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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初探

时间:2011-04-22  作者:秩名

论文导读:工资集体协商是指工会或经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根据政府制订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等。工资集体协商有利于缓解劳资矛盾。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关键词:工资,集体协商,工会
 

一、我国工资集体协商的概述及其意义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工会或经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根据政府制订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等,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具体内容包括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等。而传统的企业工资确定方法则是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首先,工资集体协商有利于缓解劳资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劳动矛盾是市场经济必然产物,企业管理者追求利润最大化与劳动者追求利益最大化始终是一对矛盾。解决劳资双方矛盾靠行政手段难以做到,靠集体合同的规范操作性不强,故而用工资协商单项协议进一步依靠法律,加以完善,使劳动者与经营者在合法、平等合作基础上进行协商,形成一致意见,有效解决一些利益分配上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硕士论文,工会。通过协商手段使经营者接受劳动者的监督,增强其管理责任感,促进企业发展。推行工资协商机制,可以就职工工资情况,有计划地与企业行政进行集体协商,总体上从源头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其次,工资集体协商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生产发展。工资集体协商有利于劳资双方产生“双赢”效果,形成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从而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工资协议体现了国家、企业和职工利益的结合。工资协议的签订,可以明确劳资双方相互承担的责任、义务,把生产经营目标作为当事人双方的共同目标,把经营者承担的责任与风险转化为全体职工的责任与风险,使职工收入的增加同企业的效益提高达到同步,进一步激发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从长远看,只有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合理的工资水平,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企业的兴旺发达提供保障。

最后,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是解决收入差距悬殊的重要途径。温家宝总理指出:“我们除了存在着经济发展不协调、不平衡和不可持续的问题之外,还存在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收入差距过大。”在社会主义国家,社会成员的主要收入应当源于劳动,工资是劳动报酬的重要形式,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保障和提高劳动者收入具有重要意义。所以我国解决收入分配悬殊的问题,关键在于在初次分配中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实现这一设想在市场经济下,必须有效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二、我国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存在问题

2000年劳动保障部颁发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确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内容、协商代表、协商程序,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内部的分配制度和分配形式。硕士论文,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在我国企业已推行十多年,由于种种原因,集体谈判制度普遍存在谈判流于形式、合同内容空洞无物的弊病,开展的规模和效果比较差,推行的阻力大,试行中也面临不少难题。

从立法上讲,由于工资集体协商立法层次较低,缺乏强制力,导致一些企业对企业开展集体协商持消极态度。《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但表述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在实际推进过程中,非公小型、微型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如何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法律地位如何确认,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程序,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如何界定,工资谈判员的劳动权益如何保障,都亟需明确的法定规范。

从工会角度讲,目前工会在体制上还存在着一定程度依附于用人单位的问题,工会和企业难以进行平等协商。工会干部绝大部分是兼职的,甚至有些工会委员还担任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削弱了其代表会员权益的能力。因而,工会更加倾向于在机构内部协调雇员与雇主的利益分歧,而不是代表会成员作为主体与雇主谈判。这种定位不明的状况,使工会难以保持其应有的代表性和独立性,难以承担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除了工会不独立并和行政方不对立外,一些企业的工会组织也不健全,有的企业没有工会,另外工会也没有自由罢工的权利。

从政府角度讲,这项工作离不开政府的推动,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本应发挥其市场仲裁者的角色,利用民众所赋予的制度权力来矫正劳动力市场可能出现的各种偏误。但是,在重商主义的驱使下,地方政府将行政资源全力倾斜于能够给地方带来税收的企业。当企业与职工发生冲突的时候,地方政府一般都会情不自禁地运用行政资源力挺企业,很少能够顾及职工的利益诉求。

从劳动者的角度讲,随着城市化浪潮的不断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正在向城市转移,因此造就了低端劳动力市场的人力资源充足,在“强资弱劳”的情况下,在工资协商问题上劳动者话语权无力。

三、我国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对策

在企业内部大力推行职工工资协商制,这当然是个振奋人心的目标,但是仅有这样的口号是远远不够的。工资协商要真正从纸面走向实际,还要采取一下措施。

从立法来讲,上位法的缺失,是集体协商“说话没底气”的一个重要因素。硕士论文,工会。对此,国家应当从法律上给予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合法地位,做到有法可依。国家应该尽快出台工资方面的立法,一是确定工资协商主体,解决工会与谁谈的问题。二是规范协商程序,以科学有效的集体协商程序保障协商效果。三是明确协商重点,即工资福利是集体合同的核心。硕士论文,工会。

在实践中,一些地方为了解决实际困难,制定了地方性法规。硕士论文,工会。比如广东省在工资集体协商上,又一次保持了其先行先试的惯性。2010年7月份,全国总工会亮出2012年普及工资集体协商的目标。而广东省在2010年8月9日就率先公布《广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引》,对协商代表的权利义务、协商程序、合同审查管理做出了规定,并制作了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回应书、工资集体协商送审表、工资集体合同审查受理回执、工资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协调处理协议书、工资集体协议7个参考样本,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职工代表选举产生协商代表,与企业协商代表面对面地进行平等协商,是广东省《指引》的亮点。硕士论文,工会。按照规定,工资集体协商双方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3至10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已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方协商代表由企业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方协商代表由企业职工民主推荐,并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职工方首席代表由本企业工会主席担任,并可委托首席代表;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方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指派。企业方首席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或委托其他人员担任。为了充分发挥协商代表的作用,《指引》提出协商代表可以享受四项权利,同时要履行六项义务。广东在全国率先推出工资集体协商规范性操作指引,制订了严格的规范性程序和可操作性文本,协商代表可按图索骥,将大大提高协商谈判的效果,弥补了当前工资集体协商法律法规中可操作性规程的空白。

作为工会来讲,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首先,工会要从过去被动维护型变成主动维护型。为了鼓励工会干部能站出来和企业谈,工会干部的收入应当与职工的劳动报酬挂钩,而不应当与企业管理人员的报酬挂钩,利益将他们与管理人员绑在一起,职责要求他们为职工说话。操作中,可以设计这样的工会干部待遇确定方案:企业工会干部的待遇与职工合理利益实现程度相联系,职工合理利益基本实现,由上级工会奖励他们,使他们的收益不低于所在单位同级副职;职工合理利益实现得好,由上级工会予以奖励,可以适当高于企业同级副职的待遇;职工合理利益争取不到,工会干部的收益待遇低于企业同级副职理所应当。要在制度设计上,使工会干部的利益与职工利益相联系,使他们能够坐在职工的板凳上,这样他们才能在工资集体。其次,要加强工会的谈判的技巧和策略。集体谈判必须以工资为核心,适度要价,才是真正的谈判。谈判时,企业方总是喜欢在细节上绕来绕去,我们必须抓住工资增长的诉求不放。工资待遇才是最核心的待遇。在业务上加强对职工方协商代表的培训。工会干部要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必须熟悉《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工会要以岗位业务培训为基础、专业知识培训为重点、培养高素质代表为目标,多形式、多渠道地帮助协商代表提高协商的能力和水平,克服畏难情绪,真正做到兼其职、担其责、胜其任、建其功。最后,要增强工会组织的独立性。目前,无论相对于企业、还是相对于政府,工会都存在着很大程度上的依赖性。因此,在平等协商中平等不起来,附属性产生了服从的意识,协商必然流于形式。工会组织只有建立起干部选举民主化、工会干部职业化、干部管理行业化、活动经费法律化的机制,增强独立性,才能增强集体协商的有效性。

作为政府,首先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将这项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其次要强化责任,有效开展。各地要制订本地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实施方案,以点带面,努力扩大工资集体协商的建制面。同时还要根据劳动力市场情况,定期公布行业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从而指导不同行业的企业以市场指导价为基础。各级政府要与同级工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等组织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稳妥地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要进一步发挥三方机制的作用,同时尽快成立民营经济领域劳动关系协调的组织机构,定期协调解决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中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最后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宣传力度,形成政府主导,各职能部门主动宣传的氛围,为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提高企业和职工对工资协商关切度和参与率,为提高工资协商质量和水平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

作为劳动者,一方面劳动者应学会在工资问题上表达利益要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虽然没有强制力,但是工人和工会可以根据这个和工厂的经营者、所有者来进行谈判。国家要尽快利用有效的经济政策去提高劳动者在收入分配和工资改革等方面的“话语权”,干预和引导企业建立起规范公正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企业收入分配制度的科学、公正和透明。


[参考文献]
[1]顾君,高捷.浅析我国集体谈判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J]. 财经界,2007,6.
[2]李炯,潘芳芳.我国工资集体协商问题研究综述[J]. 当代社科视野,2008,10.
[3]谭浩.集体谈判的相关理论综述[J]. 山东工运研究,2006,1.
[4]田艳芳.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及面临的问题[J]. 经济研究导刊,2007,4.
[5]杨晓石.我国集体谈判权发展分析[J].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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