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山海经》历来被视为“奇书”,其中“尸”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而“尸”又与“巫”息息相关。本文将从“巫”和“尸”两个角度着手,探讨《山海经》中的“尸文化”。
论文关键词:山海经;尸;巫
“尸”字在古籍中的含义主要有六种:“屈膝蹲踞”之人形、东夷之人、代替死者受祭的活人、神主或神像、陈列和尸体等。在《山海经》中主要为后四种用法,是古代“尸祭”活动的体现。
一、《山海经》中“尸”的含义
1.“象屈膝蹲踞之人形”、“代指东夷之人”之义
“尸”字在甲骨文字形形似人蹲踞之形,段玉裁谓:“居,蹲也,凡今人蹲踞只作居……若蹲,则足底着地……耸其膝曰蹲。”[1]后此字成为“夷”字的古文,卜辞中“夷”即作“尸”。“东尸”即东夷,是商周时期对山东地区少数民族方国的通称。又徐中舒《甲骨文字典》认为:“夷人多为蹲踞,与中原之跪坐启处不同,故称之为尸人。”[2]容庚《金文编》:“尸,……象屈膝之形,意东方之人其状如此,后假夷为尸。”[3]故,“尸”字描绘的是一副古代东方人生活起居时姿势的画面,并由此典型特征成为商周之际中原地区对其部落的命名,即“尸人”或“东尸”。
2.“代替死者受祭的活人”之义
后“尸”字有所衍化,表代替死者受祭的活人,一般由死者和臣下或其晚辈充任。这种衍化的原因,与商王朝规模盛大的祖先祭祀行为有关,陈梦家先生在《殷墟卜辞综述》中认为,此时的祖先崇拜甚至已经压倒了天神崇拜,为殷商以后的中国宗教树立了规范。[4]据此,任桂园先生指出:
既然象“屈膝蹲踞”之人形的“尸”字最先由东方之人造出,那么,以‘尸’字来称谓祭祀祖先神灵时所择定的待受祭享的活人,自当成为殷商王朝祭祀先灵制度中的习惯。[5]
也就是说,商人祖先就是“屈膝蹲踞”之形的东夷人,受祭的祖先称为“尸”,代替祖先受祭的活人也称为“尸”。这一习惯称谓随宗教文化的传播而逐渐被各民族接受,成为固定用法。
目前公认,在《山海经》的“尸”中,“活人装扮之神像”之义为“女丑之尸”。《海外西经》:“女丑之尸,生而十日杀之。在丈夫北。以右手彰其面。十日居上,女丑居山之北。”袁珂先生认为这是“暴旱魃”的仪式:
古天旱求雨,有暴巫之举……暴巫焚巫者,非暴巫焚巫也,乃以女巫饰为旱魃而暴之焚之以禳灾也,暴巫即暴魃也。女丑衣青,旱魃亦衣青(见《大荒北经》),是女丑饰为旱魃而被暴也。下文‘(女丑)以右手鄣其面’及‘十日居上,女丑居山之上’语,均被暴而不胜其楚毒之象。”[6]
这是非常清楚的“活人装扮之神像”的行为。
3.“神主”、“神象”、“陈列”、“尸体”诸义
随社会的发展进步,“尸”字含义又有了新的衍化,不再用活人来扮演受祭者,而是以神主神象来代替。由于神主、神象有“排列”、“陈列”之义,因而“尸”也有“陈”义,“陈”即“列”,语文教育教学论文即《说文》:“尸,陈也,象卧之形。”段玉裁在《礼记.郊特牲》注中亦曰:“祭祀之尸本象神而陈之,而祭者因主之,二义实相因而生也。”
《山海经》中本亦指代替受祭之活人,衍化为称谓祭祀之神主、神象,如奢比尸、夏耕之尸、戎宣王尸。袁珂先生认为,“夏耕之尸”指逃亡巫山夏人之后裔祭祖时所绘岩画或帛画中的先灵形象,再加上所闻之传说,故而作如是说也。[7]其余例子还有:
据比之尸,其为人折颈披发,无一手。(《海内北经》)
奢比之尸在其北,兽身、人面、犬耳,珥两青蛇。一曰肝榆之尸在大人北。(《海外北经》)
这些以“尸”命名的人或神,有的学者认为是氏族名,用作“夷”字解,有的认为是神话传说中的神,但无论具体指哪种,都不超出“代替死者受祭的活人”、“神主或神象”的含义。
综上观之,“尸”字涵义的发展轨迹为:“屈膝蹲踞”之人形——东夷之人——代替死者受祭的活人——神主、神象——陈列。除此之外,“尸体”的“尸”字也借用“尸”。《山海经》中有两处作“尸体”义:
开明东有巫彭、巫抵、巫阳、巫履、巫凡、巫相,夹E窳之尸,皆操不死之药以拒之。(《海内西经》)
王子夜之尸,两手、两股、胸、首、齿,皆断异处。(《海内北经》)
萧兵先生认为,众巫“夹E窳之尸,皆操不死之药以拒之”,是“招魂”的景象,即古代“猎头”习俗的图解,也属于和“尸祭”有关的行为;[8]而王子夜系被有易之君杀害,后商部落为其复仇,灭有易,商后人祭祀王亥(即王子夜),为表现其非正常死亡,故所扮之尸为被杀且被肢解的形象,此处确指尸体,但目的是对“尸祭”中“尸”样貌的描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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