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学院院长、学生处负责人、公安保卫处负责人、校医院负责人、学校分管领导、学校主要领导。
2.报告程序:
(1)当事人所在学院院长。
(2)学生处、公安保卫处、校医院负责人。
(3)学校分管领导和学校主要领导。
(4)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防疫部门并向上级汇报。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学院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传染病人员送往校医院或相关医院,并协助卫生机构对病人进行转诊流调工作。
(3)根据领导要求,按照校医院安排,对患者进行隔离或采取其他措施,并立即停止学校一切群居活动。
(4)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学院做好家长的接待工作。
(3)事件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辅导员、班导师和学生骨干要做好患病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须由党委宣传部接待。
二)、重大食物或其他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学院院长、校园管理处负责人、后勤集团负责人、学生处负责人、公安保卫处负责人、校医院负责人、学校分管领导、学校主要领导。
2.报告程序:
(1)所在学院院长。
(2)校园管理处负责人、后勤集团负责人、学生处负责人、公安保卫处负责人。
(3)学校分管领导和学校主要领导。
(4)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防疫部门并向上级汇报。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校医院或就近医院,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
(3)由公安保卫处、校园管理处、后勤集团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许到操作间。
(4)立即组织学生骨干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学院安排本单位人员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学院做好家长的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辅导员、班导师和学生党员骨干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和其他学生的稳定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须由党委宣传部接待。
(三)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公安保卫处、学生处、各学院学生工作人员、学校领导。
2.应急程序:
(1)发现火情(糊味、烟火、不正常热度)后,现场人员要立即拨打校园火警电话,如火严重首先拨打119火警报警电话,报警时要说清事发的具体位置、起火部位、火势大小、起火原因、是否有人被困等情况。
(2)报警后,在火势还危及不到自己生命安全的情况下,立即使用就近的灭火器材全力扑救,同时注意监视火情,待有关人员到达后立即向其说明火势以及有无被困人员情况。
(3)应急领导小组有关人员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赶赴现场。
(4)公安保卫处负责组织人员到学校南门迎接消防车和疏通主要道路,协助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5)校园消防队应第一时间携带灭火工具赶赴现场实施灭火等工作。
(6)学生处和学生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师生有序疏散。
(7)校医院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后应立即查明有无伤员或中毒人员,并立即组织施救或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必要时拨打120请求支援。
(8)校园管理处、后勤集团等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后立即切断电源、打开安全通道协助疏散等。
3.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扑救首要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情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报警边救火。
(3)火情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并隔离易燃物,防止火势扩大。
(4)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5)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须由党委宣传部负责接待。
增强高校危机管理意识,构建学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应对体系,预防学生突发事件的发生,防止高校学生突发事件演变成社会危机甚至灾难,对促进和谐校园及和谐社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