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们的改革思维更多的是“制度理性”,而非“价值理性”。这样,对公共行政精神的改革与塑造没有进入改革者的视野之中,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2、传统公共行政理论的缺陷。传统公共行政理论,都倾向于“效率主义”——把“效率”当成是公共行政管理的首要价值甚至是唯一的价值。在他们看来,公共行政的出发点和终点都是效率。在效率主义的影响下,传统公共行政理论几乎把公共行政简约成技术与量化的方法论,而对有关公共生活的根本价值、目的、伦理、甚至理论均缺乏反省。对公共行政实践冲击最大的是公共选择学派。如果说“效率主义”还仅仅是价值维度的选择上对公共行政实践产生影响的话,那么公共选择选派则直接从根本上否定了公共机构管理和私人管理在价值层面的不同。该学派把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引入到政治领域、行政领域,认为,人就是人,并不因占有一个总经理位置或拥有一个部长头衔而在人性上有一点点地改变。这一观点不但对公共行政伦理的影响是灾难性的——在公共领域,利己主义是必然的不可避免;更重要的是这一观点,让理论界和实务界在逻辑思维上达成高度的一致:制度逻辑。人性是如此的不可靠,所以需要从制度层面,也只有从制度层面考虑,才能解决公共治理和公共机构的问题。在这种逻辑关系下,公共行政理论的思考问题的方式就集中于“制度”层面,忽略甚至是否定了“价值”层面。而在这种理论指导下公共行政改革的实践必然出现偏差。,因此,我们的改革遵循的是“效率主义”和“制度逻辑”,很少涉及公共行政的价值和精神。
3、传统儒家文化与思维方式:“家国合一”。传统儒家文化与思维方式最大的特征就是家国合一。黑格尔在剖析中国社会的伦理特征时就认为,传统中国社会纯粹建立在一种“道德的结合上,国家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中国人把自己看作是属于他们家庭的,而同时又是国家的儿女。在家庭之内,他们不是人格,因为他们在里面生活的那个团结的单位,乃是血统关系和天然义务。在国家之内,他们一样缺少独立的人格;因为国家内大家长的关系最为显著,皇帝犹如严父,为政府的基础,治理国家的一切部门。”[6]。而这种“家国合一”的文化与思维方式的特征使中国人很难区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虽然市场经济的建构与发展正在打破这一文化与思维的特征,但文化与思维的惯性与依赖性使家国合一的思维依然在影响着人们的行为与思想。传统儒家文化与思维方式的影响,在公共行政领域,我们还缺少一种具有公共行政精神与价值的文化与思维方式。
三、公共行政精神的价值意蕴:何为“公共行政精神”?
何为“公共行政精神”?我们认为,所谓的“公共行政精神”指的是公共行政自身所“蕴含”的价值与信仰体系。它取决于公共行政自身的本质,与公共行政的实践无关。如沃尔多所认为的那样,公共行政是政府的艺术与科学跟管理的艺术与科学的联姻。作为管理的艺术与科学,其必然遵循“管理”的逻辑,因此也就必然蕴含“管理”的价值和信仰体系;而作为政府的科学与艺术,其必然遵循“政府”的逻辑,因此也就必然蕴含“政府”的价值和信仰体系。所以,“公共行政精神”包含两个层面的价值意蕴:管理层面和政府层面,二者缺一不可。
(一)管理层面的“公共行政精神”:效率、经济
管理的基本逻辑在于“效率”——利用已有的资源产生最大的产出,在于“经济”——使用更少的资源实现某一预定产出。所以管理的基本价值意蕴在于“效率”和“经济”。作为管理活动的分支,公共行政同样不例外:效率、经济从来都被认为是公共行政的价值意蕴。
正是站在“管理学”的角度,从“管理”逻辑出发,传统和主流的公共行政学派认为,效率和经济是公共行政基本的价值追求。传统公共行政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卢瑟·古里克就认为,在行政科学中(无论是公共行政还是私人行政),基本的“善”就是效率,行政学科的基本目的就是以最少的人力和材料的效率来完成手头的工作。而盛行于20世纪70、80年代的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基本价值与信仰同样在于“效率”。无论是主张“授权”,还是主张“企业化”、“私有化”,其基本的价值考量都在于试图提升政府的“效率”。即使是具有不同思维的新公共行政学派和新公共服务学派,也并不否认公共行政的“效率”价值意蕴,只是不主张把“效率”作为唯一的价值意蕴。
(二)政府层面的“公共行政精神”:社会公平
政府的的基本逻辑在于“社会公平”——追求并实现社会公平。所以政府基本的价值意蕴在于社会公平。作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行政同样不例外:社会公平应该是公共行政的价值意蕴。
相对于“效率”一直被认为是公共行政的价值意蕴,“社会公正”的价值意蕴好像一直处于被遮蔽。根本原因在于传统的“政治—行政”二分的理论假设:作为政策执行的公共行政由于不涉及价值,所以其基本的逻辑在于“效率”。而这一理论假设在现代社会已经被打破:政治和行政并不能完全分开。公共行政同样涉及价值追求和分配!所以“社会公正”应该作为公共行政的价值意蕴。 3/5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