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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专业设置与大学生就业分析

时间:2015-09-24  作者:吕梅桂

摘要大学生就业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不够、过于追求热门专业、片面追求学科齐全、专业层次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对大学生就业产生重要影响。加大地方设置权限,调整专业结构,办出学科专业特色等对策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参考。
论文关键词:高校,专业设置,大学生就业

一、我国目前高校专业设置存在问题及其对就业的影响

(一)高校自主权不够

我国的专业设置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专业设置、课程安排、招生规模等权力基本在国家,高校和师生基本没有选择的权力。专业调整的权力也在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手中,在发现教育培养目标、人才规格或教学效果存在问题后,层层上报,由国家通过行政手段解决。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对高校专业设置的批评,还落在了学校缺乏自主权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矿业大学副校长缪协兴表示,许多专业设置都是在过去计划经济时期确定的,根据教育部的专业目录而来,高校要想根据需求设置一个专业很困难。我国现有教育法对高等学校自主权的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具体的解释,可操作性较差。以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权为例,《高等教育法》第33条规定:“高等学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高等教育法》所规定的学科、专业设置权究竟是何含义?高等学校能自主到什么程度?高等学校是否无需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就应当拥有此项权利?在实践中,这些问题并没有解决好!几十年来学界关于如何设置和调整专业才能使毕业生更好适应职业需要的争论不断,国家也先后四次对专业设置目录进行了大规模调整。但时至今日,我国仍然没有根本改变先确定专业,再来考虑课程,由国家统一制定学科专业目录来规范人才的培养,并由国家控制高校专业设置与调整的计划经济模式的框框。

这种“刚性”的专业设置模式,使得不同地区、不同类型院校不得不在狭窄而且雷同的空间内加以选择。高校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过程繁琐,受重重障碍,再加上专业调整需要支出巨大的成本,使得学校缺乏改革和调整的积极性、主动性。这样容易导致千校一面,专业结构失衡,许多学校出现毕业生结构性失业。

(二)过于追求热门专业

2008年10月,在北京大学新闻学研究会成立90周年学术研讨会上,北京大学新闻学研究会副会长吴廷俊透露,1983年,全国开设新闻类专业的院校仅有21个;1989年,这个数量是51个。2000年到2004年,全国新闻类专业点增加了335个。2006年,全国新闻类专业点达661个,2008年的数字更达到了877个,在校学生超过15万人。

不仅仅是新闻类专业,近年来,经济类、管理类、法学类等投入少、短期市场需求大的热门专业,也成为备受追捧的“宠儿”。这些专业成为招生大户,学生人数激增,但就业市场却没有随之增大。大量高校在专业设置上没有经过详细考证,尤其对于市场需求和人才培养的比例并没有深入研究,看到什么专业热门就上什么专业,尤其是那些低成本的专业,导致专业重复设置严重,一些管理类或者经济类专业,重复设置率达到80%。正如工厂生产的产品不能“适销对路”、“供大于求”一样,专业设置不合理造成了人才的“积压”,结果使学生就业结构性矛盾更突出。这样的态势,必然带来毕业生就业难题。

(三)片面追求学科齐全

改革开放后,高校开始了从单科到多科再到综合性大学的发展历程。综合性大学除了要培养专门人才外,还肩负着为当地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的任务,需要开设新专业。但有些高校却走向片面追求学科齐全的极端,引发严重的专业设置雷同和重复建设现象。2008年,湖北省教育厅公布的省属院校招生专业目录显示,58所本科院校中有51所院校开设了英语专业,只有22所院校开设有“独家专业”。国务院前副总理李岚清曾指出:“一些专业性高校增设的新学科、新专业往往是自己的弱势学科、专业,它们各自都想向多学科甚至综合性高校方向发展。”新世纪以来,我国高校“升格”之风愈演愈烈,不少“学院”热衷于升格为“大学”。部分高校为了达到升格标准,不顾师资力量、硬件设备的实际情况,没有条件也要上,导致盲目开设新的学科专业,造成规模臃肿和重复化建设,使得高校毕业生总量矛盾和专业结构性矛盾并存。本就紧张的教育经费,也随之更加拮据,学科建设表面繁荣的背后,是教学质量的滑坡,影响了培养质量,导致就业率下降。

(四)部分专业设置的层次性不合理

2006年在上海举行的第三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上,一些校长提出,教育管理、行政管理、工商管理等专业不适合在本科设置——由于本科生刚刚入校只有十八九岁,没有相应的知识背景和必要的阅历,很难胜任这些专业职位,工作也难找到对口的。厦门大学校长朱崇实也发表了看法,他认为,法学专业也不应该在本科设置。现在有专门的法律硕士,这就是培养法律的实用人才的。而本科层次培养的法学专业毕业生,很难从事相应的工作。专业的法律人才是需要更高层次的知识结构。“法律应该作为大学生的基础课来学习,而不是专门设置一个专业。如果学生希望从事相应的职业,可以有了一定的知识背景后到硕士阶段再学习法律。”朱崇实校长说,在美国的高等教育中,很多专业是没有本科生的。

不同层次学校培养出来的同一专业的毕业生,相对来说高层次毕业生的竞争力优于低层次毕业生。但情况并不是绝对的,有些专业反而是较低层次毕业生(如高职院校)更能胜任。目前,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各个层次发展过快,而职业教育迅速萎缩,高层次人才迅速膨胀。由于就业困难,许多本科生研究生选择再上一层楼,相对过剩的“高级人才”只能低就,引发“学历高消费”的现象。所以,设置专业时如果不考虑专业的层次性,会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

二、高校专业设置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大地方高校设置权限,建立“国家-地方-高校”专业建设与管理模式

我国是一个区域社会发展极不均衡的国家,从市场竞争的角度讲,地方高校更贴近区域社会,市场竞争体制迫使高校必须对区域社会和经济形势的变化做出灵活的反应,不断调整专业设置,改革教学方法和课程组合,以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在大众化的条件下,如果仍然实行全国统一的专业目录和专业要求,必然会带来雷同,地方高校也难以调整专业价值取向和变革专业发展模式,从而极大地限制地方院校的发展,不利于发挥地方院校的办学特色。为此,在专业设置上,应该逐步向地方过渡,允许地方院校依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和行业的人才需求状况,自主设置专业和界定专业规格。国家颁布的专业目录应该只是一个指导性的参考目录,而非唯一的设置标准。从政府的角度看,实施学科专业评估应成为主要调控手段,主管部门乃至社会各界应更多地关注学校的专业设置条件、评估专业培养质量,而非过多地掌握审批程序乃至专业名称。

(二)调整专业结构, 适应社会需要

高等学校应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基础,培养服务社会各级各类需要的多方面人才。市场需求是多样化的,不同岗位对毕业生素质的要求就不一样。如果高等学校培养出的学生千篇一律,或是心理素质差,或是动手能力差,或是社会适应能力差,其结果必然就是毕业生在人才市场中缺乏竞争力和吸引力。办学走向市场化是高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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