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论文网! 识人者智,自知者明,通过生日认识自己! 生日公历:
网站地图 | Tags标签 | RSS
论文网 论文网8200余万篇毕业论文、各种论文格式和论文范文以及9千多种期刊杂志的论文征稿及论文投稿信息,是论文写作、论文投稿和论文发表的论文参考网站,也是科研人员论文检测和发表论文的理想平台。lunwenf@yeah.net。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社会科学 > 法律论文

论矿业权租赁制度_矿产资源法

时间:2012-03-16  作者:秩名
  唯有如此,在矿产资源已经演变为卖方强权市场的今天,我国方能提高国内资源的经济效益,促进生态采矿,适度减小我国对国外矿产资源的依存度。

注释:

[1]、王威,《澳大利亚矿业立法――新南威尔士州》[J],《国土资源情报》

2008年第10期,第24页。

[2]、侯振才,《澳大利亚矿业权管理制度》[J],《矿产保护与利用》1995年第3期,第5-7页。

[3]、张继武、吴文岳、刘小英,《经济》[J],2007年第1期,第101页。

[4]、吕忠梅,《论矿产资源所有权的实现》[M],中国环境法学年会,2001年;第152页。

[5]、《矿产资源法》第42条规定: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矿产资源法,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42条规定:依照《矿产资源法》第39条、第40条、第42条、第43条、第44条规定处以罚款的,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三)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买卖、出租采矿权的,对卖方、出租方、出让方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

[6]、黄学贤、丁钰,《有限资源特许流转若干问题研究》[J],《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第22卷第2期,第135-136页。

[7]、我国部分学者认为以权利设立担保应是“质押”,而非“抵押”,但我国法律对一些特定的权利设定担保已规定为抵押,如:以土地使用权设立担保,《土地管理法》就规定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该问题不在本文讨论之列,此仅作提示。

 

 

查看相关论文专题
加入收藏  打印本文
上一篇论文:我国海洋渔业管理法的新思考――个人财产权概念对资源养护秩序的建构
下一篇论文:从法制角度略谈和谐社会背景下弱势群体的保护
社会科学分类
职称论文 政治论文
小学音乐论文 音乐论文
音乐鉴赏论文 美术论文
社会实践论文 军事论文
马克思主义论文 职业生涯规划论文
职业规划论文 人文历史论文
法律论文 文学艺术论文
企业文化论文 旅游论文
体育论文 哲学论文
邓小平理论论文
相关法律论文
最新法律论文
读者推荐的法律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