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观以决策有用为目标,在保证财务信息相关性和可靠性平衡的基础上,以资产、负债要素为核心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在资产负债观下,一切会计要素,特别是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虽然来自过去的交易和事项,但反映的是对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影响程度,提供未来一系列可能的变化的信息,能够为股权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当局及其他用户提供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未来现金流量等决策信息。
收入费用观体现的主要是受托责任观的会计目标。收入费用观重视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和可靠性,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坚持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财务报告能提供有关企业在某一特定期间的经营业绩和经营成果,提供资本保值增值、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等信息,能有效地反映和报告受托者对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五)损益计算范围不同
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损益计算范围不同主要在于未实现损益是否确认。
资产负债观确认未实现的损益。资产负债观注重资产的真正价值,认为企业损益是当期净资产的净增长额(不包括业主投资或派给业主款造成的净资产变动),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因此,公允价值计量引起的未实现损益(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差)确认为当期损益。根据资产负债观,损益的确定不需要考虑实现问题,只要企业的净资产增加了,就应当作为损益确认。在这种观点下确认的损益反映了企业在一定期间内资产、负债价值的全部变化而不管交易是否实现从而充分体现注重交易实质的特性,会计损益的概念更接近真实损益或者现实损益。
收入费用观不确认未实现的损益。按照收入费用观,确定收益时不以现实的资产、负债为标准,而是采用递延、应计、摊销和分配等会计程序,按照实现原则和配比原则,通过收入与费用的配比来计量损益,因此,未实现损益并未确认。
三、结束语
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除上文所述差异外,还存在会计计量的重心不同、财务报告批露内容不同等差异。通过对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的比较可知,资产负债观基于资产和负债的变动确认和计量收益,比较适合于物价变动频繁、金融和经济业务不断创新、市场的风险性较高的动态的经济环境。收入费用观基于收入和费用的直接配比确认和计量收益,比较适用于物价相对稳定、市场风险较小、流动性风险较小的传统静态的经济环境。
参考文献
1 李勇.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比较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
2 葛家澍,徐跃.会计计量属性的探讨[J].会计研究,2006,(9).
3 安庆钊.论收益衡量的两种观念.会计之友,2006,(7).
4 张踩峰.资产负债观与收入费用观比较研究.湖北大学学报,2007,(3).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