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创造也包含着错误的可能性,人可以凭借创造使人类的文明不断飞升,使精神不断升华,使文化不断丰富;同样地,人也可以凭借创造毁灭自然世界和人自身。所以,个体的创造性活动必须指向善,德性的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亚里士多德说:“幸福即是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也就是说,幸福的人生,其价值目标或实现手段都必须体现而非背离人的本质,必须合乎一定的伦理道德法则,不能采取卑鄙的手段去追求崇高的幸福,这才是“德福一致”。
当一个有德者以一种不合道德的方式行事时,会深刻地体验到来自内外的强大阻力。相反,当一个人无法用合理的道德来规导自己的行为时,他就不可能成为自己的主人,而只能沦落为自我情欲的奴隶,从而不可能获得真正的自由和幸福。正因如此,幸福是心灵和谐而愉快的感觉,道德善是确保生命持久愉快、适意与和谐的根本保证。
注释:
[1]王雨,陈基发.走向幸福---罗素精品集[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1997.第1页.
[2]何怀宏.公平的正义———解读罗尔斯正义论[M].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第111页。
[3]赵汀阳.论可能生活[M]北京:三联书店,1994
[4]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可马克伦理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第10-11页 3/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