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汪曾祺的小说大都描写家乡高邮地区已经逝去的传统日常生活,茶楼、米店、酱园的生活,更夫、地保、瓦匠、挑夫、锡匠、木匠等这些现代几乎不存在的职业,都进入了其审美的视野,这种审美的关照使作者笔下的传统日常生活带有了一抹诗意的光环。这种传统日常生活的诗意守候除了受其所受文化、个性气质影响外,最主要的在于作者艺术机制,这种艺术机制的核心观念就是对“和谐”矢志不移的艺术追求。
论文关键词:汪曾祺,日常,诗意,和谐
(一)“我追求的是和谐”
“和谐”观念是汪曾祺的创作观念之一,这种观念直接来源于作者的人生观、生活观,受个人的性格气质以及文化传统所影响的。他曾说:“我的作品不是悲剧。我的作品缺乏崇高的、悲壮的美。我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这是一个作家的气质所决定的,不能勉强。”[1] 更深层的原因是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的传统文学总是表现着和谐、团圆,以及对和谐追求过程。“和”是中华民族文化史中的极其重要的概念,它的内容和意义远不止于美学。它来自于先人们对于宇宙精神的认识与理解,是中华民族思想与行为的基本精神,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意义。先人用它来衡量一切和规范一切。它是产生传统审美理想的文化背景,也构成了传统审美理想的基本内容、传统审美的标准。孔子说:“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2]这是儒家对过去圣王之世的表达,也是对自己理想政治的描述。其目的是要在礼的约束下,达到社会各个方面的和谐。达到了和谐,才能说是“美”。儒家又把“和”的观念完全运用到社会人伦秩序上来了,将社会的美规定为社会人伦秩序的和谐。
(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和谐也是汪曾祺作品一直所珍重的,其作品总是力求日常生活的和谐,具体表现为人跟人之间的友好关系,表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融洽、和谐。《徙》中老师和学生之间的可贵的师生情,教师谈甓渔免费教授高北溟知识,高北溟知恩必报,有情有义,甚至以牺牲女儿的前途,倾全力为谈甓渔老先生刻文集。《鉴赏家》写叶三的儿子对父亲孝敬,担心父亲劳累,阻止父亲卖水果,叶三死后,儿子们遵从父亲的遗愿,把父亲一生钟爱的字画放进了棺材。《收字纸的老人》老白挨家挨户收字纸,逢年过节,大家小户都会给他一点钱,端午节送几个粽子,八月十五,几个月饼,年下,两升米,一方咸肉,民风如此的淳朴。《侯银匠》中女儿菊子结婚需要什么,侯银匠倾全力满足,但心灵手巧的女儿孝顺父亲,不要银首饰,她善于管理的才能使其在丈夫家得到公婆的喜欢,一家人和和睦睦。《受戒》大英子和小英子姐妹之间友爱融洽,这里邻里团结,忙农活忙不过来的时候互相帮忙。《晚饭花·三姊妹出嫁》三姊妹之间感情好,彼此提挈。《安乐居》酒友之间的关系融洽友好。《岁寒三友》中王瘦吾、陶虎臣和靳彝甫之间荣辱与共的朋友关系。《八月骄阳》写邻里三个老人之间最普通的相互之间的关心。《詹大胖子》一个学校打杂的与一个女教师之间善良的人道情怀。这些作品几乎都表现了,父慈母爱,子女孝顺,姐妹友爱,邻里的友好和睦,朋友间的仗义、相濡以沫。即使是看起来写的不和谐的作品,作者在处理的时候也尽力去淡化悲剧性,把不和谐降低到最低点,如《故乡三陈·陈小手》虽说写的是陈小手作为一个男性产科医生,救人两命,应该有个好的结果,事实上令人感到悲伤的是,反被得救女人的丈夫——团长杀了,团长觉得自己的女人被陈小手摸了,觉得怪委屈。陈小手的死绝对是一个悲剧,但是作者却写的不动声色,尽量去淡化这悲剧,一个平凡的人死了也就死了,好像没有什么值得感伤的似的,作者尽力去维持这样一种和谐,因为他明白不和谐的太多了,所以和谐才是他所要张扬的。《复仇》这是作者早期的作品,看题目似有一种不和谐的感觉,事实上,一番云遮雾罩之后,复仇者和仇人和解了,于是“宝剑在冷落里自然生锈的,骨头在世纪的内外也一定要腐烂或是变成了化石”,[3]仇恨泯灭,他们和谐的共处一事,共同凿一座山。
(三)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
日常生活中人与自然的和谐也是作者所要表达的。《大淖记事》中大淖的优美景色,与生活在那里的人和谐共存着,《受戒》中芦花荡的美景和这里生活的人之间的和谐一体。这两篇是论者经常评论的篇目,在这两篇中确实能体现出很强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其实在汪曾祺的其他作品中人与自然的和谐也是普遍存在的,如《晚饭花·晚饭花》中那开得旺盛的晚饭花中坐着一个做针线的王玉英,人与自然的和谐美在写意画式的描写中荡开来了。《黄油烙饼》中的萧胜刚到张家口以外的“坝上”,看到了大片的马兰花,“长得齐大人的腰那么高,开着巴掌大的蓝蝴蝶一样的花。一眼望不到边。”还有大片的马铃薯,“都开着花,粉的、浅紫蓝的、白的,一眼望不到边,像是下了一场大雪。”[4]在这样的美丽环境中,“爸爸每天戴个草帽下地跟工人一起干活,锄山药。有时查资料,看书。妈一早起来到地里掐一大把山药花,一大把叶子,回来插在瓶子里……”[5]到处能看到草地上的牛、马、羊,还可以采到很多蘑菇。《七里茶坊》写到坝上的风情,坝上养鸡没有鸡窝,白天把鸡放出去,吃一些虫子、草籽,到处下蛋。这里的人也不是每天去捡鸡蛋,而是十天半月,挑着箩筐,到处捡蛋,捡满为止。而且坝上的很多山包,山上没有石头,这里的有些山很奇怪,满山只长一样东西,韭菜山,满山都是韭菜,芍药山,满满一山芍药花……这里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那个物资极其缺乏的年代,人尽管生活的特别的艰难,却不缺少诗意的人生,在那样美的环境中,人活的自由自在。在日常的自然风景中,发现自然美是一种智慧。
(四)生命的和谐
和谐是汪曾祺小说的生命,和谐不仅是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更是“直探世俗中的人生的和谐之最高处,即生命的和谐。”这种和谐的最高境界就是“艺术的展示”,也就是“人的艺术的生存,或曰艺术的人生。”[6]这种观点是非常有见地的,在日常生活中的诗意展示就是把人生当艺术,把艺术当人生,正如钱穆所说,“文学即人生,倘能人生而即文学,此则为人生之最高理想,最高艺术。”[7]汪曾祺就是把人生当文学来表现,把文学当人生的生存方式。文学上的和谐其实是作者人生态度和谐的美好意愿的表达。这种人生态度的和谐,对生命和谐的高度认同必定执着于这样的艺术观念:“作家的责任是给读者以喜悦,让读者感觉活着是美的,有诗意的,生活是可欣赏的。这样他会觉得自己也应该活得更好一些,更高尚一些,更优美一些,更有诗意一些。小说应该使人在文化素养上有所提高,小说的作用是使这个世界更加诗化。” [8]这可以看做是汪曾祺的艺术追求,这种文学观下的写作,必定是诗意的写作,给人带来美的享受。
在汪曾祺看来,和谐是一种人生态度,一种生命的圆融与通达,也是一种审美的伦理诉求。和谐内化为作者的生命,因此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和谐的世间图景就成为汪曾祺钟爱的感情偏好,这种情感的诉求,直接的表现就是对于爱与美的不懈追求,也就是在日常生活的俗世中发现美和爱。这种对世俗美与爱的张扬,是对生命的一种尊重,对生命的通达,显现的是一颗高贵而闵人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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