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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失效的原因分析-论文网

时间:2014-01-09  作者:马平
我国现行的继承法对遗嘱形式规定的最多,方便于遗嘱人在不同情况下自由选择遗嘱方式。我国继承法对遗嘱方式的规定虽然多,但是在长时间的实践过程中暴露出很多问题,引来了不少遗嘱继承纠纷。具体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1.公证遗嘱效力过高,规定不够完善。

我国的《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存在不同形式的多份遗嘱内容相抵触时,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意思是只要有公证遗嘱,其他方式订立的遗嘱就不生效。如果这样的话,在任何情况下都会产生对其他遗嘱的保护不力的情形。公证遗嘱的这种效力优先性缺乏科学、合理的依据,与遗嘱继承的立法目的相违背。遗嘱体现遗嘱人的自由意志,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性不仅从遗嘱形式上限制了公民的遗嘱自由,而且也限制了公民遗嘱撤销权的自由行使,使得遗嘱人不能结合实际适时地撤销或者变更自己的意思表示。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这是我国继承法关于公证遗嘱的规定。对公证遗嘱的具体规定,实质上全部全部交给了《公证法》和公证管理部门。事实上,我国现行部门规章规定的公证遗嘱规范具有较浓烈的行政色彩,多强调公证机关本身的操作规程,而对当事人的利益考虑不足。

2.录音遗嘱难辨真伪,口头遗嘱易被篡改。

关于录音遗嘱的立法规定,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为了保证录音遗嘱的真实性,必须要有见证人在场见证,而对于见证内容以及见证程序却没有详细的规定。现实中很多因素会影响遗嘱人的录音效果,因此录音遗嘱的真伪在遗嘱继承中很难辨别出真伪。

口头遗嘱是我国民间很普遍存在的一种遗嘱方式。对于文化程度不高老百姓来说,口头遗嘱是最方便的处分财产方式。口头遗嘱往往在被继承人危急的情况下形成,真实性、合法性和可靠性不及其他遗嘱,容易发生歧义。在司法实践中,经常有一些被继承人在病危时所订立的口头遗嘱内容与其康复后所表达的意思不一致。口头遗嘱又没有物质载体来证明,内容往往比较简单,容易被篡改、伪造。

(二)、遗嘱必留份规定的缺陷

当前继承法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在遗产处分时要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即遗嘱的必留份制度。我国现有继承法中的必留份在性质上基本被界定为属于继承权的一种。然而这一制度的权利人范围限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中。首先在符合条件的权利人中,他们之间的先后顺序并不明确,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是不是都有权利请求必要的遗产份额,甚至腹中尚未出生的胎儿也是否有必留份的权利。其次关于必留份的数额,继承法中并没有详细的规定,没有任何数量或份额的限制。

(三)、遗嘱执行人的规定不足

《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制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制度是继承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关系到遗嘱人的意愿能否实现以及有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我国继承法对于遗嘱执行人的资格、遗嘱执行人的职责,都没有具体的明文规定,不利于司法实践操作。

遗嘱继承制度体现了被继承人的意愿,体现了国家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彻底保护。上述继承法中有关遗嘱继承方面的立法滞后和不足,在另一角度上来说也是导致遗嘱内容部分或者全部失效的重要起因。因此,在肯定继承法作用的的同时,我们有必要对继承法进行合理的修改和完善,让它更好地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作用,更好得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

四、如何避免遗嘱失效

随着社会物质财富的不断丰富,逐渐增强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观念,遗嘱继承制度将成为我国的主要财产继承制度。写一份有效的遗嘱从而避免遗嘱失效,在愈演愈烈的遗嘱纠纷中显得极为重要。

在遗嘱的实质要件方面,首先,遗嘱人必须具备遗嘱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对于遗嘱能力要件的规定一般强调两个方面,一个是遗嘱人的年龄,不满六周岁的儿童认定为无行为能力人,已满六岁不满十八周岁的认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另一个则是遗嘱人的精神状况。遗嘱人在立遗嘱时要求头脑清醒,智力正常。其次,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遗嘱人受威胁、利诱或者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被篡改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所立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再其次,遗嘱受益人资格,即遗嘱处分的受益人必须具备法定资格条件。最后,关于遗嘱保留份制度。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对这一制度的具体运用做了细化规定。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在遗产处分时,要保留必要的遗产。

在遗嘱的形式要件方面。遗嘱被分为公证、自书、录音、口头、代书遗嘱五类,不同形式遗嘱的形式要件是不同的,每一类都有具体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22条,具体规定了五类遗嘱形式的有效要件。例如:公证遗嘱要经公证机构办理,相对其他遗嘱有优先的效力;自书遗嘱要亲笔签名,注上年月日;见证人的规定等等。这五类遗嘱只有满足了有关形式成立的条件,才能确保遗嘱的有效。遗嘱人订立具体形式的遗嘱时,要特别注意继承法规定相关遗嘱形式的要求,在司法实践中有很多遗嘱失效,其原因就是遗嘱人忽略了遗嘱形式的细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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