解示范:指在分解教学中,按教学步骤,示范动作的某个部分或身体某一部位的动作。例如:示范步态的起始、落步动作等。
重点示范:根据动作教学过程或纠错的需要,重点示范动作的某一技术环节或成套中的某几个动作的连接技术。
领做示范:在初学单个动作或组合动作时,领做是必不可少的教学方法。领做具有示范和提示的双重作用。
正误对比示范:由教师或指定学生做示范,即演示正确动作,又演示错误动作,并且进行对比分析,这样更有利于学生分辨正误和纠正错误。
3.示范的位置
示范位置以便于学生观摩为原则,根据学生所站的队形来确定教师的示范位置 。一般的方形队列,教师应站在正前方居中的位置,横排队形,教师可站在等边三角形顶端。如若学生多达六七排,也可以将学生分为左右相对的排列,教师站在中间做示范。
4.示范的方向
示范的面要根据动作而定,肢体左、右移动的动作采用镜面示范,肢体前、后移动的动作采用侧面示范,领做一般采用背面示范,教师应站在学生的前方领做,当动作方向改变时,教师要及时改变领做的方向。
示范的方法还包括:动作图解、动作照片、幻灯、DVD、电影等手段进行形象化教学。这些手段不仅弥补了示范动作的不足,还能够传播更多的技术信息。
(二)语言法
语言法是指在教学中体现为讲解、提示和动作口令等教学法。
讲解指教师运用语言向学生说明教学任务与要求,动作名称、动作要领、练习方法、纠正错误与思想教育等。
1.讲解的基本要求
讲解要目的明确、有针对性。根据课程的不同教学阶段、学生不同情况,确定讲什么、怎样讲,使之有的放矢,方能取得良好效果。
讲解要符合科学性。所讲内容的观点要正确,术语运用要准确,层次清楚、语言简练、合乎逻辑,使学生获得正确的动作概念。
讲解要有启发性。在讲解过程中,要引导学生在已知的基础上从回忆、联想、比较、分析、综合中获得新知识。如:讲解中结合提问,使学生随着教师讲解的思路去思考问题,通过对比、分析,启发学生积极思考、归纳演绎、举一反三,启发学生创造性的思维活动,提高学习兴趣和效率。
讲解要讲究艺术性。教师讲解是一种有声示范。讲解的语调、语气要声情并茂,语意要肯定,要辅以必要的眼神和手势使学生易于接受。比喻要恰当,以加深学生对学习内容的理解,激发学习的积极性。
2.讲解的方法
根据不同的目的、任务及不同的学习对象,采用不同的讲解方法,简明扼要讲清要领。例如:可以采用完整讲解、分解讲解、重点讲解、或者用正误对比讲解,总之,讲解的方法因人而异。
3.讲解的时机
要掌握好最佳讲解时机。在学习新动作或大多数学生出现相同错误必须纠正时,要对集体讲解;当个别人对动作概念模糊或出现错误时,要对个别人进行讲解;而在学生练习过程中不宜过多的讲解。讲解有效的前提是先吸引学生的注意力,照顾到每一个学生的感受。
口令和提示是实施训练必不可少的。口令:主要用于指挥练习,或者初配音乐时配以节奏口令。提示:是在学生练习时,教师以简短、明确、生动形象的语言信号予与及时指导和提醒。
(三)完整法与分解法
1.完整法
完整法是指教师对所教的动作,采用完整的示范、讲解法、。学生在教师的带领下,模仿和练习完整动作过程来掌握动作,此方法有利于学生建立完整的动作概念。例如:对相对静止的基本站姿和坐姿的学习,用完整法讲解和练习,有利于学生对动作的结构、节奏和连接技术的了解和掌握。完整法适合于相对简单易学的动作。
2.分解法
分解法指教师对所教的动作,进行分解讲解、示范和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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