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可持续发展的观点看,建立“以知为本”的经济体制,需要有一个知识经济时代的支撑体系。只有体系的支撑,才能让整个社会系统运转起来,才能使工业化进程真正步入知识经济时代。在这个支撑体系中,需要产业基础、人才培养体系、知识产权保护、适合的制度保障以及商业精神等各方面的充分耦合,从而形成一个有效的“内生”激励机制。
1.大力发展信息技术产业,夯实知识经济产业基础。在知识经济时代,虚拟企业应运而生,政府进行经济干预需要先进的信息技术,这些都离不开扎实的信息产业基础。在知识经济时代,生产要素转换成信息,在网络上拟实生产、流通及交换,生产商品的各个环节通过信息在极短时间内同步综合集成, 实现整体优化。在此基础上,技术先进与否也需通过拟实生产评估,畅快的技术交易市场随之形成。在此背景下,市场节奏陡然加快,当市场出现新机遇时,具有不同资源与优势的企业为了共同开拓市场,往往突破企业的组织界限,建立基于信息网络之上的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企业联盟体,虚拟企业随之诞生。相应地,政府调节价格的范围将不单是实体经济,还有虚拟经济。政府除了调控市场和价格之外,还要调控信息、知识和服务等生产要素。这些调控必须依托高度有效的信息网络运行系统。当前,世界各国都在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⑧]信息技术产业是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刻认识全球化竞争的挑战和机遇,大力发展信息技术产业,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是当前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2.创新人才体系培养方式,诱导知识转化智力劳动。在知识经济时代,只有将知识转化为复杂智力劳动,通过智力劳动的引入改变生产要素组合方式,才能推动生产力的开发和利用,调整和改革生产关系,实现劳动投入的高回报。[[11]]这就需要创新人才体系培养方式,诱导知识向智力劳动转化,从而提高劳动者运用理论知识向实践成果转化的素质,为高附加值产品生产创造人力条件。根据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观点,这种人才培养体系的目的并不是直接针对社会同自然界的物质变换的某一具体情况,而是旨在影响他人,使之完成设定者所希望的劳动活动。[[12]]在不同的诱导或促进力度下,人们对这样一个转化过程的参与度与积极性的排列次序大为不同。人才培养体系主要包括教育体系和科研体系两方面。以科研投入为例,我国科技投入虽然逐年增长,但经费投入强度偏低。以2003年为例,R&D经费投入强度的世界平均水平为2.28%,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为2.44%,而我国仅为1.31%,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与高收入国家更是差距甚远。[[13]]经费投入强度偏低说明诱导不足。于此同时,我国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支出比例均具有下降趋势,而试验发展研究的支出比例则稳步上升。这说明我国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成果的水平存在不足。因此,应该加大科研投入,从而诱导劳动者提高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成果的能力和素质。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相关法制建设。我国必须在法律层面上高度承认和有效保护基于知识而引发的创新等智力劳动的成果,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制建设。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三方面问题:第一,知识产权法律的体系化和法典化问题。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均是以《著作权法》、《专利保护法》、《商标法》等单行法形式出现,既没有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亦未将其整合而编入民法典。纳入民法典抑或编纂独立法典是立法体例的选择,涉及法律传统、立法技巧、一定社会政治经济因素制约。但是无论采取何种途径,将相关知识产权法律以知识产权名义体系化,法典化是实现知识产权立法完备,减少内部冲突,覆盖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必由之路。第二,知识产权国内法与国际条约的制度衔接问题。最为突出的是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在法律层面上存在着“超国民待遇”[⑨]问题。即国内立法低于《TRIPS协议》、《伯尔尼公约》等国际公约保护水平、或者由于我国特殊规定而产生“超国民待遇”,这无疑会挫伤国内企业的创造力。第三,知识产权执法存在弊端,过多倚赖行政保护。现行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具有浓烈的行政色彩,行政处罚制度、纠纷调解制度、行政登记审查制度都由知识产权行政监管部门来承担。行政执法具有灵活、高效的优势,但权力固有的惰性和利益性,可能使其产生腐败和权力滥用,完善的稽查办案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缺位,均是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执法体系的弊端所在。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也是政府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
4.完善制度保障,构建服务政府。在知识经济时代,有关商品生产的信息都将被传输到网络,信息均是共享的,市场变得高度透明,信息不完全、不对称,企业和虚拟企业的沟通协调问题也不复存在,经济波动幅度随之变小,经济周期随之缩短。因此,经济运行的可控性将大大增强。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需要建立合适的制度保障体系,更为深入到位地引导经济合理有序地运行。由于需要的信息均可获得,政府就可建立科学合理的经济计量模型, 测定调节目标, 获取及时、全面、准确、有效的参数信息,据此进行投入产出分析,便能模拟经济运行,建立有效的宏观监测体系。政府只需改变模型参数,预测投入产出比率,制定投入产出比率最大的可行性方案,便能到位、准备、细致地引导企业和虚拟企业的生产行为。在其他方面,政府应该减少经济干预力度。以价格调控为例,由于价格的波动幅度变小,政府只需调控价格走向而不是价格水平。因此,知识经济时代的政府应全方位地施行电子政务,应是一个真正的服务型政府,“第三方”政府。当前,我国正在加大服务型政府建设。在此基础上,如何进一步完善制度保障,使服务型政府建设真正符合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需要政府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和创新。
5.理清政企关系,孵化商业精神。知识经济的支撑体系需要政府引导,但是支撑体系的成长发展还需企业和虚拟企业来主导。企业和虚拟企业是知识经济的主体,企业和虚拟企业只有依靠市场和信息才能生存,企业和虚拟企业与市场和信息的关系是鱼水关系。在知识经济时代,信息生产、淘汰、更新速度之快,企业和虚拟企业必须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这就需要企业和虚拟企业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学习能力等商业精神。马克思曾强调商业精神于西方社会的意义:显然,如果没有商人地位的特殊性所引起的一系列经济社会结构变动,现代意义上的国家雏形便永远没有它的落脚点,而人类也将永远在古代文明迈向现代文明门槛前徘徊。[[14]]在西方经济史的分析中,商业功能和交易机制的建立是一个自然演进的制度变迁过程,也是生产方式、社会制度转换的重要标志。商业功能的建立是在市场经济成熟以前就解决的问题,一直被视为市场制度天赋的基础性功能。[[15]]而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前的计划经济年代,整个社会的商业规则已消失殆尽。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首先揭开的是社会经济生活中曾遗失的商业精神及与之相适应的商业规则的重新建立的帷幕。[[16]]然而,商业精神的建立是一个的渐进过程。我们还需要在30多年市场经济的基础上继续探索,使商业精神的孵化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从而形成我国工业化进程迈向知识经济时代的社会基础。
六、结论
我国的工业化进程逐步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的过程,也是一个系统工程的建设过程。只有政府和企业携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优良的知识文化和知识氛围,大力推广能力形成型劳动,能力应用型劳动,原创性劳动等智力劳动形式,使知识的应用成为社会财富和福利增加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引导人们的经济活动从以物质资本投入为主向以人力资本开发为主转移,从而解决生产过程的激励相容问题,实现全社会深刻而久远的变革,才能真正构建一个围绕着“人”而不是围绕着“物”的内生激励机制,最终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将在根本上解决居民收入分配占国民收入比重偏低,按劳分配占初次分配比重偏低的难题。
[①] 本文中的居民收入分配难题特指当前我国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分配比重偏低,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比重偏低。
[②] 资料来源于中国宏观经济信息网(http://www.macrochina.com.cn/ )。
[③] 资料来源于中国宏观经济信息网(http://www.macrochina.com.cn/ )。
[④] 资料来源于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⑤] 资料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http://www.pbc.gov.cn/)。
[⑥] 关于工业化的具体阶段问题,我国各地区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性。由于本文研究的需要,暂不强调这种差异性,而只把我国总体上处于工业化阶段作为研究前提。
[⑦] 资料来源于中国海关总署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
[⑧]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战略产业和新兴产业两个概念的融合。战略产业是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参与国家分工起促进、引领作用,并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产业;新兴产业是处于起步或成长期的产业,其当前规模不大,但增长率一般高于整个经济平均增长率。参见刘戒骄,张晓雪.战略性新兴产业:后危机时代的美丽光环?[J].半月谈,2010(12)。国家的每个发展阶段都有相应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因此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具体界定因不同的国家而异。学术界对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具体界定也还存在一定分歧。一般认为,我国当前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包括节能环保产业,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其中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主要包括这几方面: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三网”融合,以促进物联网、云计算机的研发和示范应用为主线,增强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等核心基础产业的发展能力,加强网络增值服务等新业态的发展等。参见国发(2010)32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朱剑红,战略性新兴产业三步走[J].人民日报, 2010年10月24日。
[⑨] 以《著作权法》为例,《著作权法》第32条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伯尔尼公约第10条第2款规定,即使未经作者声明保留,此种转载也仅局限于有关政治、经济或宗教问题的报刊时事文章,而非报刊上所刊登的任何作品。很显然,新著作权法达不到伯尔尼公约的保护水平,因而不适用于外国人,这样就产生了双重标准,出现了在版权方面对外国人的保护优于我国公民的局面。
参考文献
[[1]]新华网.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上所作的报告[E].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7-10/24/content_6938568_4.htm,2007年10月24日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蒋洪.财政学(第二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马克思.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6]]“东方学术文库”书目:第二十六卷[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9
[[7]]周增,孙雯.技术创新和组织创新的耦合效应――信息化与生态化的一体化路径探析[J].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3(3)
[[8]]高鸿业.西方经济学(宏观部分)第四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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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孙伯良.知识经济社会中的价值分配和经济运行[M].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
[[11]]孟捷,杨志.技术创新与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拓展[J].当代经济研究,2003(12)
[[12]]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下卷)[M].重庆:重庆出版社,1993
[[13]]国家统计局.国际统计年鉴――2008[M].中国统计出版社,2008
[[14]]马克思.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15]]吕炜.转轨时期的经济增长原理――基于转轨实践、中国的样本和经济史的研究[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4(3)
[[16]]柳红.引进外资:谁利用谁[N].经济观察报, 2009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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