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网络技术发展带来的新现象、新事物层出不穷,在法律上却造成了大量盲点杂志网。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案例中来看,用现有的法律去治理日益变化发展的网络问题,已经是力不从心,从而暴露出了法律的弊端。所以,网络的发展强烈呼唤网络立法的发展和完善。[13]
2、制定专门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规范恶意软件行为
针对目前我国的网络发展和立法现状,制定专门的法律规范成为规范恶意软件的最好途径。从而增强法律适用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效地规范恶意软件行为。比如2006年3月《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的施行,为反垃圾邮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使大肆侵扰用户的垃圾邮件得到了很好地遏制。所以,我们期待着立法机关尽快制定有关恶意软件方面的法律法规,以便有效地规范恶意软件。制定的法律规范应考虑以下几点内容:第一,从法律上对恶意软件进行明确的界定,目前实践中对恶意软件的定义都不具有法律效力,为了更加有效地规范恶意软件行为,需要在法律规范中对其定义、特点和认定标准进行准确的界定,为目前的反恶意软件提供明确有力的法律依据,让大家在法律的框架下遵守共同的规则。第二,考虑到恶意软件的本身的取证困难和侵害难以量化的特点立法完善,我们建议建立专门的软件鉴定机构来对恶意软件予以确认,该鉴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能作为证据来实现举证责任。对于造成侵害的财产难以量化的情况,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法律规定[⑦],建议采用固定数额赔偿的方式来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这种方式可操作性较强,简便易行,便于网络用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要平衡软件厂商与网络用户之间的利益,考虑到软件厂商的发展。立法的目的应着眼于既促进科技的进步,又要更好地保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第四,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提高违法者的违法行为成本。值得庆幸的是,在2007年的全国两会期间,IT业35名知名人士组成的民建中央企业委员会IT小组以民建中央的名义提出了关于制定《恶意软件惩治办法》的提案,并己被受理,这标志着我国反恶意软件的立法进程已进入初始阶段。[14]
四、结语
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通过法律手段来调整恶意软件相关问题已经是一个必然选择。通过现有法律制度的完善与进一步加强专门立法相结合的方式,对恶意软件的调整将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从而能够更好地维护广大网络用户的切身利益,进而推动我国互联网的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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