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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悲剧与王国维的解脱

时间:2016-01-08  作者:杨四代

摘要:《红楼梦》是一部悲剧,王国维是一个悲剧哲学家,悲剧哲学家如何去全新的诠释这样一部悲剧呢?悲剧是痛苦的,所以如何去摆脱它,就是王国维研究的一个主题,他也就用这样的思想去读《红楼梦》。而悲剧和人生,悲剧和解脱,这几个抽象的名词之间如何连续,是本文思考的基本主线。
论文关键词:红楼梦,悲剧,痛苦,解脱

苟知美术之大有造于人生,而《红楼梦》自号为我国美术上之唯一大著述,则其作者之姓名与其著书之年月,固当为唯一考证之题目。而我国人之所聚讼者,乃不在此而在彼;此足以见吾国人之对于此书之兴味之所在,自在彼而不在此也。

在此,王国维所说的“此”即为美术,美学,而“彼”则为传统的考证和索隐等方法。

以上赘述,表我之立场。

所以我的下文,虽然谈论的是《红楼梦》中的解脱和悲剧问题,但是我是以我个人欣赏或评论的角度去作的,不是考证,也非索隐。

一,悲剧(痛苦)产生的根源以及在《红楼梦》中的思想体现

谈到美学方法欣赏《红楼梦》以及解脱悲剧带来的痛苦等问题,我们不得不谈谈王国维。他的《红楼梦评论》的基本的感情基调或者说哲学是这样的:故人生者,如钟表之摆,实往复于痛苦与厌倦之间者也!

那么,王国维一直所说的痛苦到底是什么?要怎么解脱呢?他在他的《红楼梦评论》第二章“红楼梦的精神”中说:且人生苟为数十年之生活计,则其维持此生活,亦易易耳,曷为其忧劳之度,信而未有已?记曰:“人不婚宦,情欲先半,人苟能解此问题,则人生之知识,思过半矣。”

那么,什么是欲呢?为何能成为痛苦的根源?

“人有生矣,则思所以奉其生,饥而欲食,渴而欲饮,寒而欲衣,露处而欲宫室,此皆所以维持一人之生活者也。然一人之生,少则数十年,多则百年而止耳,而吾人欲生之心,必以是为不足。”这是对于基本生存和物质的欲求,而对于思想(知识)的欲求,同样也是一个可以造成极大痛苦的根源。“又此苦痛与世界之文化俱增,而不由之而减何则?文化愈进,其知识弥广,其所欲弥多,又其感苦痛亦弥甚。”所以,他得出这样的结论:

则人生之所欲,既无以逾于生活,而生活之性质,又不外乎苦痛,故欲与生活,与苦痛,三者一而已矣。

而《红楼梦》就是这样一部描写现实生活的“虚构”作品。不像之前的《西游记》那样高度虚幻,也不像《三国演义》那样有宏大的历史场面。(关于此,有关红学的著作多有提及,在此不做赘述)它写的就是一些日常生活的琐事,但是正是因为这样,才是超越以往任何文学作品的美学著作。就痛苦而言,美学家潘知常先生认为有这样三个唯度:一是人与自然的唯度,二是人与社会的唯度,三是人与灵魂的唯度。而三者之间,痛苦最烈,解脱最难的,就是人与灵魂的唯度。之前的许多作品,大抵达到前两个唯度而已。就我们的主观感受而言,人与自然的唯度,要解脱人在这一唯度的痛苦,只需要用物质去填充人在自然中所得不到的欲求以及去反哺自然以达到和谐就可以。这只是人———物质这样的对立与和谐。而第二唯度, 人与社会,我们需要的是制度化与和谐化去解决,这是人———抽象物质这样的对立与和谐。而第三唯度,人与灵魂的唯度,这是高于前两个唯度的唯度,因为我们的灵魂在我们的自我意识中,在于本体之中,这样一个本题自身的冲突与和谐,当然是最难的。而《红楼梦》却正是力图去解决这样一个问题。因为人与灵魂这一唯度的难以把握,所以也才在这一意义上造就了《红楼梦》这样一个彻头彻尾的大悲剧。也正是因为与前两个唯度的不同,《红楼梦》前的中国文学作品中悲剧大都以“大团圆”,或者“洗冤”,“扬名”,“立功”这样的结局收场,这就将中国的美学推向了末路。关于此,潘知常先生有这样一段话,兹录于下:

中国的悲剧实际上都是伪悲剧。之所以如此,原因就在于:在中国,个人始终没有能够诞生。这样 ,与生俱来的人性就被认为是完全可靠的,人人都可以沿着“美大神圣”的道路接近神甚至成为神,以至于“满街都是圣人”。而且,也由于在中国个人始终没有能够诞生,在中国关注的就不是“原罪”而是“本心”,所谓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然而倘若说原罪是形而上的良知,那么本心就只是日常经验的良知。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对于人性的认识的角度而言,根本没有什么意义。何况,在这里没有灵魂的自我意识,也没有灵魂的自我叩问,更没有灵魂的审判法庭,秩序中的位置以及针对秩序的自我调整取代了自由的个体。因此在悲剧来临之前,只是远离小人而不是拯救灵魂,在悲剧来临之后,也只是“受蒙蔽者无罪”而不只灵魂审判。显而易见,这无疑是十分肤浅的。

说直白些,人的灵魂是复杂的,并不是那些“是非之心”那样的明确,看多了传统的文学戏曲,都有些简单化之嫌,灵魂的审判太专制了,只有两条路可走,好与坏,善与恶,美与丑,总之走的是两个极端。这种情况在《红楼梦》中有所体现:

贾母笑道:“这些书都是一个套子,左不过是些才子佳人,最没趣儿。把人家的女儿说的那样坏,还说是佳人,编的连影儿都没有了。开口都是书香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生一个小姐必是爱如珍宝。这小姐必是知文通礼,无所不晓,竟是个绝代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是佳人?便是满腹文章,做出这些事来,也算不得是佳人了。比如男人满腹文章去做贼,难道那王法就说他是才子,就不如贼情一案不成?可知那编书的是自己塞了自己的嘴。再者,既说是世宦书香大家小姐都知礼读书,连夫人都知书识礼,便是告老还家,自然这样大家人口不少,奶母丫鬟伏侍小姐的人也不少,怎么这些书上,凡有这样的事,就只小姐和紧跟的一个丫鬟?你们白想想,那些人都是管什么的,可是前言不答后语?”

当然,这是曹雪芹借助与贾母的口来批评那些之前的文学作品,但是这种灵魂的单一或者说是格式化是显而易见的。所以,《红楼梦》的人物是丰满的,灵魂的表现都超越了以往,这也是它的悲剧之所在。潘先生认为,只有赵姨娘一个是败笔,因为她是本书中唯一一个只有单一人性面的人物,而其他人物现实的灵魂,造就了它彻底的大悲剧。

二,悲剧(痛苦)的层次

说到悲剧,我们进而再来看看这样的观点。叔本华之说,悲剧之中有三种区别:由极恶之人,极其所有之能力以交构者。第二种,由于盲目的命运者。第三种之悲剧,由于剧中人之人物之位置及关系而不得不然者。非必有蛇蝎之性质与意外之变故也,但由普通之人物,普通之境遇,逼之不得不如是;彼等明知其害,交施之而交受之,各加以力而各不任其咎。此种悲剧,其感人贤于前二者远甚。何则?彼示人生之最大不幸,非例外之事,而人生之所固有也。

而我们通观《红楼梦》,其中人物,未尝有大恶大善之人,皆其命运中的角色不得已而已。开篇之英莲,后来的金钏,小红,鸳鸯,司棋--------,哪一个不是如此呢?而我们所熟知的黛玉,宝钗,湘云,凤姐,更不用说,她们的命运,也即是“剧中人物的位置关系不得已”。我想,这一点,王静庵先生是看得很深的,历来这种生活中不被人看重的“角色”,原来真的是我们每个人的悲剧之所在。

三,《红楼梦》中对于悲剧(痛苦)的态度

谈了人生悲剧,即是痛苦之所在,那么如何去解脱呢?王国维认为是“拒绝一切生活之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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