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本包括全国70个大中城市,基本包括全国副省级以上的大城市和一部分中等城市,但也漏掉了包括苏州、珠海等重要的大中城市。二是住建部根据房地产交易中心的交易价格统计的房价系统。该系统依托房管部门登记的合同房价数据,就是真实有效的购房价格。国土资源部下属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全国城市地价监测组在调查中也采用这一系统的调查数据,对2001年到2009年间全国105个城市的地价以及房价变化进行分析。
比较以上几种统计调查方法和现有的条件,从节约统计成本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这两个角度思考问题,笔者认为:如果能够依靠现有的房管部门登记的合同房价数据,税务部门登记的房屋交易数据,或者其他的类似的比较准确、完整地获取数据的渠道,就可以直接采用这些系统和手段获取数据;否则,就采用科学性较强的抽样调查的方法,直接对购房者进行问卷调查,改变传统的依靠统计报表获取数据的方法。
4、房价数据计算表述不清楚
房价统计数据的计算方法有总量指标数据、相对价格指数和环比价格指数三种方法。按照国家统计局投资司的统计数据:2009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9.3713亿平方米,比2008年增长42.1%。2009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额43995亿元,比2008年增长75.5%。就可以计算出2009年的全国(70个大中城市)商品房销售平均价格为4695元/平方米[2]。相对价格指数为175.5%÷142.1%=1.235,即2009年商品房销售平均价格比2008年增长23.5%。
另根据国家统计局市场司《2009年全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显示的数据:2009年12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7.8%,涨幅比11月份扩大2.1个百分点;环比上涨1.5%,涨幅比11月份扩大0.3个百分点。[3]因此,1.5%是房价指数涨幅,是采取加权数据测算的环比价格指数。在不考虑统计数据获取过程中误差的情况下,1.5%这个数据实际上是2009年12月相对于11月份按照环比价格指数计算出来的房价指数的涨幅(见表1)。如果按照国家统计局提供的12个月的环比指数可以计算出2009年3月到2010年2月这一年(12个月)的房价涨幅约为10.57%。
这样,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就有两个不同的房价数据。并且这两个数据差距较大。
表1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七十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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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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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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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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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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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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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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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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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
200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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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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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
2009年6月
|
100.2
|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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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
|
101.0
|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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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
|
102.0
|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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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
|
102.8
|
100.7
|
200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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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
|
100.7
|
200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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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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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
200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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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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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
201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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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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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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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
|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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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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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比以去年同月价格为100,环比以上月价格为100。
综上两种房价统计数据的计算方法,结合国土资源部下属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全国城市地价监测组发布的研究数据,不考虑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数据来源的科学性,笔者认为:以上三种统计数据的计算方法应该都不会存在问题,但是数据的误差不同。可以推测,这个差别主要是由于数据的不同处理方法导致的。因此,在调查全国房价的过程中,在保证数据来源准确性的同时,使用合理的数据处理方法更能反映房价的变动情况。笔者认为:按年度计算的总量指标数据和相对价格指数更能反映房价变动的总体情况,更符合广大人民群众使用和认知数据的习惯,比较容易被理解和接受。
三、对我国房价数据统计的两点建议
由于房价统计的涉及面广、数据量大、技术含量高,且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建议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房价的数据统计工作,既要数据准确、科学、权威,又要节注意约统计成本。特建议如下:
1、按照统一口径统计我国房价数据
以全国主要的大城市的城区(不包括郊区和农村)新建商品房住宅按年度计算的平均销售价格为统计总体。根据城市人口和GDP总量这两个指标综合排序,选择排名靠前的100个左右的大城市,作为具体的统计对象。在实际统计的实施过程中,也可一并将二手房、办公用房、租赁房屋、经济适用房等其他类型的房屋,以及中小城市和郊区农村商品房的平均销售价格统计在内,但这些统计数据不作为主要的统计对象。对全社会公布全国房价数据,宜使用按年度计算的总量指标数据、相对价格指数,而要避免使用专业性更强的环比价格指数。
2、以降低误差和节约成本为原则选择统计方法
从数据统计的关键环节来看,以获取房屋最终交易的价格数据最为真实、详细、准确,并且简单易行。一是可以采用住房建设系统房地产交易中心的最终交易价格数据作为数据统计来源,二是可以采用房屋交易税收征管部门涉及到的房屋交易价格统计数据数据作为数据统计来源。三是可以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对部分购房者进行问卷调查,以补充以上两种数据的缺失。其中前两种数据作为主要来源,可以相互验证,第三种数据作为补充、对比和验证之用。
[1]数据来源于《京华时报》2010年4月1日
[2]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
[3]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
[4]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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