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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相结合:趋势、成因、问题与解决途径-论文网

时间:2013-12-11  作者:徐元
标准化组织对技术标准中采用专利技术的态度的转变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是技术发展和标准形成的必然结果,但标准化组织的这种态度的转变反过来也促进了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的融合。据统计,在ISO/IEC第一联合委员会专利数据库中,共有1302项国际标准中已并入专利;在第一联合委员会之外的专利数据库中,共有43项国际标准中并入了专利。两项共计1345项。

三、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的法律问题

技术标准是一种统一的技术规范,一种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准则,一种降低成本、促进技术进步的技术方案;而知识产权则是一种保护个人利益的合法的垄断权,两者之间显然存在利益冲突。一旦其中一方被滥用,技术标准所代表的公共利益和知识产权所代表的私人利益之间就会形成冲突,并产生一系列法律问题。

(一)非必要专利被纳入

为避免知识产权被滥用,标准制定机构一般都规定,只有是被确定为必要专利的技术,才可以在技术标准中并入技术方案。所谓“必要专利”,是指经技术标准体系认定是该技术标准体系所必不可少的一项技术,而又因为该技术是一项专利技术而被专利权人所独占(张平、马骁,2005)。从理论上来讲,构成一项产品的技术标准必须是一系列必要技术的集合,如果不可避免地需要采集专利技术也一定是“必要”专利的集合。实践中,无论是国际标准化机构的国际标准,还是像DVB标准、第三代移动通信(3G)标准等企业联盟的标准,在标准制定文件中都有对必要专利的定义和对必要专利认定程序的规定。对于法定标准来讲,由于作为标准制定者的国际或国家标准化机构在标准制定以及标准适用过程中始终处于“中立”地位,因此在确定“必要专利集合体”时通常能起到一定的公正把关作用;但是,事实标准因为是在企业联合许可的基础上自发形成的,企业联盟既是标准制定者又是标准使用者或推行者,因此在确立“必要专利集合体”时,为了追求个别垄断性企业或整个企业联盟的经济利益,“非必要专利”就存在被人为引入“必要专利集合体”的动机和可能。此时,人为地将“非必要专利”纳入“必要专利集合体”的行为就构成了专利权的滥用。

(二)在标准制定过程中不披露相关知识产权信息。

技术标准的目标是为了实现某种要求的统一,方便生产和生活,因而具备普遍适用性。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标准化组织通常会在同等条件下采纳不含有专利权的技术方案。因此,当市场上存在着可替代技术时,部分专利权人便故意隐瞒其专利状况,待到标准出台并被广泛采纳时,就以专利权人的身份出现,向所有接受该标准并使用了专利技术的用户主张权利。

这方面典型的案例是美国1996年的DELL公司案。

(三)专利权人利用标准制定进行联合抵制

技术标准具有科学性。当出现能更好实现其目的的新的技术方案时,原有的技术标准就应该积极修改采纳新的技术方案。但拥有原有技术的专利权人的利益可能会因此而受到损害。修改标准不仅意味着其无法再利用技术标准实施其专利权,更意味着替代技术将凭借技术标准占据优势地位,从而淘汰其所拥有的专利权。为了避免这种后果的出现,拥有原来技术的专利权人很可能通过其在标准化组织中的地位联合起来,共同抵制新技术,阻止新技术进入市场。例如在美国就曾发生过标准化组织成员在标准化组织对采用新技术进行表决的年会上利用贿选的办法,组织一批根本不了解技术状况的新成员联合投票反对采用新技术,从而将其排除在技术标准之外的案例。除此之外专利权人还可能采用其他方式联合抵制其他竞争者进入市场。例如组成封闭性标准化组织,彼此统一技术,再拒绝竞争者的加入,使其技术无法与之兼容而被排挤出竞争市场;又如控制标准化组织不对非成员竞争者进行技术认证,使之无法进入市场等。

(四)利用其事实标准所获得的市场支配地位在技术许可中实施知识产权滥用的行为

如果某些事实标准中包含了一些专利技术或者某些专利技术是某项标准所必须的技术,则可能出现专利权人利用其事实标准所获得的市场支配地位在技术许可中实施搭售、拒绝交易等行为,或签订回授条款、不竞争条款、不得反控条款等,打压其他竞争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典型的如美国微软公司案。经过多年的发展,微软在视窗领域基本确立了事实标准,利用其绝对的垄断地位,它在出售视窗95和视窗98两种应用软件系统的使用权时,作为出让使用许可证的条件实施了搭配销售行为,在浏览器市场也实施了一系列的排他性行为。基于此,1998年美国联邦司法部和20个州司法部正式向联邦地区法院对微软提出了反垄断诉讼。思科公司拒绝许可其私有协议中所含有的知识产权的行为同样也涉嫌滥用事实标准中的知识产权。

(五)交叉许可和专利联营

所谓交叉许可(cross-license)是指两个以上的知识产权人相互许可使用对方的知识产权。而专利联营(patentpool)是指为了彼此之间分享专利技术或者统一对外进行专利许可而形成一个正式或者非正式的联盟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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