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年以来,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加剧,导致全球股市暴跌和经济萧条,衍生金融产品在全球的泛滥正是这场危机的罪魁祸首,引发了全球金融市场动荡。新型衍生金融工具是把“双刃剑”,在给企业注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显现出它巨大的杀伤力。因此,加强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监管和防范,改善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透明度,对维护投资者利益和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也是世界各国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
论文关键词: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
衍生金融工具派生于传统金融工具,其通过预测股价、利率、汇率等未来行情趋势,采用支付少量保证金,签订跨期合同或互换不同金融工具等交易形式的一种新兴金融工具。规避风险是衍生金融工具设计的初衷,但由于其可以用较少的投资成本获取巨额的收益,具有以小搏大的高杠杆效应,所以近年来开始从套期保值的规避风险功能转化为高风险的投机工具。正是这种衍生金融工具独特的风险为全球金融危机埋下伏笔。2008年2月21日英国议会批准将诺森罗克银行收归国有,3月16日美国投行贝尔斯登被收购,9月15日雷曼兄弟申请破产……发达国家这种虚拟的账面财富如泡沫般在这次金融海啸中被击得粉碎,最终伤及实体经济。纵观全球的金融市场,几乎每一场金融风暴都与金融衍生工具联系在一起,衍生金融工具本身没有错,但是如果对衍生金融工具的监管披露制度跟不上衍生金融工具的创新速度,再好的衍生工具也只能是漏洞的牺牲品。因此,加强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监管和防范,改善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透明度,也是世界各国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及相关规范比较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际会计界从多个角度对次贷危机带来的财务信息披露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约翰·德里(2008)认为次级债风波带来的教训是未来在进行产品创新时,务必使其内涵的风险更加透明,应提高其现有的风险管理措施技术。如贾斯廷·拉夏尔(2008)认为,随着美国次贷危机所产生的震荡不断扩散,各种信息披露准则中对有关金融工具风险管理的信息披露的要求日益增多,应从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会计计量、资产减值的确认、长期负债与短期负债的时点方面进行改革,以公允价值计量仍是未来的趋势。这些理论一致认为改革现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制度是势在必行的,但是并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指导。
国内学者的研究主要是从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计量角度入手,如陈引等人的《衍生金融工具风险与会计对策》,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研究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问题,作者在文中强调:加强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必然与对企业经济业务所表现的资金及其运动,进行反应与监督的会计信息系统产生紧密的联系。作者在讨论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披露等问题时引入了风险管理的观点,提出了衍生金融工具会计风险管理的理念。林存峰(2009)在《企业衍生金融工具管理》中提到,衍生金融工具当今已经是越来越多地被广泛地用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帮助企业规避国际市场中的市场风险,其包括价格、利率或汇率风险,但与此同时,它也给企业和金融机构带来了巨大的风险,由于现在的相关会计处理及财务信息报表和财务披露规范不适合大部分的衍生产品,这一原因使得对金融产品的会计处理与披露及其衍生金融工具的监督与估价和风险预测都变得异常困难。我们国家在加强企业外部监督的基础上企业应该积极做好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在衍生品的内部控制方面尽量能寻找到一套可以适合企业自身特色的相关解决办法,以达到企业健康发展的目的。马广奇(2010)把次贷危机与我国实施不久的新会计准则相结合,认为我们应借鉴次贷危机的教训,鉴于当前我国金融市场不够成熟、独立的评价机构尚不健全,用估值技术确认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并不一定公允。然而,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还在进一步影响全球经济,越来越多的学术界人士开始关注和研究次贷危机中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问题,但这方面的研究资料有限,尚未形成统一的解决方案。
(二)信息披露规范的国际比较
现将FASB,IASB,BCBS及我国有关当局关于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规范进行比较,见下表;
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相关规范比较表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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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SB(FAS161, FAS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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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SB(FR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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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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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CAS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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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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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套期工具和非套期工具,再按 风险类型细分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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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针对衍生金融工具作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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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场内和场外交易、交易性和非交易性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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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针对衍生金融工具作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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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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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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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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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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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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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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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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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金融工具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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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场内外交易工具,按照风险类型分别披露名义金额、公允价值和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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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做到期期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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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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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扣除抵押品的最大风险敞口;
2.用于降低信用风险的方法的描述,包括抵押品和多边抵销协议;
3.信用风险集中度;
4.期末包含与信用风险相关的或有条款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及期末用于抵押的资产的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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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扣除抵押品的最大信用风险暴露的金额;
2.用于降低信用风险的方法的描述,包括抵押品和多边抵销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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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前信用风险敞口和潜在的风险敞口;
2.用于降低信用风险的措施,包括抵押和抵销协议等;
3.信用风险集中度,本期发生的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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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扣除抵押品的最大风险敞口;
2.信用风险集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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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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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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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针对衍生金融工具作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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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VaR值及其计算的模型、参数和假设;
2.损失超过VaR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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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针对衍生金融工具作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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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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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和损益信息应采用表格式;套期活动的披露可用表格式也可用文字说明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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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针对衍生金融工具作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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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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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针对衍生金融工具作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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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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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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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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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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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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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比较可以发现,巴塞尔委员会对于风险信息的披露要求最高,它要求将披露的信息与内部风险管理过程相结合,较大地暴露企业的内部风险管理过程和方法,力求实现信息披露与内部风险管理过程的统一,对于信息透明度的要求更高。FASB由于针对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专门制定了准则,因而要求较为详细和具体。IASB和我国财政部制定的准则是针对所有金融工具的,因而在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上仍然存在不够明确的地方。但后三者在对衍生金融工具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披露上规定不多。由于巴塞尔委员会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是建议性而非强制性的,而其他三个会计组织的规范则具有强制性,因而在信息披露的要求上,除了考虑提高信息透明度之外,还应考虑本国的国情。但是,巴塞尔委员会的要求可以作为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努力方向。
三、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一套完整、有层次、可操作性强的规范体系。现有的会计规范性文件和会计准则对于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的规定都较为概括,缺乏可操作性,没有配套的细则。例如,新准则做出的规定主要是框架性与方向性的规范,并没有具体应该如何披露的详细规定;又如,在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诸多相关规定中,没有较为详细的对金融衍生工具风险信息的分类披露规定,对衍生金融工具运用的目的和性质、其管理活动的说明存在诸多信息表达粗略、没有触及实质性问题等,这就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作出正确的评估和判断。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