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改革工资制度,加强对工资收入的检查和调查。
加快改革现行的工资制度,尽早实现劳动收入工资化、货币化。明确规定养老保险费工资的项目内容,增强缴费工资确定的可操作性。进一步统一工资内、外收入的口径,使其明确具体、有章可循。使用人单位容易掌握,也易于对企业工资内、外实施监督检查。与此同时,要开展对实发工资收入的检查和调查。重点检查工资科目多列支的工资性收入及实发工资表、财务报表、劳资报表三表不符部分;通过对实发工资的调查,准确把握实发工资与实际缴费的差距情况,找出逃费的根源,采取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解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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