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时期,政局动荡,战乱频仍,人口大量减少,经济水平有所倒退,就是在一些开发较早的地方,也出现了荒榛遍地的现象。元嘉年间(424—453年),刘义欣为豫州刺史,镇寿阳,当时“芍陂良田万馀顷,堤久坏,秋夏常苦旱,义欣遣咨议参军殷肃循行修理。有旧沟引水入陂,不治积久,树木榛塞。肃伐木开榛,水得通注,旱患由是得除”[18]。芍陂修治于战国时期,行政管理毕业论文淮河流域地区历史上早有开发,远的不说,曹魏时期,刘馥为扬州刺史,镇合肥,“数年中恩化大行,百姓乐其政,流民越江山而归者以万数。于是聚诸生,立学校,广屯田,兴治芍陂及茄陂、七门、吴塘诸以溉稻田,官民有畜”[18]。而这种万民归附,大修水利,因而“官民有畜”的状况到了南北朝刘宋时期,却是“树木榛塞”的荒芜景象,这说明南北朝时期我国南方地区虽经过了长期的开发,但由于气候条件优越,生态环境并未遭到彻底改变,仍以原生状态为主。这实际上和当时的人口分布状况有关,根据袁祖亮先生的研究结果,西晋时期(太康元年),四川、湖北、湖南、浙江、安徽、江苏、云南、江西、广东、广西、福建、贵州12省范围内总人口共有6831304人,占全国总人口的37.3%,而河南、河北、山东三省范围内当时的总人口数就是7115165,占38.8%,隋朝时期(大业九年),上述南方12省区范围内总人口数是11558774,比重为25.19%,北方三省范围内总人口则为24312271,比重为50.8%。在人口密度方面,西晋时期北方三省均在每平方公里10人以上,南方以湖北、浙江、江苏、安徽、湖南人口密度较大,但都低于10人/平方公里,隋朝时期,人口密度大大提高,北方三省范围内人口密度都在每平方公里33人以上,今河南省范围内在当时最高,达到59.7人/平方公里,而上述南方十二省区范围内人口密度都在16人/平方公里以下,安徽、湖北、江苏较高,分别是15.9人/平方公里,15.0人/平方公里,12.9人/平方公里。而浙江和湖南分别由西晋时期6.8人/平方公里、3.3人/平方公里下降到隋朝的4.1人/平方公里和1.2人/平方公里。[20]这说明,虽有西晋末年直至南北朝时期北方人口的大量南迁,南方人口到隋朝时期无论在总量和人口密度上都远远低于北方,人口总数较少,人口密度较低,经济开发能力当然相对较低,再加上南方总体上开发较晚,所以生态环境良好甚至处于原生状态就不足为奇了。 24/44 首页 上一页 22 23 24 25 26 27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