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从认知模式来分析,在同一认知域内,名词范畴和形容词范畴具有串联关系,两者可以相互激活;凸显性更高的名词在“副名结构”中作为参照点,为具有串联关系的形容词提供心理通道;通过这个通道,字面上的名词激活了心理潜藏的形容词,构成了一种转喻关系,使“副名结构”在认知上得以被解读;对“副名结构”的解读基于“名词语义表征的百科观”,不同的主体在不同语境下有不同的解读。
3、通过字面上的“词性凸显”和认知上的“词义激活”两个过程,“副名结构”无论在结构上还是在认知上都具有理据性。这两个过程相互配合,不可分割。
对于“副名结构”, 我们应该抱一种更理性的态度来看待,不能只把它看作是一种错误的用法或活用那么简单,而更应把它看作一种新的表达方式。“副名结构”能在认知上“约定”,达成共鸣,并在交际中更好地传达信息,以致“俗成”,说明它已经进入了语言,或者说从语言本体中凸显出来。语法规则是对客观语言的抽象概括,不应该本末倒置,对有生命力的语言现象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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