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要以自己高尚的道德情操、优良的个性品质潜移默化地影响和感染学生。因而,教师的素养是实现和谐教育的保证。
(四) 健全教育法制是实现和谐教育的保障
“和谐社会”是法治社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牢牢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在教育方面,要构建“和谐教育”,必须依法治教,切实确保教育持续健康发展。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先后制定、颁布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但由于部分教育法规制定的时间较早,同时一些必要的法律没有得到相应的健全,使得我国现行的教育法制尚难以适应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本人认为,当前除应对这些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外,还必须加快《终身教育法》、《教育经费法》、《教育考试法》等一些新的教育法律法规的建设,以做到“有法可依”。 同时,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法建立自己的章程,实行依法自主办学,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建立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依法治校,保障教师的权利和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要用法律的力量维护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和和谐,从而,确保教育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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