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人基本的效用动机导致酒后驾驶行为,违法成本的低廉又促使酒后驾驶的发生。机动车驾驶者受到需求层次、道德等条件的限制。酒后驾驶行为能否发生取决于驾驶者对预期收益和违法成本的评估,通过博弈模型分析可得到博弈双方的最优策略,从而为政府治理酒后驾驶行为提供理论依据。
论文关键词:酒后驾驶,需求层次,约束条件,混合纳什均衡,建议
酒后驾驶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近年来,我国每年因酒后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近万起,造成的死亡人数也占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较大比例。仅2009年1月至8月,全国因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3920起,死亡1708人;酒后驾驶导致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40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事故4起。酒后驾驶行为成为政府严厉制裁的重点,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试图从经济学角度,分析酒后驾驶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1酒后驾驶成因的经济学分析
许多人,包括许多机动车驾驶者都认为选择酒后驾驶行为完全是在醉酒情况下无意识作出的决定,而事实上,机动车驾驶者在做出饮酒决定前,就为自己是否酒后驾驶做出了最优选择。所以,笔者认为酒后驾驶的决策完全是一种理性行为,机动车驾驶者符合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这为对其进行经济学分析提供了前提条件。
1.1人对效用的追求导致酒后驾驶
机动车驾驶者之所以选择自己驾车而非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目的在于获得由于多占用公共交通资源而产生的收益,这种收益表现为:便捷、舒适,可称为“便捷性”收益。关于饮酒,中国传统文化中有“无酒不成欢”之说,市民习俗中也讲究“喝倒了才算义气”。机动车驾驶者饮酒,也是为了获得精神上的愉悦。更重要的是,在几乎所有情况下,饮酒能够为饮酒者带来潜在的后续经济利益。比如应酬招待客户时,如果不喝酒就可能会损失一笔业务!“便捷性”收益促使行为人自己驾车,精神上的愉悦和后续的经济利益又使驾驶者产生饮酒的欲望,这些共同导致行为人酒后驾驶行为的发生。
1.2违法成本的低廉促使酒后驾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分别给予罚款、暂扣驾驶证的处罚,最高给予2000元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违法者所承担的法律后果显然比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的危害要小得多。我国的刑法理念与西方不同,国外的处罚是以行为犯为主,对即使没造成危害结果的酒后驾驶行为也定罪处罚;但中国的刑罚处罚是以结果犯为主,即以犯罪造成损害为衡量标准,这样有利于缩小打击面,但不利于刑法预防犯罪功能的发挥,并且也进一步降低了酒后驾驶的违法成本。
1.3执法成本的高昂导致查处概率不高
交管部门的管理手段主要依赖于路面查纠和处罚,普遍存在集中整治多、长效管理少的现象,无法实现对酒后驾驶的动态监管。交警在执勤中发现驾驶人有酒后驾驶嫌疑的,经多次检测并经驾驶人确认无误后,才能依法给予处罚。执法程序过于繁琐,加之检测仪器价格昂贵,基层实际配备数量不足,致使执法人员积极性不高,制约了管理效能发挥,造成查处酒后驾驶的概率不高,酒后驾驶者付出违法成本的概率较低。
2酒后驾驶行为的限制条件
酒后驾驶是行为人有意识的选择,是行为人权衡利弊得失,努力追求效用最大化的结果。酒后驾驶受到多种条件的制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需求层次的激励
马斯洛认为人的需求具有层次性,分为生理、安全、感情、尊重、自我实现的需要。只有排在前面的那些需要得到满足后,后面的需要才显出其激励作用。所以,依次而论,若是生理、安全等需要没有得到满足,便不会产生驾驶及酒后驾驶行为的发生。只有当行为人的低级层次需求得到满足后,才会追求“便捷性”和心理愉悦及后续的潜在经济利益。这也就解释了酒驾行为人多属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生活”体面的人群的原因。
2.2道德及自律的约束
道德观念的强弱和自律能力的大小,对于行为人的决策起到很强的影响。在物质条件既定的情况下,道德观念强的人,往往能够更清醒地认识到不良行为的危害。自律能力的大小,反映出了人对欲望的支配程度,善于自律的人,通常不易产生不良行为。
2.3被查处受到处罚的风险
机动车驾驶者理性地评判酒后驾驶的风险,并做出选择。若酒后驾驶被查处的概率很大,并且受到法律的处罚较为严厉,行为人会认为风险过大,从而减少或放弃选择酒后驾驶。
3酒后驾驶行为的博弈分析
机动车驾驶者是否选择酒后驾驶,关键在于驾驶者突破条件约束所耗费的成本及预期收益。当机动车驾驶者认定酒后驾驶带来的预期收益高于突破交通规则所付出的成本时,就会铤而走险选择酒后驾驶行为。我们可以通过模型来说明机动车驾驶者和公安机关之间的博弈。
3.1博弈模型的建立
(1)公安机关A和机动车驾驶者B,且双方都是理性的经济人(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组成机构其目的是追求社会效用的最大化;机动车驾驶者追求“便捷性收益及后续经济利益)。
(2)机动车驾驶者有酒后驾驶(酒驾)和不酒后驾驶(不酒驾)两种选择,公安机关有查处和不查处两种策略。
(3)驾驶者在遵章守法情况下,能够获得多占有公共交通资源(相较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而言)产生的“便捷性”收益E;抛开约束条件,而选择酒后驾驶得到的心理满足效用和潜在后续经济利益为F,导致社会损失为S;酒后驾驶者被查处后,正常收益E将不复存在,并受到处罚导致罚没损失W和名誉、自由剥夺等损失M。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