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违法行为以及火灾危险性与预防对策 |
时间:2016-08-02 作者:王辉 |
|
|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报刊、互联网、消防宣传标语、条幅等各种贴近社会生活的宣传形式和手段,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全民的自防意识。同时,要善于挖掘消防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事迹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教训,促进全社会广泛关注。要向社会宣传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使之逐渐深入人心,让全社会共同来监督,使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真正由“被动”向“主动”转变。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施行
2、《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3月1日施行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4、《消防监督检查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07号令)
5、《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公安部第61号令) 4/4 首页 上一页 2 3 4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