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学生公寓社会化作为我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重点,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一项具体任务。本文在比较分析国内高校公寓社会主要模式的基础上,明确我国高校学生公寓社会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在今后高校学生公寓社会化改革和管理中应予以完善和提高的方面。
论文关键词:高等院校,公寓社会化,后勤社会化,模式
0引言
学生公寓作为高校后勤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内容。根据国务院的统一要求,在各级政府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大多数高校以全面推进后勤社会化为契机,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利用社会资金,以社会化方式兴建学生公寓,大大改善了学生的住宿条件。高校学生公寓社会化带来了投资主体,利益主体,服务工作队伍主体多元化,学生公寓管理工作也出现了新的矛盾和问题。比如,如何实现高校学生公寓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如何实现后勤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如何做到有效及时等一系列的问题。本文将在比较分析高校学生公寓社会化模式的基础上,指出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1高校学生公寓社会化改革的模式
高校学生公寓社会化是通过社会化运作,利用社会资金进行高校学生公寓建设和管理的过程。从涉及的利益主体看,高校学生公寓社会化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模式:
模式1:初步社会化模式。在这种模式下,高等学校组建后勤服务企业,实行“一校两制”,事企分开,两权分离,后勤企业作为独立法人自筹资金建设并全面管理大学生公寓,同时学校设后勤管理处,通过契约形式代表学校作为甲方行使对后勤企业—乙方的监督、检查、验收、审核等职责和职能。在开发大学生公寓的过程中,政府给予各项政策优惠,使大学生公寓的开发成本得以大幅度下降,既保证后勤企业“有利可图”,又确保大学生能承受得起公寓租金。文献中经常提及的浙江模式和上海模式就属于初步高校学生公寓社会化模式,上海模式中不同的是,其后勤服务企业是由多个高校共同筹建的。
模式2:半社会化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引入外部企业,高等学校、后勤服务企业和外部企业紧密合作,土地所有权和投资权分立,高等学校出土地,由外部企业进行投资建设学生公寓,并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经营一段年限,学生住宿费归外部企业所有,后勤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半社会化模式一般采用BOT的投资方式,即学生公寓的所有权归高校,外部企业只有经营权,合同年限一到,学校即可收回学生公寓。这种模式虽然简单,可操作性强,高校、后勤企业和外部企业之间的权责也清晰,但对外部企业来说,只具有学生公寓的经营权,没有所有权,因此无法享受土地升值,企业投资热情不高。文献经常提到的武汉模式就属于半社会化高校学生公寓社会化模式。
模式3完全社会化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开发商自行买地,自行投资建设,产权完全归企业所有,高校保证学生入住,企业按市场开发大学生公寓社区,包括食堂,超市,邮屯,银行等。这种模式根据“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外部企业作为投资主体,也是学生公寓的产权拥有者,经营风险小、每年收入相对稳定,而且随着国民收入、租金和房产价值的增长,资产保值容易。但是在这种模式下,对高校和学生工作管理而言,带来了一些问题,比如物业公司的管理没有约束力、管理上存在缺陷等。
上述三种模式是三种不同的高校学生公寓社会化模式,它们在学生公寓所有权、投资主体、服务主体、学生工作管理难度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具体如表1所示。
表1三种高校学生公寓社会化模式的比较
学生公寓社会化模式
|
所有权
|
投资主体
|
服务主体
|
学生工作管理难度
|
初步社会化模式
|
高等学校
|
后勤服务企业
|
后勤服务企业
|
容易
|
半社会化模式
|
高等学校
|
外部企业
|
后勤服务企业
|
容易
|
完全社会化模式
|
外部企业
|
外部企业
|
外部物业公司
|
困难
|
2高校学生公寓社会化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在过去的10年里,高校学生公寓社会化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市场化运作,在高校财力不足情况下,利用社会资金建设高校学生公寓,解决了高校扩招带来的困难,减轻了高校的财政负担;在学校编制的专职宿管人员几乎没有增加或增加不多,大量的宿管人员通过后勤社会化管理方式而引进,缓解了学校专业管理人手紧缺的状况;有效改善了高校学校的住宿条件;随着后勤社会化改革力度增强,社会管理理念和力量的不断引入,公寓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公寓文化不断丰富,便民服务措施不断增多,学生对公寓管理满意度不断提高。在肯定高校社会化改革所取得成绩的同时,需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高校学生公寓社会改革中还存在如下诸多问题:
第一,对投资企业来说,资金回收缓慢,外部企业投资热情衰减。在高校学生公寓建设过程中,由于国家的优惠政策和金融机构的积极扶持,很多外部企业投资高校学生公寓建设。但是,经过几年的运作后,受政府定价、消费观念和整体消费水平等制约,投资回收缓慢令投资者热情下降。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我国大学生公寓收费为政府定价。比如2002年,教育部等国家三部委联合发文明确规定,学生公寓每人每年住宿费不得超过1200元,1200元住宿费中还包括每月免费的水电指标,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其他的管理服务费用。学生公寓租金价格无法市场化,是导致投资回收期长的主要原因。
第二,管理主体的变化导致对学生公寓功能的认识和定位不统一。传统的学校宿舍管理模式较为单一,作为学校整个人才培养的组成部分,它是学校管理目标的一部分。高校以主人翁的姿态,把学生当作自己的教育对象,提供与之配套的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解决学生生活中存在的某些问题,对存在的不良生活习惯等进行教育。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