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改实施以来,围绕着“怎样在中国教英语语法,教授什么样的英语语法”的问题,英语语法教学被再次推到了我国外语教学改革的前沿和最具争议的地位。本文在全面回顾英语语法教学在我国的发展历程的同时,力图构建我国教学环境下的英语语法教学策略,以此来为我们的英语语法教学提供新的出发点和思路。
论文关键词:语法教学,教学环境,教学策略
1 国内目前的严峻形势
目前,英语语法教学在我国外语教学中的地位已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质疑,致使我国的语法教学一直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诸如“语法淡化论”、“语法无用论”等观点论调大肆宣扬,严重干扰了一线教师的正常教学。
由于传统语法教学在绝大部分教师的脑子里仍然根深蒂固,加之受到升学和高考现状的现实压力,教师们往往不愿冒风险进行创新,而愿以传统的语法翻译法进行“填鸭式”、“满堂灌”的语法教学,学生们则是“课上做笔记,课下对笔记,考前背笔记,考后全忘记”的语法学习现状,我们整个语法教学陷入了“乏力,低能,耗时”的低谷之中。
但是,近年来随着交际型教学和任务型教学等国外先进的教学理念的大力引入和提倡,我们许多优秀的一线教师出现了理解的偏颇或是机械地移植这些国外先进的教学模式,导致语法教学几乎被淡忘,甚至被清理出我们的外语教学课堂。有些教师甚至不惜抛弃自己多年来积累的丰富的语法教学经验,而去一味地追求“以学生为中心”的生动化、趣味化的课堂教学,学生的语法学习自主性、积极性是提高了,但是学生“张口便错误百出,下笔则心中无句”也成为不争的事实,这也让我国的整个语法教学再次陷入进退维谷的僵局之中。
面对国内语法教学的严峻态势,我们要从“源头”着手,找出诱因,并努力构建符合我国实际教学环境的语法教学。在这里,我们先来简要回顾下语法教学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2国内英语语法教学的发展历程
回顾我国英语语法教学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课堂中的语法教学一直都是语言学家们关注和争论的焦点。而围绕“怎样教语法,教授什么样的语法”这两大核心问题,语法教学受到不同的教学流派的影响而几经兴衰。[1]
2.1 语法翻译法(Grammar-translation method):人们以语法翻译法教授语法已有两千余年的历史。它强调“以语法为中心”,以“Teach——Test——Teach”为主要教学模式,以机械操练和模仿为主要教学原则,形成了“教师—言堂”的语法教学形式。在这种语法教学中,语法的地位和作用是至高无上的,但是学生往往是学了很多语法规则,却不会运用。[2]
2.2 直接法(Direct method):它是在反对语法翻译法的形式教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主张以外语本身作为媒介进行语法习得与交流。不使用母语,不进行机械的翻译。它认为最好通过语法练习进行语法教学。在这种教学法中,语法只有在高级阶段才能作为检验语言活动是否正确的标准,学生往往费劲心智总结的语法规则,却是错误百出,学习效果不理想。
2.3 自然法(Natural approach):它是在Krashen的监控理论和二语习得理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强调:语言教学不应该包括语法教学,他们认为语法不应该进入课堂活动,因为语法可以自然习得,语法所起到的作用只是边缘性的(peripheral),语法形式的学习对习得来说是不可靠的。[3]主张语法自然习得的观点在20世纪80年代达到了顶峰,虽然这个期间受到了不少学者的质疑,但其主张在自然状态下学习语言,强调交际能力的培养还是受到了我国教育界的狂热追捧,得到了众多一线教师的支持与模仿。
2.4 交际型语法教学(Communicative-grammar approach):它是一种“以学生为中心”的强交际观的全新教育理念。它是以培养学生的语法意识(grammar-awareness)为主的、通过教师设计环环相扣的、生动有趣的课堂交际活动,使学习者在大量的语言输入和练习机会中发现语法学习的潜在规律,从而促进学生语法能力(grammar-competence)的形成。它为我国的语法教学吹来了清新的改革之风,一度成为我国新型语法教学的指挥棒。
2.5 语境化语法教学(Contextual-grammar teaching):它是目前国内外最人本化的教育理念。[4]它主要强调生活化、情景化,还原学生课堂活动的时间。它认为语法应该在实际生活和情境中学习和运用,可以和听说读写四大基本技能完美地结合,以此实现语法的流利度和准确性的兼容。作为一种新的教学理念,它正受到越来越多师生的认可和更积极的课堂探索。同时,也为我们今后的语法教学改革带来了希望和启示。
纵观我国英语语法教学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出:每一种语法教学都在其特定的历史时期为我国的外语教学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站在我国语法教学改革的新高度,我们应该树立折中的语法教学观念,博采众家之长,视语法教学为动态的、多维的发展过程,积极努力地构建科学的、符合我国教学环境的理论框架来引导我国英语语法教学实践走出低谷。
3 语法教学必要性的理论出发点和依据
鉴于国内语法教学的现状,笔者认为:在我国实施语法教学不仅重要而且必要。新形势下,我们应该秉持一种理性的认知态度,从认知心理学、语言学、二语习得等多个知识领域来努力寻求科学的理论支撑。
不同的理论视角可以给予我们的语法教学以不同的理论内涵:
3.1 从认知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要使语言习得得以发生,学习者必须自觉地注意所学语言的形式和其体现的实际意义。在语法教学中,语法能力的培养是其归宿,但其重点应是培养学习者的语法意识,因为语法意识的培养是为语言习得服务的,在语言教学中具有明显的作用(Rutherford,1987)。[5]在此基础上,Ellis和Fo-tos(1993)继而指出:语法意识的培养就是让学习者接触目的语的语言材料,鼓励他们对这些材料进行理性思考,从而解决问题并从中认识到语言系统的一些规律。以上主张对我们正确对待语法教学起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3.2 从语言学的角度来看,著名的语言学家Wilkins(1972)曾说过:“没有语法,人们能表达的事物寥寥无几”[6]。Scott(1989)也认为,学生要首先经历一个充满语法结构训练的阶段,才能够过渡到开放式的创造性地运用语言的阶段,而课堂教学则很好地充当了这个过渡性的桥梁”。正如R.Ellis(1997)等语言学家提出的:“当学生只是接受了交际型的课程,而没有针对语法要点进行教学时,他们语言运用的准确性就会大打折扣。”Alison Wray等人也指出:“一些教师研究这样的假定——如果作为目标语的英语中没有语法方面周密完善的基础训练,就不可能指望学生懂得并运用这一语言。”[7]这些主张都为课堂教学的必要性提供了理论支撑。
3.3 从二语习得的角度来看,许多研究结果显示:学习语法有助于外语学习者提高学习的效果。那些完全回避或是忽视专门语法教学的教学法并没有太多的依据(Nunan,1991)。[8]90年代以来的大多数研究结果也证明:在适当的阶段,以适当的形式关注语法形式,对语言学习者是很有益的(Dekeyser,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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