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案例法作为一种现场教学法,还能加强教学与现实生活的联系,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
5、实习案例法。即教师可以组织学生进行实际操作,搞模拟法庭。由学生亲自当法官审理案件或参加庭审,运用掌握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代写硕士论文它是一种具备综合内容的学习方法。不但可以掌握知识,更可以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创造能力等多方面的能力。
(四)案例教学模式运用的程序
以讨论案例法为例,一般程序为:
1、指导学生分析案例。教师的主要职责即是指导学生如何分析案例。要根据具体案例内容的不同,选择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分析方法予以指导。
2、课堂讨论。学生事先进行思考分析以后,通过课堂讨论使事实脉络清晰,找出案例争议的焦点,从而寻求恰当的解决思路。因此,在课堂讨论中,教师驾驭课堂的能力要求较高。一方面,要使学生勇于发言,陈述观点;另一方面,要保证讨论的秩序和效率,使讨论能够围绕主题,有针对性。这要求教师准备充分,适当指引学生围绕关键问题进行讨论。
3、总结。总结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是一个评价过程。一方面要总结案例的知识点种类,及相关知识点之间的联系;另一方面,要总结整个教学过程,包括分析问题思路的恰当与否,观点归纳的逻辑性与全面性,课堂讨论主旨问题的把握及表达效果。通过总结,是学生对自己进行客观的评价,从中取得经验,逐步培养知识的应用能力。
案例教学法模式能够启发学生思维,调动其学习积极性,提高分析判断的能力。但是在具体实施这种教学法时,仍然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比如,案例教学模式要求教师具有相当的素质,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较高的学术水准,能够站在学科研究的前沿,掌握最新的动态,及时分析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学生发现的新问题,并予以客观的评判和引导,而这方面的教师素质尚待提高。又如,在教学过程中需要注意法学知识的系统化清理问题。教学案例的纷繁复杂容易混淆学生有限的思维,难免在案例学习的过程中忽视了相关理论的学习,而且并非所有的知识点都有必要寻求典型案例的分析,法学知识的系统化清理可以拾遗补缺,保证整个理论体系的完整性。 3/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