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导读::将“距离的内在矛盾”运用到美感的分析中。试立足文学活动视野。文学创作中的“距离的内在矛盾”。他指出:“无论是在艺术欣赏的领域。
关键词:心理距离说,距离的内在矛盾,文学活动,创作,欣赏
一、布洛的“心理距离”说
“距离”作为一个美学概念,在英国心理学家、美学家布洛的美学著作《作为艺术因素与审美原则的“心理距离说”》中论述得最详尽。
布洛没有对美做形而上学的研究,认为使用诸如“客观的”和“主观的”一类词汇来讨论和批评艺术作品或艺术形式是不妥当的,因为“只要一加考究,其含义就颇成问题。”[1]同时,“人们也曾同样起劲地把艺术交替地称之为‘理想的’和‘现实的’,‘感官的’和‘精神的’,‘个性的’和‘共性的’。在为这些命题中的某一方进行辩论的论争之中,大多数美学理论派别都曾在对立的双方之间摇摆不定。本文的论点之一就是要说明这些对立范畴都可以从较之更为带有根本性的距离这一概念中找到它们的会合点。”[2]这里布洛既看到了对美只做形而上学研究的局限性,也表明了写作的目的和“心理距离”说的理论建构意义。
布洛指出:“距离是通过把客体及其吸引力与人的本身分离开来而取得的,也是通过使客体摆脱了本身的实际需要与目的而取得的。”[3]保持“距离”可以将客体所具有的审美形象展现在主体面前,这时的主体也是纯粹审美的人。同时,布洛强调“这并不是说人本身与客体的关系已经分裂到了‘不受个人感情影响’的程度。”[4] “距离”还是含有“人情的”,只是这种人情已经滤去了对事物实用的、道德的等诸方面的考虑。
布洛还说明了“心理距离”具有的具体特征。第一,心理距离应保持一种恰到好处的限度。他指出:“无论是在艺术欣赏的领域,还是在艺术生产之中,最受欢迎的境界乃是把距离最大限度地缩小,而又不至于使其消失的境界。”[5]第二欣赏,心理距离具有易变性,距离保持的程度受审美活动中主客体所具有的条件影响。一方面,面对同一审美客体,不同的审美主体在心理距离的保持方面是有区别的;另一方面,同一审美主体,对不同艺术种类,心理距离的保持也有区别。第三,心理距离具有内在矛盾。“距离的内在矛盾”是布洛“心理距离”说论述的核心,也是这一理论的亮点。所谓“距离的内在矛盾”是指审美主客体之间“这种有人情但又有距离的关系。”[6]人作为审美主体,在审美活动中,既要与审美客体保持心理距离,又要将自己的个人感情投入进去。用朱光潜先生的概括就是“在美感经验中,我们一方面要从实际生活中跳出来,一方面又不能脱尽实际生活;一方面要忘我,一方面又要拿我的经验来印证作品。”[7]这里布洛强调“艺术作品之能否感动我们,它那感染力的强度如何,似乎是与它与我们的理性和感情特点以及与我们的经验的特殊性互相吻合的完美程度如何直接成正比例的论文网。”[8]因此,审美主体通过自身所具有的“素养”和能力,来“协调”与审美客体之间的心理距离。由于“素养”不同,导致艺术家相较于其他人,更能在审美活动中达到“距离极限”。正因为这样,在艺术欣赏中,平常人很容易因此而产生“距离丧失”,使其审美活动终止。同时,“距离的丧失可以出于如下两种原因:或失之于‘距离太近’,或失之于‘距离太远’。‘距离太近’是主体方面常见的通病;而‘距离太远’则是艺术的通病,过去的情况尤其是这样。”[9] “距离太近”更多出现在主体的创作和欣赏中,由于个人感情的投入到“距离极限”之下,涉及了个人利害关系,让主体脱离审美世界。“距离太远”在布洛看来通常是由于作品本身的原因,让欣赏者难以进入审美欣赏。但本人认为这一论述并不完整:读者缺乏欣赏所需要的基本素养和能力,也属于“距离太远”。
综上所述,布洛的“距离的内在矛盾”是以不涉及利害关系的态度观赏和创作审美对象,即强调审美活动的无利害感,要求与现实生活保持一定距离。但是,如果过分夸大这种心理距离在审美活动中的作用欣赏,又会陷入片面性。只有把“距离的内在矛盾”作为一种审美态度才具有合理性。
朱光潜先生在《文艺心理学》中正是采用译述的方式,将“距离的内在矛盾”运用到美感的分析中。正如朱先生所认为的“对事物取一定距离的观点对于艺术创作和欣赏都极其重要。”[10]这里,本人在中西两位大家论述的基础上,试立足文学活动视野,将“心理距离说”运用于文学创作和欣赏活动中,阐释处理好“距离的内在矛盾”的重要性。
二、文学活动中的“距离的内在矛盾”
(一)文学创作中的“距离的内在矛盾”
文学创作包括准备构思阶段和传达阶段。“艺术家和诗人的长处就在能够把事物摆在某种‘距离’以外去看。”[11]作家要以艺术眼光看待世界,达到“心理距离”上的自觉,处理好“距离的内在矛盾”,保持一种审美的态度,才可能实现从“眼中之竹”到“胸中之竹”再到“手中之竹”的转化。
在文学创作的准备和构思阶段,作家在日常体验中积累大量写作素材,进行艺术发现。在由日常素材转变为艺术形象的过程中,作家需要在审美态度的统照下,感受并妙悟对象。作家要想做到“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就必须能在一定的审美距离下对待对象,只有把握好距离,作家才能很好地结合自我经验,将日常普通的物象构造成崭新、独特、富有诗意的审美形象。正因为,作家能把握好这种从现实到艺术的观照距离,他才能将普通人眼中再熟悉不过的物象美化成艺术构思中的形象,从而形象才能由发轫、孕育再到生成,进入文学创作的传达阶段,也是创作的关键阶段——作家使用语言符号这一媒介,将心中的富有情思的形象和意象诉诸笔下,成为供广大读者欣赏的文学作品。
福楼拜在谈《包法利夫人》一书的创作时曾说过:“写这部书时把自己忘去,创造什么人物就过什么人的生活。”[12]谈到写包法利夫人和她的情人在树林里骑马游行时,福楼拜说:“我同时就是她和她的情人,……我觉得自己就是马,就是风,就是他们的甜言蜜语,就是使他们的填满情波的双眼眯着的太阳。”[13]运用中国的语言方式描述,可以说达到了“物我同一”,这时创作者与小说中的人物同情,达到了“距离极限”。这些例子都可以用来说明作家有意在作品中保持“距离”,不可距离太近欣赏,但也不能距离太远,可以表现在作品主题呈现上,不应描述诸如“爱国主义”、“友谊”、“爱情”等普遍的概念上,这样容易使欣赏者得不到具体的认识,最终演化成因“距离太近”而终止审美活动。当然这一后果在欣赏活动中更直接反应出来。
“凡是艺术作品都是旧材料的新综合,唯其是旧材料,所以旁人可以了解;唯其是新综合,所以见出艺术家的创造。”[14]这一结论同样适用于作为艺术诸类之一的文学作品。
作家的传达过程,正是呈现作家怎样将自己的情思意趣赋予所刻画的形象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作家和形象之间的距离再近不过了,达到了“距离极限”。但为了防止距离丧失,作家需要把握好形象与个人感情的距离。分清“感受”和“表现”,需要将感情“客观化”。“诗歌起于平静中回忆出的情感”。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导致以下情况:距离太近,作品就变成个人情感的发泄工具;距离太远,创造出的艺术形象将因其过于脱离人们的日常经验或缺乏艺术性而无法引起人们的情感共鸣。名家的成功往往在于能处理好“距离的内在矛盾”,恰当运用艺术剪裁,将作品以特定的形式表达出来,对艺术意象进行创造性的艺术加工,完美表达自己的艺术情感。在这一过程中,“距离”作为一种审美态度始终介入其中,并不断处在矛盾变化中。
例如在诗歌创作中,作家通过采用使诗歌语言有别于日常语言的表达手法,赋予诗歌语言独特的张力。最突出的如使用“陌生化”手法制造必要的审美距离。徐志摩的《再别康桥》:“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其中“轻轻的我走了”实为“我轻轻地走了”,程度状语的前置,强化了诗人再度告别康桥时的依依不舍。步履轻轻,唯恐惊扰了自己留在康桥的每一处记忆和安宁,由此也奠定了全诗的情感基调。
在戏剧创作中,如朱光潜所描述的悲剧创作的情形:“悲剧情节通过这些‘距离化’因素之后,可以说被‘过滤’了一遍,从而除去了原来的粗糙与鄙陋……悲剧中可怖的东西必须用艺术的力量去加以克制,使之改观,使它只剩下美和壮丽”。[15]例如,曹禺先生在创作具有“雷雨”般气势的佳构剧《雷雨》时,有意地为全剧设置了序幕和尾声,以姐弟俩讲故事敷衍全剧主体欣赏,刻意提醒读者和观众,以下所有只是个故事而已。
(二)文学欣赏中的“距离的内在矛盾”
当作家的作品呈现在广大读者面前时,“距离的内在矛盾”便体现在读者和作品之间论文网。这一“矛盾”的存在在于读者面对的作品是以语言为媒介的。文学用语言创造文学形象,文学语言作为一种审美意象语言,具有形象性、抒情性、音乐性、陌生化等审美特性。由此,文学作为语言艺术具有形象感知的间接性、反映现实的广阔性、表现情思的深邃性、文本意蕴的含混性等特征,而这些特征都会给读者阅读带来“心理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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