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和谐文化,就没有社会和谐的思想根基,也就不可能有建设和谐社会的实践追求。
建设和谐文化,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就抓住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关键,把握了推进和谐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既是丰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文化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凝聚和统一社会各阶层、各利益群体思想的有力武器。在此,官方显然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放在和谐文化建设的中心位置,并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支撑当前全套社会主义制度的精神支柱,对正式制度的运行提供着类似过去宗教信仰所起到“润滑剂”功能。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行政伦理建设中的地位
一个社会要有序协调发展和保持团结稳定,除了要建立组织和制度,保障社会成员之间的政治、经济、社会关系之外,还必须形成自身的主流价值观念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代表的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主流价值,它提供了和谐社会建设所需要的文化认同和价值追求,具有其他任何价值体系不可替代的高度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有四个方面,即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
根据我国学者张康之先生的研究,传统社会的行政模式是“统治行政”,它从不隐瞒为(阶级)统治服务的职能特征,崇拜权力和偏好使用强制手段进行行政管理。近代工业社会以来的行政模式是“管理行政”,它淡化了服务于政治统治的终极目的,追求行政管理相对于政治统治的独立性,把传统的凌驾于整个社会之上的管理模式转化为深入到社会之中和渗透到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的无所不在的相容性管理模式。“管理行政”崇拜制度理性和偏好使用法治手段进行行政管理。未来(信息)社会的行政模式是“服务行政”,它是以道德化为特征的、以服务为内容的、重视行政人员伦理价值的全新行政模式,是对“管理行政”模式的超越。因此,可以断言,公共行政的伦理化趋势是未来行政理论研究和行政实践不可逆转的发展方向。
我们已经确立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方略。这两者实现的关键分别在于“依法行政”和“以德行政”。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而“德治”建设则徘徊不前。西方国家的实践证明,公共行政的科学化道路已经走到了尽头,我们要实现对官僚制的超越,唯一的出路在于公共行政道德化。它包括公共行政制度、程序和行政人员的道德化三个方面的内容。制度的不道德是个人不道德的根源,改革开发以来的道德滑坡与腐败泛滥,究其原因是政府及其公共行政中存在着的那些行政人员的不道德问题引发了社会的不道德。改变这种状况的出路,就在于循着这个路径逆行过来,即通过公共行政的道德化来实现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
行政人员是以德行政的主体,行政人员的道德状况对于以德行政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对行政水平、行政质量及其效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治国先治吏”,提升行政人员的道德水准需要进行宣示教育,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渗透进行政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中去,“内化”为每一个公务员自觉的行为准则。质言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我国行政伦理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也是在整个“以德治国”的漫长过程中要求每一个政府官员终身学习的鲜活教材。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