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当经济总量的各组成部分同步增长或同步减少时,总量的结构变动率往往固定不变。而农业经济总量变动如农业总产值指标的变动会对农民农业收入增长产生影响。
5.筑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政策建议
破解“三农”问题的出路不完全在“三农”内部,在立足解决“三农”内部基本矛盾的同时,必须跳出“三农”,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寻找答案,着力制度创新,优化路径选择。历史和现实反复告知我们,只有充分遵循市场规律,让各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才能活跃农村市场,增加农村收入。为应对经济失衡、启动农村消费市场,虽然政府采取了家电下乡补贴、汽车下乡补贴、摩托车下乡补贴等刺激政策,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不能将农村市场变为劣质产品销售地,忽视农民的消费主权。农村消费市场启动效果不佳的关键因素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无力消费。因此,必须采取措施解决制约农民增收的各种矛盾,促使主收入渠道继续增收,潜在收入渠道得以释放,确保促进农民增收。
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改善农民就业状态。工资性收入已经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在我国人多地地少、农村人口比重高的背景下,农民进城务工获取工资性收入将长时期存在,其对农民收入的贡献也会越来越大。保障和扩大农民工就业,不断转移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步改善农民工就业状态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但是,一方面由于一直以来实行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农民进城务工受到种种限制,难以享受国民待遇,农民工“进城难'。另一方面,一旦遇到金融危机等系统性风险,农民工被企业无条件“送'回老家,出现“出城易”。农民工“进城难'与“出城易”并存。而市民即使失业也还有最低生活保障,因为他们有失业保险,也就不会“出城'。因此,保障农民工就业,就要解决农民工的相关问题。新《劳动法》的实施,为有相对固定工作的农民工带来了福音,但是,如不处理好各种保险制度的地域对接和城乡对接,其对农民工并没有真正的实惠,相反可能变成一种负担。同时,对于长期在城市工作的农民工来说,如不能解决城市户口问题,诸如住房、孩子上学问题也就无法得到根本解决。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农民工就业机会。对中国而言,面临的并不是金融危机,而是经济危机,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中国工业制品产能过剩。矛盾最集中的领域是加工制造业,尤其是外向型中小企业及产业集群。相比较大企业而言,带动农民就业最多的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应对金融危机,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是,一定要避免刻意保护已被市场淘汰的企业,无视市场优胜劣汰机制。而且,当前应该在支持大企业、大项目的同时,通过补贴、贴息、政府采购等多种形式重点支持小企业、小项目,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升级换代,增加农民就业机会。
完善农业风险控制体系,稳定农民经营性收入。由于农业基础设施仍然不牢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较低,农业生产波动较大。农业是外部性很强的弱质产业,政府支持责无旁贷。一是重构农村保险市场。改变过去农业生产风险和收益不对称的弊端,构筑农村风险控制体系,加大农村保险扶持力度,降低农民的生产风险。二是完善农产品价格稳定机制,确保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和农产品价格波动是农业收入波动的关键因素之一。完善农产品价格支持体系,在稳定价格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农产品最低收购价是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的有效路径。
激活农村房地产市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作为制度变迁,农村房地产市场改革存在制度成本,必然在一定时期对一定群体产生阶段性阵痛。一方面,由于存在交易成本,改革无法实现理想的帕累托效率。因此,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不可能是完美的制度设计。另一方面,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不能因噎废食。以外,更需要注意着力于以下两个方面来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一是正确处理农村房地产市场“堵'和“疏'的关系。北京市青龙头村和宋庄画家村的两个案例显示,在发达城市周边,农地价值和房产价值都存在很大升值空间,围绕其展开博弈是必然趋势。一味地通过法律制定和行政执法封堵农村房地产市场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尊重利益相关者,合理分配房地产升值收益,正确疏导利益矛盾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二是农地制度改革应分类、有序进行。首先,实现耕地有偿流转。农村土地主要可以分为耕地、宅基地、公共用地(道路、学校、医院、墓地等)。根据现行法律,耕地公有私用,所有权是集体,农民享有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等权利。为了粮食安全,国家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禁止农地“非农化',但是,应允许农地在保证使用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合理流转,实现规模经营。其次,明确宅基地私有完整产权。从1949年到l962年,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的完全私有产权,l962年发布的《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六十条)将其变为公有。随着城市化率提高,农村宅基地逐渐成为农民可资利用的重要资产。 11/21 首页 上一页 9 10 11 12 13 14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