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法》第六章对我国教师的工资和各项待遇都作有明确的规定,这就为提高教师的待遇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是,虽然近年来教师的工资有了很大提高,教师也享受公务员编制,但其收入大多会和学校生源的各项创收有关联,而主要收入并非来自国家或地方财政划拨的教育经费,这也会促使教师盲目追求升学率。虽然这并不是普遍现象,但教师的工资、待遇水平多高才算保障其地位,仍然值得我们深思。
随着教育理论的不断完善和教学改革实施的深化,教师地位仍然是一个敏感的话题,这不仅要求我们广大的教育工作者充分展示自己的人格力量,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用自己的教育智慧去感化和启迪学生,又需要国家和社会确立一定的体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有效的保障。两者之间互为因果,共同影响着国家教育质量的改善和教师地位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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