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加入WTO后反避税立法 |
时间:2016-08-02 作者:佚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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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税法体系。
税收立法严密,其目的就是增强税收法律的透明度和堵塞漏洞。明确的纳税人,明细科学的课税对象和税目,刚性而统一的税率,这是反避税的基础。税制设置完善,税种设计科学,可缓和避税行为。同时,要加快《反避税法》的立法工作。从反避税的一般原则、防止税收协定的滥用、反避税的手段、税务机关在反避税的法律地位等各个方面作出规定,为反避税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3.完善税收征管法。
(1)我国要借鉴国外经验,在税收征管法中增加纳税评估制度的有关内容,完善纳税评估制度。拓宽税收评估资料的渠道和种类,建立完整的纳税评估体系,将定性分析的纳税评估与定量分析的纳税评估结合起来。
(2)强化税务机关的违法处置权。尽快强化税务部门的税收执法刚性,提高税务司法水平,保护国家的税收利益。应借鉴国际反避税的确立法经验,赋予税务机关有对涉税资料的搜集的权利,同时要明确税务机关在掌握充分的资料和确凿证据情况下,税务机关有权自行确定交易价格,并调整利润,拥有充分的处置权。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对避税行为的处罚措施,可以根据纳税人避税行为引起的应缴纳税所得额减少的程度不同而给予不同的处罚。
总之,避税是长期存在的经济现象,只要有征税,就必然有避税;有避税,就必然有反避税。政府和征税机关对合理避税应持肯定支持的态度;对不合理避税以及偷漏税等行为则应通过相关的税法条款和加强执法予以打击和遏制,减少我国财政税收的损失。随着我国加入WTO后,既要注意运用税收效应,在充分考虑利用税收政策吸引外资投资的同时,又要不断加大税收立法的力度和加快立法的速度,特别是反避税的立法,建立一套完善税收法律体系,以确保在税法的框架下开展反避税工作。
参考文献:
1.斯文-奥洛夫洛丹 李雅慧编译 《快速变化世界中的国际税收问题》 中国财政学会《财政研究》2002年第6期
2.董文毅 《论完善我国税收立法问题》 中国财政学会 《财政研究》2004年第6期
3.王进猛 《完善反避税制度 迎接入世挑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中国财经信息资料》2002年第1期
4.谢永清 《国外税源控管的经验及我国税源控管的完善》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中国财经信息资料》2004年第2期
5. 鲁篱 《税收法律主义初探——兼评我国税收授权立法之不足》 WWW.chinalawedu.com 2005年1月
6. 石广生主编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知识读本(一)》 人民出版社2001年11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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