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胡安国所著《春秋胡氏传》是宋元明时期影响较大的《春秋》学著作,但对其释经手法历来褒贬不一,质疑之声不断。目前学术界对其为学、治经上的评价仍有一些疑点。为厘清这一问题,笔者在研读文本及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其释经手法重新审视,以期透视其学术特色及思想倾向性。
论文关键词:胡安国,春秋胡氏传,释经手法
胡安国(1074—1138),字康候,建州崇安(今福建武夷山市)人,南宋学者,湖湘学派的奠基人。胡安国学宗伊洛,服膺孔孟,好古博雅,同时又关注现实。宋廷南渡,他通过抒写《春秋》以此来实现为朝廷提供执政纲领的政治抱负。《春秋胡氏传》与同时代其他《春秋》学著作相比,既引领时代的学术风尚,又富含义理特色。其写作手法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经解经、兼采诸家
从释经理路看,《春秋胡氏传》(以下简称胡《传》)坚持以经解经、兼采诸家。其释经广征博引、宽厚大气,从某种程度上说与其无固定师承的教育背景有一定的关系,胡《传》不受门派师法的影响,汲取三传及诸家之说,包容并蓄,为我所用。《四库全书》的编辑们对胡《传》有如下评价:
安国之论定,而千古说《春秋》家之论亦定矣。特以其义本公谷,而又采孟子、庄周、董仲舒、王通、邵、张、二程子之说以润其文,持仪博瞻,亦可为非圣无法之徒目为断烂朝报者痛下针砭,故得久而不废焉。
该段引文,一方面肯定了胡《传》在《春秋》学史中的地位;另一方面也点出了它的写作特色——“特以其义本公谷”、兼采诸家以润其文。《春秋》学著作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曲经从传;另一类是舍传从经。胡《传》当属舍传从经之类,但它据经不废传,舍传非完全弃而不用,坚持事据《左传》,义兼《公》、《穀》。胡《传》援引诸传之说有明引和暗引之分:明引则注明出处,暗引则在行文中不注明出处。元代汪克宽在《春秋胡传附录纂疏》一书对暗引部分均加以补注。从统计数字看,胡《传》明引《左传》165条、《公羊传》24条、《穀梁传》38条。至于不注明出处的引文也不少,尤以公羊家之言最多。胡《传》释经虽重义理阐发,仍坚持以史实为根基,故引用《左传》最多。基于此,胡《传》进而发掘出不少与经传相异的新东西来,明代姜宝曾说:“《胡氏传》最晚出而最为学者宗。”然后他把四传作了一个形象的比喻:“盖尝譬之《春秋》犹天然,其照临、沾濡、焦杀、摧击之用尽备左氏,公、榖则为之日月、为之雨露、为之霜雪、雷霆,胡氏则又总其用以成岁功者也。”可见,胡《传》在继承三传的基础上确有不少创新。
胡《传》引证博杂,《诗》、《书》、《礼》、《易》、《乐》、《周官》、《国语》、《孝经》、《尔雅》以及诸子之言屡见字里行间;历代之枭雄、贤人,三皇五帝、秦皇汉武、唐宗宋祖尽在其列,其论证已远远超出《春秋》一经。文中大量的名物考证多引用于杜预《春秋经传集解》;难字音注则多采用唐陆德明《经典释文》。董仲舒《春秋繁露》、何休《春秋公羊传解诂》对胡安国发掘《春秋》大义皆有很深的影响。本朝刘敞、许翰、苏辙等人的《春秋》学著作也进入了他的视线,胡《传》引用刘敞《春秋权衡》11条,引用许翰、苏辙之论各6条之多。另外还援引了孙复、朱长文、杨时、刘弈、罗从彦、吕大临、刘绚等人之论。可以说胡《传》兼采诸家以成其说。
二、解说经文紧密联系时政
胡《传》释经紧密联系时政,结合现实政治需要竭力把《春秋》改造成长篇时政新论。胡安国研治《春秋》,重在匡世,所著《春秋传》目的在于供人主经世取法。朱熹对胡安国解经有不少评论,他说:“且如解经不使道理明白,却就其中多使故事,大与做时文答策相似。”朱子认为《胡传》“多使故事”,即演绎的成分过多,把鲁之《春秋》改写成了“时文答策”,是在借《春秋》之手抒发私意。
胡安国坚持开放式解经,其学术活动又专为政治服务,因此,胡《传》难免有牵强附会之处。清人俞如言对此提出了批评:
康侯品高学博,文章能畅所欲言方以为程氏之正传,而疵类不少。新安朱子心知之而不敢端言其过,其说时时见于弟子讲论之余。而后人又不能推
明其义,徙使附会穿凿、刑名法术之言出于一代大儒而不觉是可异也。
胡安国刻意解经但又不满足常规的解经套路,通过阐发东周王朝和各诸侯国执政得失,并与两宋现实政治相对照,从中提炼出一套新思想使之上升为政治原则以向朝廷谏诤,从而内化为宋庭的执政理念,以期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绍兴元年(1131年)十二月,他致书执政秦桧,多以《春秋》之义论事;绍兴二年(1132年)以《时政论》进献朝廷,该论谏共有十二个条目多以《春秋》为立论根基。仅从胡《传》的论调,就能明显地体味出时代痕迹的端倪,如《春秋》“闵公二年十有二月,狄入卫”,胡《传》解释为:
卫,康叔之后,盖北州大国,狄何以能入乎?臣昔尝谓河南刘奕曰:“史氏记繁而志寡,如班固书载诸王淫乳等事尽削之,可也。”奕曰:“必若此言,仲尼删诗如《墙有茨鹑之奔》、《奔桑中》诸篇何以录于《国风》而不削乎?”后以问延平、杨时,时曰:“此载卫为狄所灭之因也。”故在定之方中之前因。以是说考于历代,凡淫者,未有不至于杀身败家而亡其国者也,然后知古诗垂戒之大。而近世有献议乞于经筵,不以《国风》进读者,殊失圣经之旨矣。
由“狄入卫”一事引出时人刘奕、杨时、罗从彦等对《诗经》的认识,进而谈论“淫乱者”必招致“杀身败家而亡其国”的严重后果以警示当世,足见胡安国解经联系时政之密。 1/3 1 2 3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