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对本科生教学和培养重视很不够,受一些社会因素的影响高校和教师把工作重心放在了科研上;另一方面,缺乏导师制实施的工作程序与考核制度也是一个突出问题。因此,实行本科生导师制首先要对本科生导师制给予足够的重视,然后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本科生导师制才有望有效落实。
第二,选聘认真负责、关心学生、知识丰富的导师。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必须具备一定数量的能够承担导师职责的教师,要合适的选聘导师机制,保障认真负责、关心学生、知识丰富、乐于奉献的老师走上导师岗位。对于有资格做本科生导师的教师人数远远不够的高校,可以暂不实行本科生导师制,或者在条件具备的院系部分实行,待条件成熟后再全部实行。此外,指导学生数量较多的研究生导师也不应该再担任本科生导师。当然,一些研究生数量比较少,教学、科研任务不是很重的教师可以兼带一部分本科生,但数量一定要少于专职本科生导师所带学生数,这样才能保证导师作用的充分发挥。
第三,界定本科生学业导师与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者、研究生导师的不同职责范围。本科生学业导师是专业教师,主要以课程和专业方面的指导为主,以思想品德等其他辅导为辅,可以是不同班级或者专业的,对学生进行个人引导教学;辅导员及其他学生工作者以思想品德指导等为主,学习和专业指导为辅,以班级为单位实行集体管理。本科生导师和研究生导师一样,应该以指导学生专业学习、专业发展、动手能力及研究能力为主,思想引导、生活指导为辅。对本科生导师的工作的考核也应以专业指导为主要考核指标,其他方面的指导为参考指标。
第四,把握艺术设计本科导师制自身发展的特点。导师要针对对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个性思维方式、行为特点、表现欲望和表达能力等方面要区别对待,对艺术设计专业的性质、状况、前沿和有关动态等要有清醒地把握,真正做到因人制宜、因材施教。通过对长期形成的现有教学模式的全面改进,使教学在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养的同时,更注重学生艺术前途的长远发展,让他们一毕业就有能力以自信的态度面对社会的需要,成为新时代有用的艺术设计人才。
显然,本科生导师制是一项很有建设性的制度,这项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利于高校艺术设计教育培养新时期需要的艺术人才,帮助学生实现创新学习的目标。在艺术设计教学过程中,老师的教学指导原则、教学方法应以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为重点,使学生改变依靠教师和课堂教学为主的思想,逐步养成自主学习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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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齐皓.艺术设计专业本科导师制的探索和思考 [M ] 现代交际 2012
3 李瑞.我国高校本科生导师制实施与优化研究[D].河南大学学报,2011
4 施良方等 教学理论——课程教学的原理、策略与研究[M ]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8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