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学期的跟班式实习全部安排在实践教学基地集中进行,第六学期的毕业综合实践可以在实践教学基地进行,也可以选择将来可能就业的工作岗位进行。顶岗实习的主要项目有,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基层常用法律文书制作、诉讼和仲裁业务代理等。
1.法律咨询。法律咨询的主要任务是,接待咨询人,倾听、引导咨询人进行陈述,根据当事人的提供的情况提出法律意见,代写法律文书。通过法律咨询活动,训练学生的沟通交流能力、法律关系分析能力、法律文书制作能力等。通过法律咨询,在掌握法律咨询的工作流程和技巧的同时,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分析咨询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给咨询人提供法律意见。
2.法制宣传。采取现场咨询、送法下乡、讲座、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学生通过法制宣传的准备、实施和总结,进一步掌握和熟悉所学的法律知识,了解并关注社会生活中一些热点问题,学会法制宣传的方法和技巧,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法制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讼求,解决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
3.参与民间纠纷调解。学生通过参与调解活动,熟练掌握几种常见的调解工作流程,能初步运用调解的方式、方法与语言技巧解决常见的民间纠纷,能制作常见的调解文书,培养和解谈判能力、人际沟通与协调合作能力以及调解、预防纠纷的能力。通过民间纠纷调解,预防、减少民间矛盾纠纷,防止民间矛盾纠纷激化。利用调解这一形式,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4.参与民事诉讼和仲裁代理。在指导教师的带领下,参与民事诉讼和仲裁代理工作。初步审查民事案件起诉和仲裁申请的要求,整理民事案件起诉和申请仲裁所应当提交的证据材料,能够根据案件情况确定受诉法院和仲裁庭,会处理当事人进行审理前的证据交换与财产保全的准备事项,能根据民事审判和仲裁程序的规定代理当事人进行庭审中的举证与质证等诉讼和仲裁活动,能运用民事执行的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执行和代理当事人办理民事执行事项。通过参与民事诉讼和仲裁代理活动,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处理中小企业法务。中小企业法务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成立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的办理,公司治理中的法律事务处理,企业合同管理法律事务处理,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法律事务处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的法律事务处理,企业争议纠纷的解决等等。通过在中小企业的顶岗实习,使学生逐渐独立地掌握中小企业常见的各种经营管理行为的法律风险分析判断能力、各种法律事务处理方案或策略的谋划能力、各种日常性法律事务办理技能、各种争议纠纷的解决能力以及特殊复杂情形下随机应变、灵活应对的技能技巧。在中小企业法务处理能力得到提高的同时,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提出法律建议,防范法律风险。
三、“能力训练与基层法律服务一体化”实践教学基地具体运作
(一)与行业共建校外实践教学平台
基地的教学工作需要有组织的管理才能有序的进行,才能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依据基层法律事务岗位的法律咨询、民间纠纷调解、仲裁代理和民事诉讼代理等核心能力培养要求,我院与杭州市司法局、嘉兴市司法局、杭州经济技术区共建战略联盟。在此基础上,学校与杭州市萧山区司法局签订协议,建立“法律教育服务发展中心”,与杭州经济开发区白杨街道签订协议,建立“法律教育服务中心”,与海宁市司法局建立“基层司法行政实践教学基地”。在实践教学基地所管辖的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社区、企业设立若干法律服务工作站。以上实践教学基地,能一次性容纳150名学生的顶岗实习教学要求,并提供相应的住宿条件、生活设施和工作设施。
(二)与行业共同成立实践教学基地管理机构
与行业共同成立实践教学基地领导机构,管理机构采用委员会议制。委员会由双方各派若干名代表组成。委员会主要职责为:制定管理制度、总体建设规划、运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重要事务的协商与决策。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为基地的常设机构,由双方各委派1名代表组成。办公室负责落实和实施指导委员决策、处理基地日常运行事务,负责与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社区(乡镇)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设立若干法律服务工作站。法律服务工作站设在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社区等处,主要负责具体实施基地指派的各项任务,开展具体的实践教学工作。
(三)与行业共建实践教学基地的运行机制
以提升基层法律事务人才职业能力的培养质量为宗旨,以有效保障顶岗实习的组织实施为重心,建立一套有利于提高基地使用效率的运行管理制度。包括:领导委员会议事制度,基地运行沟通协调制度,校内外指导教师管理制度,学生实习管理制度,经费保障制度(含学生补贴制度、指导教师酬金、设施设备购置费等),学生顶岗实习评价考核制度和基地指导教师评价考核制度,实践教学质量监控办法等。 2/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