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工作者是通过实践来同德育客体发生联系,离开了德育衔接的具体实践,也就无法揭示德育衔接工作的本质及其发展的一般规律,无法揭示德育衔接实践活动的本质和规律,也就不能形成科学的德育衔接方法论。同时,德育衔接方法论及方法的科学性和真理性必须经受德育衔接工作效果的检验,德育衔接方法论及方法必须紧密联系和追踪德育衔接的最新实践,并在解决实践提出来的新问题中得自身的完善和发展。其二,科学的德育衔接方法论应当是其本质属性即实践性特点的较为理想地表现形式。科学的德育衔接方法论及方法以解决德育衔接问题为己任,它强调在遵循客观规律性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德育工作者的主观能动作用,用实际的行动去改变德育衔接工作的现状。[5]作为实践性作为德育衔接方法论体系的的根本特点,它在整个德育衔接方法体系里如何具体地体现出来,或者说它在理论上的表现形式是什么?在我们看来,要在哲学体系德育衔接方法论体系构建上充分体现实践性这一根本特点,就要建立相对独立的、完整而严密的德育衔接方法论的理论体系,使之成为完整的德育衔接理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如上所述,建构这种德育衔接方法论体系的基本原则应该是科学的德育衔接方法论根本特点——实践性的首要表现形式。科学的德育衔接方法论应该首先在方法论建构原则上与非科学的德育衔接方法论区别开来,我们认为,科学性和实效性的有机统一是构建这种德育衔接方法论体系及制定德育衔接方法所应该选择的最基本和最正确的原则。科学性和实效性的有机统一原则由两个要素构成。[6]在这里,德育衔接方法论体系及德育衔接方法的科学性,首先表现在这一体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及其在当代发展的理论成果为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其在当代发展的理论成果,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科学理论,是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6]把这一理论体系的基本理论和观点,作为构建德育衔接方法论体系及选择和制定德育衔接方法的根本方法,就能从根本上保证德育衔接方法论体系及德育衔接方法的科学性,这是其一;其二,德育衔接方法论体系坚持自觉吸收与德育衔接工作及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规律相关的科学知识理论,并将其作为方法确定的客观依据和知识借鉴,极大地拓展了方法论体系的知识借鉴范围,为实现德育衔接方法论体系及制定的德育衔接方法更符合客体的思想意识发展规律和德育衔接工作规律的科学要求,提供了理论方面的保障。由此建立起来的德育衔接方法论体系,较之过去单纯的经验总结式方法论具有了更高的科学含量,因而也更具科学性、预见性和前瞻性。
有效性是德育衔接工作和的直接目的和最终目的,也是德育衔接问题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没有实效性,一切德育衔接工作和德育衔接问题研究都会没有任何意义。这里讲的实效性,就是把科学的方法和方法论和主张转化为德育工作者的认识,进而转化为德育主体的实践。实效性原则不单是防止出现形式主义的良药,也是防止教条主义、经验主义和盲目蛮干的清醒剂。德育衔接方法的实效性主要是指方法的可操作性,在德育衔接工作中的可行性及产生良好结果的可靠性。实效性要求德育及思想政治教育者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在实施教育的过程中不断根据实际效果,坚持运用已经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方法,纠正或修正在实践中被证明是错误的方法,以达到最终的教育目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作为德育衔接方法论体系构建原则的两个重要因素,它们之间的关系具有辩证的统一的性质。没有科学性,就谈不上正确的有效性;同样,没有切实的的有效性,也就失去了任何科学性。我们要求的是德育衔接方法的科学性与实效性的有机结合。
三、解决大、中、小学校德育衔接问题的基本方法论原则
研究大中小学德育衔接问题的目的,最终要落脚到怎样提高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及德育衔接工作的科学化、有效性上来,也就是要落实到怎样运用思想道德教育的规律提高思想教育及其德育衔接方法和实践的效果。目前一般关于大、中、小学德育不衔接问题之解决方法的研究,都是包含在关于大中小学德育衔接问题的研究中,基本上是在对当前德育实践中存在的德育衔接问题现象和外部联系的认识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的在认识和解决各种矛盾问题的过程中发挥着直接作用的具体活动形式和操作性规则,这种在经验层面上提出的解决具体问题的方法,包含有许多更为具体、特殊的对策和措施,它们是针对不同的问题并根据不同的对象和不断变化的时间、点地、条件而提出的,因此都是属于关于大中小学德育衔接问题解决方法的实证性研究。相比之下,我们对德育衔接方法的理论性研究是比较逊色的,没有从方法论角度对制定德育衔接具体方法的根本理论依据及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还没有把关于德育衔接问题解决方法的实证性研究与理论性研究相互结合起来。关于德育衔接问题解决方法的理论性研究,实质上是关于德育衔接方法论问题的研究。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考虑,本文试图从以下三个方面,就解决大、中、小学校德育衔接问题的基本方法论原则做一理论探讨。
(一)德育活动要与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发展实际状况相符合。德育活动要与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发展实际状况相符合,是解决大中小学德育教育不衔接问题基本原中普遍性最大的一个原则,在德育衔接方法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对于其它原则和方法具有指导性和决定性作用。因此,相对于其它方法和原则来说,它应当是一个根本性的原则和方法(简称为“德育衔接的根本方法”)。这个基本原则作为改变德育教育不衔接现状的实践活动的根本方法,与其它几个原则相比具有更加的抽象性和一般性的内容,它是前述教育者提出的德育目标与受教育者思想品德现状这一德育过程的基本矛盾的主要解决方法。从这一方法范畴实质性内涵看,它应该是解决德育活动与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发展之间冲突的操作方式和操作程序的观念信息。这一原则也是以规则和主观要求的表述形式提出的,同样它也包含了不少具有前提意义的重要命题和判断。
德育活动一定要符合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发展的实际状况是解决德育活动与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发展之间冲突的主要方法。这里所说的“德育活动与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发展之间冲突”,首先主要是指:德育内容的选择和安排与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发展状况的冲突。其次,“德育活动与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发展之间冲突”还有另一种表现形式,即德育目标的内容、结构、层次、序列等与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发展状况的冲突。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发展状况对德育目标的设计和制定有一定的制约作用。[5]教育者制定的德育目标及其内容、结构、层次、序列等要符合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发展的实际状况。这是针对于上述德育目标的内容、结构、层次、序列等与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发展状况的冲突而提出的解决方法,它是德育目标与受教育者思想品德现状矛盾解决的主要方法之一。教育者制定的德育目标及其内容要与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发展状况相适应。就学校德育而言,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发展状况要求中学要与小学的德育内容有所不同,要有一定的层次性,或相同的德育内容在中小学要有不同的难易度。德育内容选择和安排要遵循“阶段递进”和“螺旋式循环”两种具体规律,前者就是要根据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的不同水平和不同特点,安排不同的德育内容;后者就是根据不同年级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发展的水平使同一德育内容在不同年级重复出现,但逐渐加深程度和扩大范围。[7]
(二)正确认识德育衔接工作所具有的系统性、整体性特点。在本文中所谓的解决大中小学德育教育不衔接问题、实现德育衔接的基本方法,它主要是相对于前述的德育不衔接问题产生的本质层面原因即基本原因所提出的解决方法。 3/4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