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完善监督制度,加强债务管理,制定财政风险体系。地方政府之所以存在大量债务,与自身债务管理体制规范、管理机制不完善、管理程序有漏洞、以及债务责任不清晰有密切关系。因此,要遏制地方政府负债率的进一步提高就要依法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以及各职能部门在债务形成中的责权利关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明晰债权、量化责任、堵塞漏洞。首先,要理顺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体制。凡是属于地方政府性债务,必须由相应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彻底扭转目前多头举债、分散使用的局面。其次,要遵循“谁借谁还谁受益”的原则,建立借用还相统一、责权利相结合的债务管理新机制,依法确立债权与债务之间的关系,明确偿债责任及连带责任【3】。再次,要完善政府担保法规,整顿政府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地方政府担保的范围和担保事项的决策权,充分考虑所担保的单位的未来效益。建议凡是由政府或政府性质的职能部门担保的债务,必须获取同级财政部门的同意,并纳入地方政府的财政计划。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统一规范的原则,加大对地方政府担保监管力度,并对担保项目实行从立项、计划、投资、评估到运营进行严格的全程管理,确保被担保人能按期偿还到期债务。此外,应适当改革现行政府会计的核算方式,由收付实现制变为权责发生制,这样,能更好的反映地方政府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全部收支的运行情况,特别是政府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情况。同时,在编制现行年度预算之外,要单独编制一套反映地方政府的预算,公开记人和反映政府负债的规模和数量,设计精确反映政府财务实际运行状况、资产负债实际状况、现金流量状况的完整帐户和财务报表,特别是对地方政府为地方国有企业担保、社会保障基金的缺口以及地方民间高息集资等那些能够导致地方政府负债的活动进行全面监测和反映。
3.4改革地方考核方式,引导地方政府理性投资建设。目前,地方领导的考核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发展地方经济的状况,或者说通过GDP的高低情况来评价地方政府领导的各项能力,在这样带有局限性的理念指导下,地方政府官员往往在自己任职期间不管扩大基础建设,甚至盲目招商引资,大搞形象工程,从表面上看,似乎繁荣了地方。而实际上,他们往往通过借债进行暂时的运营原因,可想而知,一个财力很有限的地方政府,在弄了几个大项目进行投资以外,加之再建设几个大的形象工程,则其资金哪里来?偿还的资本和能力哪里来?这一切固然造成日后的高负债情况的出现。因此,对地方政府官员的考核,除了通过经济建设和管理好坏来评估以外,更好考核地方政府的信用程度情况,即承诺给老百姓带来真正实惠的承诺是否退现,对金融机构信誓旦旦说按时偿还贷款是否如实落实,对为那些担保公司所担保的金额是否偿还,是否影响到地方政府的信用度等方面进行考核。通过建立诚信档案,反应地方政府的财政运行情况的登记。同时严格管制部分地方政府官员的错误行为,即本届政府所借款项,有意留给下一届新班子偿还,而应该及时建立并落实好连带责任,借债之人必须在任职期间处理好自己所借债务,不能一丢了之。同时,上级部门还要严格监督地方政府的投资方向,引导他们理性投资,根据地方政府实际财政情况进行适当建设,对于盲目投资,不考虑投资项目的长久效益的官员,对于随意给效益不好的企业担保借贷的官员以及对于热衷建设形象工程,上不良大项目的官员要严格处理。只有这样才能控制地方财政负债进一步的恶化。
参考文献
[1]许一君.地方政府负债与公共经济绩效评价[J].社会保障研究,2010年03期
[2]樊昊军.地方政府负债初探[J].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07年05期
[3]高红波.地方政府负债管理与风险防范[J].中国市场,2007年5月
[4]祝拥军.政府或有负债与财政风险[D] .北京,首都经贸大学,200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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