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说:“随着对偶婚的发生,便开始出现抢劫和购买妇女的现象;这是发生了一个深刻得多的变化的普遍现象”⑥由此可知抢婚在古代是一种普遍现象,抢婚不但要受到武力抵抗,而且常常还引起战争。夏尔巴人和松潘夏尔瓦人的“抢婚”习俗却仅仅是一种形式,而非事实上的抢婚论文提纲格式。虽然两者内容不太相同,但是很有可能是共同的抢婚习俗的不同变异。在其他藏区普遍不存在“抢婚”的情况下,夏尔巴人和松潘夏尔瓦人的“抢婚”就显得很独特了。
夏尔巴人和松潘夏尔瓦人在婚姻制度方面还有个共同点就是都存在兄弟共妻现象。藏族很多地方旧时都有兄弟共妻的习俗,但是近年都很少见。作为一种非主流的婚姻制度,各地一般只是少数家庭为了避免兄弟分家财产流失采取的措施。相比其他藏区,夏尔巴人兄弟同妻的婚姻形式有一些特别之处,比如妻子有自己单独的卧室人文历史论文,室内设有双人大床,而丈夫两兄弟也各有自己的卧室,至于谁与妻同宿,往往由两夫商量决定,或由妻子决定,不会发生错乱。如果有弟兄四人,那么,他们习惯老大与老二同一妻,老三与老四另同一妻。婚礼是两个新郎与一个新娘三人同时一起举行,这与藏族、门巴族又有所不同。
松潘夏尔瓦人兄弟共妻的现象虽然为我国婚姻法所不容,但是在农村里一直顽强存在,笔者所在村子区区三十户里即有两例,而且有很多村子兄弟共妻所占比例更高。婚礼一般是与兄弟中的某一位举行,婚后其丈夫的兄弟加入到婚姻生活中,形成事实上的一妻多夫。如果该妻子能周旋于丈夫们之间,使其兄弟和睦、家庭团结,外人往往对妻子评价甚高,是称羡的对象。
四,结论
综上所述,中尼边境的夏尔巴人和四川松潘的夏尔瓦人的称谓都是藏语“东方人”之意,但是这个称谓同时又各和他们的生活地域方位没有关系,而和他们的部落、氏族名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说明这两个族群很可能同时来自大约隋唐时代的藏族称作“夏尔巴”的部落或氏族。他们各自已经在现在的生活地域——即相隔万里的中尼边境和四川松潘地区生活了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的时间,各自面临不同的文化环境影响。但是时至今日,他们在宗教信仰和生活习俗、居住习俗、丧葬习俗,乃至婚姻生活习俗等方面表现出的惊人相似性,难以简单地用巧合来解释,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同源。但是他们何时开始分开,究竟什么历史事件或原因造成他们远隔数千里,还有待相关专家探讨。
参考文献:
①新编尼泊尔史[M]I.R.阿里亚尔/T.P.顿格亚尔著四川外语学院《新编尼泊尔史》翻译组译 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72:160
②敦煌古藏文历史文书[M]王尧译 青海:青海民族学院 1979:11
③敦煌古藏文历史文书[M]王尧译 青海:青海民族学院 1979:27
④民俗学概论[M]陶立璠 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7:77
⑤藏族史·其乐明镜[M]毛尔盖·桑木旦四川:四川民族出版社 1984:74
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马克思、恩格斯 人民出版社1972年: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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