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人们总是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而每一种角色又有着自己的行为规则和心理特性。在这个由各种不同角色所形成的“角色丛”当中,每一种角色被赋予着不同的社会期待,就必然会产生斯特鲁效应中的“角色冲突”问题。而当角色发生冲突的一些紧急时刻,人们的行为往往会出于一种潜意识,“自我”在此刻便呈现出来。但现实中,这种“自我”往往又会同社会所要求人们塑造的“超我”形象产生冲突。
论文关键词:斯特鲁效应,自我,范跑跑
在2008年5月汶川地震发生后10天,都江堰光亚学校教师范美忠在网络上发表了一篇名为《那一刻地动山摇——5·12汶川地震亲历记》帖子,在帖子中他记录了自己在地震中弃学生而逃及地震后的经历,从此得名“范跑跑”,并遭到众多网友的指责。随后有关“范跑跑”的报道铺天盖地的出现在各大媒体,各大网络论坛上也掀起了网友们对于“范跑跑事件”的热议,一时间倒范派、挺范派和中立派三方各执其词,争论不休。甚至凤凰卫视还举办了一期《一虎一席谈》的节目,让范美忠就自己“先跑事件”与节目嘉宾展开辩论。谁是谁非,这是一个很难定论的事件,每个人站在不同的立场看待问题的方式都存在各自的差别。W.巴克曾经说过,“某种行为的出现依赖于有机体的生物遗传和有机体生存其间的后天环境之间的持续不断的‘互动’。”这就是说,无论是什么样的行为,都是由这个人所处的社会环境、知识结构等各种因素制约的,这些后天环境再通过自身的生理反应作用于心理,产生导致人们各种行为的心理机制。因此不同的环境之下,人们会产生不同的心理机制,行为也会向着弗洛伊德所提出的“本我”、“自我”、“超我”三个不同的层面发展。对于“范跑跑”事件,许多人认为作为一名人民教师,保护学生的安危是教师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而范美忠临危而逃,从道德层面是让人无法原谅的。可是道德方面的教育只是停留在表面,当一些紧急状况发生之时,人们的心理往往不受道德的约束,而本能的表现出“自我”,放弃理想状态下的“超我”。那么要想真正的塑造一个道德化的环境,是否应该从人的心理机制入手,让人们学会自身的心理控制呢?
一
社会中的个体总是处于一定的社会位置上,或者说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社会对每一个处于一定社会地位上的人有着一定的要求,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社会期望。当个体依照社会对他的要求去履行其义务,行使其权利时,他实际上是在扮演着一定的角色,其社会行为乃是一种角色行为。例如警察,人们对他的社会期望就是保障人民人身财产安全;而医生,则是治病救人,他们处在不同的位置上,因此扮演不同的角色。
然而一个人的角色行为不仅与他自己的社会地位或由此决定的身份相关,而且也与和他互动的他人的社会地位或社会身份相关。这种相关往往造成了角色的多重性和复杂性。美国社会心理学家欧文·戈夫曼也认为人们总是在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他曾经将社会生活比作戏剧,人们的行为都是某种形式上的表演,并指出在不同的社会舞台上人们所扮演角色是多样性的,人们对不同“观众”会展示出不同的自我。在戈夫曼《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中引用过威廉·詹姆士的一段名言:社会实践论文
通常,面对每个不同的群体,他都会表现出自我中某个特殊的方面。许多青年人在父母和老师面前显得谦恭拘谨,而在他们“粗鲁”的年轻朋友中,却会像海盗一样咒骂和吹牛。我们在子女面前的形象当然不同于在俱乐部伙伴面前的形象,我们在顾客面前的形象不同于在我们公共面前的形象,我们在亲朋好友面前的形象也不同于在我们的上司和老板面前的形象。
在不同的群体面前,人们的表现不同,是因为他们站在不同的舞台上扮演着不同的角色。青年人在父母和老师面前,他是个孩子、是个晚辈,但在他的年轻朋友中,他们是伙伴、是同辈人。由于社会期望的形成和发展受制于一定的社会文化,使得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人们对同类的角色会出现不同的社会期望,从而导致了角色扮演着的不同的角色行为表现。由于个人同时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就必然会产生所谓“角色冲突”的问题。
心理学家斯特鲁曾经做过一个有趣的实验,他向被试者呈现一系列的颜色块及表示这些颜色的字词,要求被试者大声说出这些颜色,被试者完成的比较顺利。然后他又提供给被试者另一些同所表示的颜色不相同的颜色词汇,并要求被试者大声说出这些颜色,而试验者却不能快速准确地说出这些颜色。这个实验说明,人们在对某一特定刺激作出反应时,由于不能阻断对刺激情境无关特征的影响,而难以顺利地对这些特定的刺激进行反应,这就是斯特鲁效应。而斯特鲁效应产生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与一个人所但当的多角色有关。一个人角色充当越多,越有可能产生斯特鲁效应。因为在对特定刺激作出反映时,不同的角色就会跑出来解释、认同及行动,在同一时间内人的各种思维不可能同时进行,便会形成一种思维混乱,这就是角色冲突后角色之间出现竞争,从而导致斯特鲁效应的产生。
在范跑跑事件中,范美忠就处在一种角色冲突之中,而产生了斯特鲁效应。在他的帖子里曾这样写道,“在这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我女儿我才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可以看出,他只愿意为女儿放弃生命,他对女儿的深切情感。作为一个父亲,女儿对他的社会期待就是保全生命,来尽一个父亲的责任。可是范美忠不仅仅是个父亲,他还是许多学生的老师,而作为人民教师,保护学生的安危又是家长社会对他的一种角色期待。这种期待要求,在危险时刻范美忠应该不顾自身性命全力救助学生。而这两个不同的社会期待,自然产生了角色的冲突。面对这种冲突,人们会如何地作出选择呢?
二
范美忠在其帖子中说,逃跑是自己瞬间的本能行为,但同时也反映了他对自我与他人生命孰为重的权衡,他并不认为作为一个教师,有为救学生而牺牲自己生命的义务,只有为女儿才能牺牲自我。在作为父亲和作为老师这两种角色冲突之下,他本能的选择了前者。
弗洛伊德在其精神分析理论中认为,人格分为本我、自我和超我。本我是人格结构中最原始隐秘的部分,它包括人类本能的性的驱动力和被压抑的倾向,是“一锅沸腾汹涌的兴奋”,遵循的是本能原则。而自我是人格中的意识结构部分,它遵循的是现实原则,崽子我和朝我的冲突之间充当仲裁者,即监督本我,又尽可能地满足本我。而超我,则是道德化了的自我,它是“一切道德限制的代表,是追求完美的冲突或人类生活的较高尚行动的主体。”
在中国的社会中总是追求人类的“超我”状态,强调“大我”而牺牲“小我”,就是在集体利益面前要牺牲个人利益。面对汶川地震中范美忠的逃跑,很多人加以谴责,从“超我”的层面上来讲,要求他作为教师应该顾及到集体的利益,顾及到学生的安危,履行作为一个人民教师保护学生的职责。可是在“地动山摇”的那一刻,潜意识中的那种求生心里以及为了女儿保全生命的自我意识站在了上风。有社会心理学家曾指出,“自我是大多数复杂的相互作用过程的起点,我们对社会行为的理解要从自我开始。”而范美忠逃跑的这一行为,就是自我呈现的结果。
在危机时刻,许多人无法在自我和超我的冲突之间作出权衡,也许他自我意识很强,也许是超我意识还不够,无论哪一种,最终都还是抛下了超我,追求自我。2003年自抗击“非典”以来,北京市有15名医务工作者在防治“非典”工作中因擅离职守临危退缩受到不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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