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论文网! 识人者智,自知者明,通过生日认识自己! 生日公历:
网站地图 | Tags标签 | RSS
论文网 论文网8200余万篇毕业论文、各种论文格式和论文范文以及9千多种期刊杂志的论文征稿及论文投稿信息,是论文写作、论文投稿和论文发表的论文参考网站,也是科研人员论文检测和发表论文的理想平台。lunwenf@yeah.net。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社会科学 > 法律论文

监所回归衔接机制的完善

时间:2011-04-22  作者:秩名

论文导读:监狱、劳教所作为衔接环节中重要的首要一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必须首先做好监所的回归衔接工作。现在回归衔接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是监所与社会相关组织衔接不到位,刑释解教人员脱管失控现象普遍。目前这种邮寄移交的送达方式在时间上、准确度上都存在着很大的问题。由于缺乏动力机制,一些监所在衔接工作中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应付了事。为了发挥基地的作用,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监所,回归衔接,问题,机制,完善

 

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这一特殊阶段的衔接工作是刑释解教人员顺利适应、融入社会的关键,也是巩固监狱劳教部门教育改造成果,确保安置帮教工作顺利开展,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落实“首要标准”的基础保障。监狱、劳教所作为衔接环节中重要的首要一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必须首先做好监所的回归衔接工作。

一、回归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现在回归衔接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是监所与社会相关组织衔接不到位,刑释解教人员脱管失控现象普遍。

回归衔接工作涉及劳教、公安、司法等多个部门,按照1999年2月中央四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的意见》,刑释解教人员的《刑释人员通知书》、《解教人员通知书》和有关档案资料由监所通过邮寄的形式移交公安、司法机关的。目前这种邮寄移交的送达方式在时间上、准确度上都存在着很大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是监所寄送的《通知书》和刑释解教人员档案材料与刑释解教人员回归不同步,错投、丢失、延迟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少数监所寄发的材料有的地址不详,有的姓名有误,有的是“三假”[①]信息等。有的刑释解教人员出监所后,游离于社会,下落不明;有的不到安置帮教部门报到,不到公安机关报到落户;有的是人户分离。结果形成刑释解教回归人数、公安机关掌握的人数、安置帮教部门登记在册人数与实际报到落户人数不相符。据统计,2004年北京市西城区刑释解教不满五年的1585人中,人户分离、下落不明的有453人,占总数的29%[②],江苏省盱眙县每年脱管失控人员占当年回归人员的15%左右。[③]衔接管理脱节,造成刑释解教人员脱管失控,将直接影响帮教安置,甚至导致脱管失控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二、衔接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回归衔接工作不重视

有些监所领导和民警对“首要标准”理解不深入,对回归衔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劳教人员解教后的安置帮教与己关之甚微,甚至无关,与社会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得不到重视。

(二)缺少必要的组织机制和工作制度,缺少动力机制和保障机制

衔接工作没有衔接平台,没有制度支撑,监所和社会相关部门无法做到紧密联系,环环相扣。由于缺乏动力机制,一些监所在衔接工作中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应付了事。没有经费保障,回归衔接工作落实困难。

(三)现行法律法规不适应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安置帮教工作的一些法律制度和措施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变化。目前实施的有关法律法规级别低,约束性差,多是原则性的规定,对监所和其他相关组织之间的衔接工作规定不够。尤其是缺少程序性的规定。

三、完善衔接工作机制

(一)更新观念,提高认识。

应对监所的领导和民警进行深入细致的教育,使他们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清落实“首要标准”和回归衔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回归衔接工作是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二)创新组织机制、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要适应安置帮教工作发展的需要,创新组织机制,在监所和社会安置帮教力量之间搭建起衔接帮教的新平台,创建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相互沟通和协调的新载体。建议在基层司法机关设立监所的派出机构―监所警务室,成为回归衔接管理基地、社会帮教协调基地。

作为衔接管理基地,其主要工作是衔接公安、司法机关,确保监所与有关部门在刑释解教人员回归时做到人员和资料的“无缝对接”。作为社会帮教协调基地,其主要工作是把监所内的社会帮教和刑释解教后的安置帮教结合起来,共同开展帮教工作。要让服刑、劳教人员认识到社会安置帮教部门是维护其刑释解教后合法权利、顺利回归社会的重要保障。这样不仅使所内外安置帮教力量协同配合得更加紧密,还可以杜绝 “三假”和“人户分离”现象的出现。

为了发挥基地的作用,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衔接制度。警务室负责回归人员交接手续的办理,交接时监所将刑释解教人员统一运送到警务室,由警务室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到场,现场交接人员和档案材料。

建立档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监所、司法、公安等机关联网的安置帮教管理数据库,监所为服刑、劳教人员制作电子档案,将其信息随时录入档案。刑释解教前3个月司法、公安机关进入系统,熟悉、掌握情况,在服刑、劳教人员刑释解教后随时录入信息,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信息追踪、监控,有针对性落实帮教措施、进行重点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出现脱管失控现象。

(三)建立健全动力机制和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做好社会化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建立考核奖惩机制,把衔接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增加其所占评分比例,调动监所领导和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把工作做好做实。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和监所应加大经费投入,确保衔接管理工作经费到位。

(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建议尽快立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可先由国家统一立法,然后各地方根据国家法律制定实施细则或办法。[④]立法中应明确规定各部门的职责、任务,使各部门按法律规定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同时应对监所和社会相关组织之间的衔接作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程序性规定,确保回归衔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王廷军 车柄潜 新时期劳教工作落实“首要标准”的有效途径,中国司法,2009,第10期
2、晋菊梅、杨珂,《劳教机关应立足于改造着眼于安置开展职业技术教育》,中国司法,2003年第3期
3、袁仁龙,关于落实劳教工作“首要标准”的思考,团结报,2009-06-08
 

 

查看相关论文专题
加入收藏  打印本文
上一篇论文:构建知识产权战略,搞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下一篇论文:论业主共有权的保护
社会科学分类
职称论文 政治论文
小学音乐论文 音乐论文
音乐鉴赏论文 美术论文
社会实践论文 军事论文
马克思主义论文 职业生涯规划论文
职业规划论文 人文历史论文
法律论文 文学艺术论文
企业文化论文 旅游论文
体育论文 哲学论文
邓小平理论论文
相关法律论文
最新法律论文
读者推荐的法律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