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汉语普通话的命令标记“给我”因语法化而发生语音缩合成为一个词。在具体的方言天长话中,由于命令标记的“给我”的语音缩合,频繁使用,类推到所有的“给我”的组合上,使得各种意义的“给我”都发生了缩合而成为一个词,同时也类推到天长方言中表示给予义的“把我”上,“把我”也发生了同样的语音缩合。
论文关键词:给我,把我,语音缩合,类推
洪波先生在《命令标记“与我”“给我”的语法化及词汇化问题探析》这篇文章的开头说:“给我”的命令标记用法与其表示“为我”“替我”的用法书写形式是一样的,但在口语中的语音形式是不相同的。作为命令标记的“给我”的语音形式已经因为弱读而发生了缩合,实际读音是[keo0],而表示“为我”“替我”的“给我”并不轻读,因而也没有发生缩合。根据命令标记用法的“给我”在语言形式上已经发生了缩合,我们认为它已经语法化而发生了词汇化,成为一个词了。洪波先生针对的是汉语普通话,但在天长方言中却有一些不同的情况。
一、天长话中几种相关的语音缩合的情况
首先,表示“为我”“替我”的“给我”不仅与表示命令标记的“给我”的书写形式相同,更主要的是它们的语音形式也相同。表示命令标记的“给我”的语言形式因弱读而发生了缩合,表示“为我”“替我”意义的“给我”也是这样,二者完全相同。请看下面的例子。
(1)你给我出去!
(2)你给我滚!
(3)你给我办一下嘛!
(4)你给我跑一趟嘛!
(5)爸爸给我买了辆自行车。
前两个例子是表示命令标记的“给我”后三个是表示“为我”“替我”的例子。表示命令标记的“给我”洪波先生已经论述的很清楚了,但是天长话中不是命令标记的“给我”为什么语音形式也缩合了呢?洪波先生着重在祈使句的命令句中说明了给我时如何语法化为一个命令标记。其实表示“为我”“替我”也有祈使的语用意义,只不过它们表示的是一种“请求”如(3)(4),也有陈述语气的,如(5)。至于原因我想放到后面再谈。
其次,在天长话中表示给予义的动词不是“给”而是“把”。而这个把与“我”结合时语音形式也发生了缩合,实际读为[puo0]。如“把我钱”“书把我”。
再次,我们还可以观察到在天长话中作介词的“把”后加上我时,语音形式也发生了缩合,与给予义的“把我”的读音一致。如“把我的书拿来”这个例子,在天长话中是“把我书包拿来”我和书之间没有“的”,而且“把我”是一个缩合的音。这个情况确实很特别。“我的”和“书包”是一个偏正结构再与“把”构成一个介词结构,而在天长话中竟然“把”和“我”语音缩合了,成了一个音,而且“我”后也不能加上定语标志“的”。这个结构如何分析,实在不清楚,可能普通话有时也可以省“的”,但是结构是不变的,“我”和“把”的关系没有密切到可以缩合的地步。在天长话这种句子说出来是不影响理解的,而且也只这样说。
最后,在给,把后面是我们而不是我的情况。如
(6)他给我们打针。
(7)爸爸把我们一百块钱。
这时实际是我们前不是“给”或者“是”一个音,而是一个“给我”,“把我”的缩合的音。后面还依然有“我们”的音。这个我们的“我”的音没有被缩合进前面的“给”或者“把”,而是在本是“给”和“把”的音变成了一个两个字缩合的音。
二、原因
本人拟从类推的角度解释这些情况。类推指的是已经存在的结果对现存形式产生的吸收同化。[3]正是类推导致了“给我”这一语音缩合形式类推到所有的“给”,“把”与“我”的结合的语音形式。蒋绍愚在《给字句,被字句表被动的来源——兼谈语法化、类推和功能扩展》中有这样一段:使得教字句和给字句去掉这种限制的,是语言发展中另一种强大的动力:类推。既然教字句和给字句已经部分地取得了表被动的功能,那么随着这种句子使用的日益频繁,人们就会把他们和被字句等同起来,并且会忘掉它们是从使役句转化而来的,忘掉教/给字后面的只能是人和生物的限制,人们会根据被字句类推:既然教/给等于被,而被字后面可以是无生命的名词,那么,教/给字后面也可以是无生命的名词。[4]我认为蒋先生说的非常好,由于“给我”这种缩合形式的频繁使用人们就忘记了其他的“给我”“把我”情况的不同,一并用到所有的“给我”“把我”上,于是也就同样用一个形式了。其中“给我”到“把我”的缩合更能说明类推的作用,由于天长话中的给予义用把表示,“把”与“给”有着相关联的意义,于是“把我”也采用了缩合的形式。
“给我”作为命令标记是最初的形式,由于它的缩合进而类推到其他的一系列情况。首先是第一种情况。这也是和命令标记“给我”联系最为密切的一种。洪波认为“给”由动词语法化为引介受益对象,再语法化为命令标记。我们看第一种情况的三四五例其实都存在一个引介收益对象的意思,而且例(3)(4)还都是表示请求的祈使句。在形式一致,意义又有所相关的情况下,“给我”表命令标记的语音缩合的频繁使用使得它也类推到表示“为我”“替我”的“给我”上。
再看第二种情况,似乎“把”和“给”本身语音形式差别大,其实“把”和“给”只是方言的不同而已。在北方话中表示给予义大多是用给,天长话属江淮官话,给予义的给用“把”表示。类推情况应该是这样的。给字本身有给予义,再“给我”缩合这种形式长期频繁使用,自然类推到它作为给予义的意义上,然而天长话又是给予义的“给”用“把”表示,于是进一步类推到“把”这个方言词上了,因而“把我”也就缩合了。
第三种情况似乎看起来最没道理,但是也可以说是最能说明问题的。因为我们无法解释出现这样的情况,作为介词的“把”竟和其后的“我的书包”的“我”缩合了,造成这种奇异现象似乎只能说明第二种情况的“把我”的语音缩合现象扩大了,“把”完全和“我”彻底缩合了,在什么情况下都是一个凝固的整体。这种类推程度很高了,很彻底,人们在日常说话中已经不考虑结构意义的差别,不管是什么情况,这只要两个字在一起就缩合。
第四种情况,这种情况看似很诡异,既有“我们”的音存在其前又有一个缩合的音,可见,“给”和“把”在“我”之前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给”或是“把”而是“给我”和“把我”的一个缩合的词。正是这种情况很能说明问题。可见“给”和“把”与其后的“我”已经形成了一种模式,只要其后有“我”的存在就会有一个缩合的音竟管后面还会有“我”的音的存在。
洪波在讨论给我作为命令标记时,认为这两个字语音缩合已经因语法化而词汇化,而成为一个词了。显然在天长话中的这些“给我”,“把我”,并没有语法化,不是因语法化而成为一个词。《现代汉语词汇》对词是这样定义的:我们把词看作是语言中有意义的能单说或用来造句的最小单位,它一般具有固定的语音形式。[5]在天长话中,“把我”和“给我”具有这样的性质,总是单独使用,而且它们的语音形式已经完全缩合,把它当作一个短语似乎不太适合,应该把它也当作一个词,“给我”,“把我”结合的是如此的紧密当然这是类推的结果,不是语法化造成的。在天长话中有这样一个形容词,和“把我”的缩合音是一样的,它的意思是表示过分的得意,炫耀。这个意义和“把我”的意义是有联系的。别人把东西都给自己了,当然得意,当然开心啦。那个词由它发展而来,当然“把我”也应该是一个词。所以说,“把我”,“给我”已经是一个词了,于是它们总是一起出现,一起使用,这也最能解释为什么在什么情况下“把”和“我”,“给”和“我”都会语音缩合。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说,在天长话中不仅作为命令标记的“给我”的语音形式缩合了。由于类推的原因,其余所有“给”后有“我”时都缩合,甚至可以有一个“给我”的缩合音,后还有“我”的音。天长话中表示给予义的方言词“把”和“我”组合式也发生了同样的缩合。可以说这个类推现象是很彻底的,只要“给”,“把”后面有“我”就会出现一个缩合的音,这也算是天长方言中的一个规律。“给我”和“把我”实际在天长话中由于类推已经凝固为词了。
参考文献:
[1][2]洪波. 汉语历史语法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447-471.
[3]鲍尔•J •霍伯尔,伊丽莎白•克劳丝•特拉格特.语法化学说(第二版)[M].梁银峰,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79.
[4]吴福祥,洪波. 语法化与语法研究(一)[C].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202-223
[5]符淮青.现代汉语词汇(增订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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