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韦勒克的《文学理论》所说的:“文学作品是一种审美对象,它能激起审美经验。”而“审美经验是一种凝神观照的形式,是对审美对象的性质以及性质上的结构的一种喜爱的注意。实用性是审美经验的一个敌人,习惯是审美经验的另一个主要敌人,它是在由实用性所铺设的道路上对审美经验起障碍作用的。”[16]普通人在欣赏活动中很容易受这种“实用性”和“习惯”影响,而这最先影响“心理距离”变化调整。
欣赏时,读者与作品这一审美对象不可距离太近,太近就会导致审美对象成为审美主体个人经历情感的替身,失去了审美对象的独立性,也剥夺了审美对象的独立价值,这时候审美活动会因“距离丧失”而不复存在。据清人陈其元在《庸闲斋笔记》中记载:杭州某女子聪明美丽,又能作诗,酷嗜《红楼梦》,竟至入迷,非常巧合的是她自己也患有同黛玉一样的肺病,因此全身心进入角色,把自己视为林黛玉而沉醉不觉。当她病危之时,父母认定是《红楼梦》毒害了自己的女儿,遂把书投入水中,那女子在床上看见,放声大哭,挣扎着呼嚎:“奈何烧杀我宝玉!”当即命绝。类似这种不懂得保持恰当的欣赏距离的例子在西方也很多,尤为经典的是《少年维特之烦恼》出版后,很多青年沉溺其中,消解了艺术和现实的距离,步了维特的后尘。可见,出色的艺术感受力一旦脱离了审美距离的磁场效应,就可能让承载艺术感受力的生命彻底告别现实世界。当然,这是极端的例子。
另一方面,距离也不可太远欣赏,太远就不能感受审美对象所表现的情思意趣,引不起情感共鸣,欣赏中的审美也将不复存在。休谟在《论悲剧》里引丰特奈尔的话:“确实,剧场舞台上的演出有接近真实的效果,但它仍然与真人真事的后果不尽相同,在观剧时不管我们如何深陷入剧情中,也不管我们的理智和想象如何受它们的支配而暂时忘记了一切,但是在我们心理活动的底层仍然潜存着一个确实无误的观念,这就是:我们所看到的一切全属虚构。……正是这些感情的掺和,构成了一种适度的忧愁和使我们喜欢的痛苦的眼泪。”[17]这是描述观赏戏剧时保持心理距离,也同样适用于阅读文学作品时心理距离的保持。读者对待文学作品时既要保持“冷眼旁观”的清醒头脑,又要有“深情热读”的心来体验其中的情感。读者作为情感分享者的同时,不忘自己是个旁观者,能够在恰当的心理距离的统照下自觉地游走于现实世界和审美世界。
以上重点所论是针对大众读者群体,而在读者群体中还有文学批评家、学者等。他们与大众读者由于知识层次不同,在处理“距离的矛盾”上能力有所不同,维持距离远近也不同。文学批评家和学者相比大众读者而言,一方面由于他们较高的艺术感染力和艺术专业技能,他们在欣赏作品时更善于处理“距离的矛盾”;另一方面,批评的理性和客观性,也更要求批评家能适时跳出文学作品构建的世界,冷峻鉴赏,从而给大众提供更好的引导。
参考文献:
【1】布洛:《作为艺术因素与审美原则的“心理距离”说》,载《美学译文》第二辑1982年版
【2】章安祺编订:《缪灵珠美学译文集》,第四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3】朱光潜:《文艺心理学》.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4】朱光潜:《朱光潜全集》,第二卷,安徽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5】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江苏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